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

ID:9784146

大小:5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09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_第1页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_第2页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_第3页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_第4页
资源描述: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的论文  论文摘要 本文立足于侵占罪之埋藏物的理论争议与立法现状,辩证的认为侵占罪之埋藏物与民法上之埋藏物具有一致性,不宜在埋藏原因、埋藏地点及埋藏时间等方面限定过多条件,其应该是有主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论文关键词 侵占罪 埋藏物 有主物 无主物  埋藏物是“任何自远古时代就被隐藏于他物之中,而不能确定其所有人的可动物(即现代法中的动产)”。许多国家都将民法上之埋藏物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只不过在设立的罪名上有所不同。  一、关于侵占罪之埋藏物的理论争议与立法现状  (一)我国理论界在对侵占罪之埋藏物的理解上,产

2、生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侵占罪之埋藏物与民法上之埋藏物是否同一之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由此产生了刑法之埋藏物与民法之埋藏物是否相同的分歧。相同说认为,埋藏物在刑法与民法上是同一的概念,均指埋藏于地下的所有人不明的财物,这些财物归国家所有。相异说则认为,刑法之埋藏物的范围要大于民法之埋藏物,民法之埋藏物是所有人不明的物,而刑法之埋藏物包括所有人明确的物和所有人不明确的物。  2.关于埋藏物的“埋藏”之争  第一,埋藏是否必须是财物所有人有意为之?肯定说认为,埋藏物的埋藏是

3、财物所有人的有意行为,如果是自然原因埋在地下的财物不是埋藏物,而是遗失物。否定说则认为只要财物被掩埋,从外部无法轻易窥见或目睹的,不论是自然原因还是人为原因所致,都应是埋藏物。.  第二,埋藏地点是否只限于土地中?一种观点认为埋藏物只能是埋藏在地下之物,隐藏在地上他物中的物不是埋藏物。第二种观点是埋藏物可以埋藏在地下,也可以隐匿于地上他物中,如隐藏在建筑物中、树洞中、墙壁中等,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将隐藏物也视为埋藏物。  3.埋藏物之所有权是否明确之争  肯定说认为,侵占罪之埋藏物是所有权明确的财物。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

4、理”,这表明埋藏物必须是所有人明确的物,有明确的所有人才能对侵占埋藏物的犯罪行为进行“告诉”。而对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侵占,妨害的是国家取得物之所有权的权利,属于确权纠纷问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埋藏物包括所有人明确和所有人不明确的物。  4.埋藏物是否包括公共财物之争  否定说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他人的埋藏物”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一,所谓的“他人”不包括国家、集体,侵占罪之埋藏物不应包括公共财物,而是个人财物。肯定说则认为,对“他人”仅作其他自然人的解释太过狭隘,且违背法理,因此侵占罪之埋藏物既可以是公民私人财物又可以是国家、集体

5、等单位的公共财物。  (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即侵占犯罪全部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要求由被害人进行告诉。该款规定对埋藏物的界定产生的困扰,首先是在埋藏物是否为所有人明确之物的确定上,侵占埋藏物犯罪必须由被害人告诉,若埋藏物为所有人明确之物,则该规定似乎没有不妥之处,有明确的所有人进行告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埋藏物的所有人不明的情况也大为存在,我国《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这些财物归国家所有,如此一来,这些财物便被排除在刑法的保护之外了,因为国家难以作为自诉人来进行告诉,无

6、法追诉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若埋藏物包括所有人明确和所有人不明确之物,那么面对的难题是,对侵占所有人不明确之物的犯罪行为该由谁来“告诉”?其次的困扰是在埋藏物是否包括公共财物的确定上,埋藏物若是私人所有的物,侵占该埋藏物,被害人可以进行告诉,但这就意味着属于国家、集体等、具有公共财产性质的埋藏物无法受刑法保护,这就有违公私财产受平等保护的宪法精神;若承认埋藏物可以是公共财物,就会出现上文所述的尴尬,即侵占公共财物的情况下,没有明确的被害人可以来进行告诉,公共财产权利仍然难以得到保护。  二、对侵占罪之埋藏物概念的理解  (一)侵占罪之埋藏物与民

7、法上之埋藏物应当具有一致性  笔者认为,从应然性的角度来看,埋藏物在刑法与民法中应当具有一致性。国家的现行法律是一个体系,体系各组成部分除相互独立外,还必须协调统一,才可能有效发挥法律体系的整体功能。这种协调性的要求之一是形成一整套科学的、和谐的法的概念系统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刑法与民法,也应当协调一致,包括法律概念的协调一致。  (二)对埋藏物之“埋藏”不宜过多限定  1.关于埋藏原因方面  埋藏物被埋藏的原因不应限于物之所有人的有意行为。埋藏物可能是所有人为了保存、储藏物品、增加物的效用或保守秘密等原因而有意埋藏,常见的如将金银

8、财宝埋藏在地下或山洞中,将酒储藏在地下等。除此之外,由于自然原因被埋藏的物品也是存在的,如发生火山爆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将物掩埋,或是由于战争原因被埋藏。埋藏原因有多种,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