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011529
大小:2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5-20
《法规案例题2009062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法规案例题一、某公司5月份发生以下事项:1、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将已经结账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的张某在无他人在场时销毁。2、会计人员李某因病休假二个星期其会计工作需要他人代理,李某考虑休假结束后仍从事会计工作,故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因公司经理出差在外,财务部经理指定公司出纳赵某代理李某所管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账的记账登记工作。要求: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行为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解析: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2、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会计法》规定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甲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张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出纳赵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原会计张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为发现这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张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
3、计王某和财务科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的作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会计出纳赵某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解析:1.张某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以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那么如果事后发现,仍然应当是由
4、移交人员负责,那么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以移交而推脱责任。2.公司负责人应当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因为《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会计出纳赵某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人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人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三、某市财政局在2004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
5、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会计管理
6、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要求:(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解析:(1)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①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②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③
7、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④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⑤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报复之意,违反了《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