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法学概论简答题(必过)

最新电大法学概论简答题(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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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的规范作用及内容?答: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自身所具有的、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能。主要内容:指引工作,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答: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任命.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3、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答: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划分是:1、绝对不负责任年龄阶段,按

2、照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这个年龄阶段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但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犯罪行为的例外。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刑法第17条的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4、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答: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3、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4、防卫

3、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不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5、简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条件及法律后果。答:宣告失踪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自然人下明满两年;第二,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第三,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后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后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替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6、简述合同的一般条款。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

4、;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7、什么叫强制措施,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答,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8、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答: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有: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人数限定在5

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的住所。、9、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答: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诉、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察、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10、简述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答: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仿造,擅改或者销毁遗

6、嘱,情节严重的1.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答: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职权:1、行使国家立法权、2、监督宪法的实施、3、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他职权。2、简述物权的效力的含义及内容?答: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为保障物权的实现而赋予物权的强制性力量。物权具有以下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3、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处罚有些?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

7、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答: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示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职权:1、行使国家立法权,2、监督宪法的实施、3、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他职权。6、简述犯罪预备的含义及其条件。答: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

8、条件的行为。条件:1、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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