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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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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书第一篇: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帮助职工建立一份补充的养老保障,甲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属职工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乙方同意甲方为其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包括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条款),具体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由甲方全权决定。二、甲方为乙方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而垫支的保
2、险费,作为甲方给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归还该借款,同时乙方有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领取保险金。1.职工在甲方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且在甲方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统内部调动的;3.投保后,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身故的;4.因特殊原因,由总经理室决定给付。三、对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的利息。1.劳动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决定与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合同期满,本人要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或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3、而终止劳动关系的;3.除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四、乙方同意将保险单存放于甲方处作为质押,质押期至保险金支付时止。五、若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一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则甲方有权向保险人申请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解约金款项归甲方所有。六、在质押期内,乙方不得向保险人办理保险合同转让、挂失补发、投保人变更、解除合同、保费垫交、减保、减额交清、权益转换、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七、本协议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的所有商业养老金保险事宜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为乙
4、方办理了商业养老金保险的也按本协议执行。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第二篇:瑞祥养老金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
5、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本站向你推荐.HaOWord.)复效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单位在职人数必须75%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6、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一、一次性给付养老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向被保险人给付十年固定年金,如被保险人在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期内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前身故,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
7、及利息。第四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每月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一、交费期: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交费日止。二、领取期:自保险单约定领取年龄的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履行完毕时止。本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分为50、55、60、65、70周岁五档,最低领取年龄的约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标准。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一次性领取。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合同的养老金领取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交费金额、领取年
8、龄和领取方式等确定,具体标准详见《瑞祥养老金保险费率表》。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可选择趸交(一次交清)及期交(按年或月交纳)。采用期交方式的,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在每期的生效对应日交纳。每个被保险人按月交纳的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按年交纳的保险费不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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