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公司信贷不良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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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管理 【知识点1】不良贷款概述  2002年起实行五级分类。  图13-1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例题1·单选题】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不良贷款不包括( )。  A.关注类贷款  B.次级类贷款  C.可疑类贷款  D.损失类贷款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按法律规定,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讼的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贷款到期之日计算。  【例题2·多选题】不良贷款是指( )形成的贷款。  A.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  B.借款人有不能按原定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可能  C.借款人未能按原贷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D.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贷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E.借款人借款后资金运转不灵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A项借款人最终按时偿还的应是贷款本息;B项必须是有迹象证明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才能判定为不良贷款;E

3、项分情况而定,如果借款人借款后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只要其在贷款到期前使资金周转回归正常,仍可按约定偿还贷款,不一定形成不良贷款。  1.不良贷款的成因  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既有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原因,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  ①社会融资结构的影响  ②宏观经济体制的影响  ③社会信用环境影响  ④商业银行自身及外部监管问题  2.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现金清收对于借款人尚存在一定的偿还能力,或是银行掌握部分第二还款来源时,银行可尝试通过催收、依法诉讼等

4、手段进行现金清收。重组☆对于借款人经营、管理或是财务状况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形成的不良贷款,银行可尝试对借款人、担保条件、还款期限、借款品种、借款利率等进行恰当的重组,重新组合和安排借款要素,改善借款人财务状况,增强其偿债能力,使重组后的贷款能够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从而改善银行的贷款质量。☆这需要银行付出更多的尽职调查资源,以确保重组方案的合法合规性,有效防范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核销对于通过各种方式均无法实现回收价值的不良贷款,银行应该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予以核销。  ☆随着我国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5、、不良资产评估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将有更多、更合理的途径和方式转移和化解不良贷款。  ☆除清收、重组、核销等三种主要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外,银行还可在灵活运用直接催收、诉讼、减免息、以物抵债、呆账核销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尝试探索打包处置、债权转让等市场化、批量化处置渠道。  【知识点2】现金清收  1.现金清收准备  债权维护资产保全人员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维护债权:①妥善保管能够证明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客观存在的档案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证明等;②确保主债权和担保权利具有强

6、制执行效力,主要是确保不超过诉讼时效、保证责任期间,确保不超过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③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财产清查清查债务人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对于清收效果影响很大。  ★债权维护关键时间表述  ①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诉讼时效一旦届满,人民法院不会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②诉讼时效从债务人应当还款之日起算,但在2年期间届满之前,债权银行提起诉讼、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7、诉讼时效期间(仍然为2年)。  ③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双方没有约定的,从借款企业偿还借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债权银行应当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借款保证人的责任描述正确的是( )。  A.债务只与借款人有关  B.保证人与银行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C.保证人可以随时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责任,则银行无权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B『答

8、案解析』A项保证人与借款人同属于债务人,因而保证人与银行同样有债务债权关系;C项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双方没有约定的,从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银行应当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项只要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依法生效,其保证责任就宣告成立,即在满足条件时,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知识点3】常规清收和依法清收  根据是否诉诸法律,可以将清收划分为:    1.常规清收  ①直接追偿  ②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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