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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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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牛膳坊餐饮连锁店合作经营意向书6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牛膳坊餐饮连锁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甲方牛膳坊餐饮连锁的品牌优势及尚学堂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优势,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牛膳坊第3、4、5分店(筹备中),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饮食店名称及经营地址1、合伙经营饮食店名称:南宁市牛膳坊第3、4、5分店(筹备中);2、经营地址:待定3、面积:约400-600平方米
2、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牛杂火锅店店,经营范围包括:牛杂、河鱼、烧烤等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以所租赁的铺面合同终止日为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出资人出资额(万)出资方式持股比例潘晓婷216万元现金60%36万元现金10%1、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2年__5__月日以前交清,投资款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权。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3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3、甲方承诺若乙方在交纳所出资金后,如在次年的3月份仍未能开设2个店,且
3、股东亦无意再投资的,甲方则无条件将余款退回(无利息)。4、甲方同意由所参与的4名新股东推荐财务协管员负责管理现金,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聘请尚学堂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权管理,并按营业额的3%缴纳管理费(亏损时无管理费)。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10%作为单店管理团队的奖励,剩余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持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半年分红一次。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持股为据,按比
4、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退伙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6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
6、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作为法人代表。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较多的合
7、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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