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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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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何定为13%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何定为13% 企业缴费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是否高、企业缴费按上月员工工资总额13%缴费以防止少缴费、符合条件的非深户也可延缴延退《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上述三个方面 焦点1:企业缴费比例13%仍是全国最低 争议的一个焦点就是提高缴费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条例》修改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职工缴费工资的21%,其中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3%缴纳职工
2、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用人单位缴纳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此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职工缴费工资的1%,由用人单位缴纳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企业反映13%高,其实这个比例在全国最低国家缴费比例平均是18%,个别地方达到20%,广东省的是15% 缴费比例为何定为13%?黄险峰解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国家要求转移比例为12%,如果少于12%,深圳养老保险基金就得贴钱这样,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要补贴转移的参保人把缴费比例提高至13%,则不用贴钱 焦点2:实行双缴费基数防止企业少缴费 目前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统
3、一的,是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本市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但目前有部分企业存在少缴费的情况,即没有以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而是按照下线,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黄险峰介绍,《条例》修改后,将避免用人单位少缴费因为职工和用人单位实行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
4、资总额的13%上缴,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少缴费 为防止企业少缴费,深圳市社保部门将和税务进行比对,企业不可能压低工资实现获利,从源头避免企业压低工资总额获益的情况以前查企业少缴费要一家家查,现在直接和税务比对,监管更直接和方便黄险峰说 另一个缴费基数是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缴费基数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计征养老保
5、险费黄险峰说,这就意味着如果职工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则由员工个人承担少缴的责任 《条例》修改后,户籍和非户籍人员缴费下线将统一目前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工资的下线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工资的下线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条例》修改后,户籍和非户籍人员缴费下线统一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焦点3:非深户在深圳也可延缴延退 此次《条例》修改增加了一条: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在本市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可按《条例》规定的
6、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标准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政策仅限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延缴延退《条例》修改后,其适用范围需要扩大至缴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员工,即在深圳缴费满10年,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劳务工,有望在深延迟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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