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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3
《2009司考大纲解读——刑法部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09司考大纲之刑法解读今年刑法大纲变化最大的地方,就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取代了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大纲全面采用了德日的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体系,原来的四要件论在新大纲中荡然无存,第三至五章章名也变成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其实,大纲的变化看似很大,实则并不大,大家根本不用恐慌。甚至可以说,和2008年相比,总论部分没有新增考点。这是因为,这些知识点,大家在以前都学过了,现在只是对原来的知识点进行了重新排列组合而已。一、刑法大纲新增、删除、变更考点一览: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部分变化较大,其中新增考点3
2、0个,删除考点18个,变更考点25个。在总论部分,犯罪构成由以往的四要件改成德日理论的阶层化体系;在分则中,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内容,比如刑法分则中个别罪名的增加与细化、犯罪主体的扩大等。新增考点:第二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中,新增考点“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新增“犯罪论体系”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犯罪论体系的概念”和“犯罪论体系的特征”。第三章构成要件该当性新增“构成要件该当性概述”作为第一节,包括考点“构成要件该当性的概念”、“构成要件的机能”、“构成要件的分类”和“构成要件的要素”。第五章有责性(1)新增“有责性概
3、述”作为第一节,包括考点“有责性的概念”、“有责性的特征”、“有责性的要素”。(2)新增“责任能力”中作为第二节,包括考点“责任能力的概念”、“责任能力的减弱与丧失”、“刑事责任年龄”。(3)新增“故意责任”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故意的概念”、“故意的种类”、“故意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4)新增“过失责任”作为第四节,包括考点“过失的概念”、“过失的种类”、“过失的认定”。(5)第五节新增“目的与动机”作为第五节,包括考点“目的”和“动机”。(6)第六节新增“责任阻却事由”作为第六节,包括考点“违法性认识错误”和“缺乏期待可能性”第十九
4、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新增考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第二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新增考点“组织、领导传销罪”第三十八章贪污贿赂罪新增考点“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删除考点:删除原“犯罪构成”整个章节变更考点:2009年刑法大纲的变更之处主要缘于新增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一章所附带引起,故主要把握对新增考点的学习即可。二、大纲中新增重要内容解读(一)、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
5、责性1、内容: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是三阶层递进式。其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亦必须负有责任。2、解读:该理论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首先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某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该当性就是构成要件符合性)。如果符合,再判断该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通常来说,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是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但有时也有例外,例如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就是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如果具有违法性,再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有责性,即行为人是否负有责任。通常来说,符合前两个要件的,就具有有
6、责性。但是也有例外。例如13周岁的少年故意杀人的,或者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的,就没有有责性,就不承担刑事责任。3、案例:18周岁的王某因为和李某不和,持刀将其刺死。第一步: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一个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符合。第二步:王某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经查,王某没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等违法性阻却事由(也称违法阻却事由,即阻却违法性的事由。阻却,即排除)。因此具有违法性。第三步:王某是否具有有责性?经查,王某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因此,应当负责,具有有责性。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7、。4、试题:(1)李某,18周岁。李某因为王某向老师告自己的“黑状”,在放学后持刀将王某挟持到某偏僻之处,要王某向自己叩头“谢罪”。王某不肯。李某即持刀猛刺王某。王某无奈与李某搏斗起来。在搏斗中,王某夺过了李某的刀,将李某刺死。王某立即投案自首。分析:首先,王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其次,王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为其是正当防卫。由于该行为没有违法性,判断就此终止,不再进行有责性的判断。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2)冯某,18周岁。在住院期间,将看护自己的护工路某活活掐死。经专家鉴定:冯某掐死路某时,属于精神病发作期间,
8、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分析:首先,冯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其行为没有违法性阻却事由,具有违法性。那就进行第三步判断:是否具有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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