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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多北京女职工关心的产假工资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一起了解下北京产假工资怎么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
2、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北京企业生育保险参保人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女职员而言其最关心的就是产假天数的多少以及产假工资有多少。本文将为您详细讲述北京产假及产假工资相关规定。 2015北京产假规定 正常生育产假:9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增加30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
3、2天 【备注】:产假期间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北京产假工资规定 按照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其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北京陪产假规定 按照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案例分析 黄女士,26岁,北京某企业职员,生育第一胎。现已怀孕6个月,每月工资600
4、0元,但对于北京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不是很了解。她想知道现行北京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分析】(以下分析,仅供参考) 首先黄女士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北京生育保险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计划内生育,二是连续缴存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根据黄女士的描述,黄女士显然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根据规定,北京企业职员正常产假为98天,但黄女士26岁,属于晚育,所以可以增加30天产假。因不知道其是否生育多胞胎,是否可以增加额度产假,所以黄女士最低可休128天产假,计算公式:98+30
5、=128天。 第三、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女职员生育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也是其产假工资。计算公示如下:产假工资=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所以黄女士可以领取生育金额=6000/30X128=25600元。所以黄女士至少可领取25600元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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