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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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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方案为做好西江干流**段水域防汛工作,根据**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西江干流**段养殖网箱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促进网箱养殖户顺利实现转型转产,生产生活稳定。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扎实推进西江干流**段养殖网箱清理整治,确保河道行洪排涝畅通,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大力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目标任务(一)除无证和禁养区(包括水源地保护区、临时养殖区)网箱外,其余网箱按养殖证到期一批清理一批,在养殖证到期后一个月内完成清理。(二)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渔民转型转产。三、工作步骤(一)网箱清理整治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5日)组织人员实地核实西江干流**段网箱养殖情况(养殖户类别,实际养殖面积,养殖品种、规格、数量,转型转产意向等),完善待清理网箱一户一档,确定最终统计数据,并于2022年3月5日前完成统计并将摸底调查情况造册报市西江干流**
1段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专班。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5日)1.宣传动员。与调查摸底同步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全面覆盖。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国家关于水面养殖的法律法规;(2)发放政策宣传单;(3)宣传解释相关奖补扶持政策和要求:(4)签订《养殖网箱清理转产协议书》。2.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梧州市西江干流梧州段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专班备案。第三阶段,强制清理阶段(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自行清理阶段尚未自行清理的网箱1.各相关单位(部门)及入户宣传工作组要做好强拆前宣传工作。2.自行清理阶段结束之日起15日内,对拒不自行清理的网箱将组织队伍对非法网箱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2第四阶段,巩固稳定阶段(时间:网箱清理完毕之日起至长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常态管控队伍,扎实开展长期管控工作,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浔江干流**段水域行洪安全。(二)渔民转型转产各单位(部门)要加快研究谋划,根据我县转型转产工作方案,做好网箱清理整治与转型转产同步推进工作,多渠道帮助渔民解决生活出路,杜绝因清理整治而返贫,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长久的生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型转产。1.对于自愿转型转产,签订《养殖网箱清理转产协议书》并自行完成网箱清理的养殖户给予一次性补助。2.扶持渔业转型升级。积极落实转型转产补助资金、土地和项目等,共同推进渔民转型转产。支持目前已规划的4个陆基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建设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产业园区,总投资35000万元,建设规模787亩。3.多渠道筹措转型转产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扶持。对符合农业农村或乡村振兴等扶持政策的,争取上级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和重点支持。4.争取社会及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专项产业发展基金。争取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支持800万元,连续支持5年;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年。连续支持5年,以推动我县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渔业综合开发、渔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沿江养殖户有长久的生计。
3三、组织机构为确保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县西江干流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协调、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全面开展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四、补助机制(一)补助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西江干流**段限养区水域内持证养殖的网箱自行完成清理和转型转产的养殖户。(二)补助内容和标准1.规划区内持证养殖户签订《养殖网箱清理转产协议书》,并在自行清理期限内完成清理的养殖户按网箱实际养殖面积给予补助,超过规定的自行清理时间的不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另行制定。2.规划外养殖及规划区内无证养殖户:参照《浔江**段非法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三)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按1:1统筹落实(待市政府研究确定)。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我县渔业转型升级,实现西江干流**河段绿色生态发展。
4(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完成调整修订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根据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管理职责,依法履职,责任到人。(三)落实经费,确保所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协调落实本次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县级经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相应的补助工作方案,规范补助发放,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的,确保家喻户晓,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争取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五)以人为本,安全整治。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充分理解、尊重网箱养殖户,加强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各种生产和生活困难。船上、水上等的各项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组工作人员务必穿好救生衣后方可登船作业。密切关注渔民思想动态,做好政策解释和社会维稳工作。(六)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本次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涉及多单位,各单位要在主要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强化协调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5(七)加强管控,确保安全。相关单位要加强汛期网箱养殖管控,要求养殖户调整养殖周期,汛期前暂停投放鱼种,并将存鱼全部处置完毕。由于汛期洪水等不可抗力的风险依然存在,养殖户仍在汛期养殖,要求养殖户签订承诺书,风险由养殖户自行承担。同时,加强汛期网箱安全管理,防止网箱漂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八)加强服务,推动转产。关心关爱渔民生产生活,加强转型转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积极为渔民争取项目资金,推动渔业转型升级。(九)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县督考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通报,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十)建立机制,巩固成果。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网箱养殖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法查处,防止已经清理整治的养殖网箱反弹。(十一)加强联系,信息畅通。各单位、各工作组要加强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各相关单位按各阶段完成时间节点将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西江干流**段网箱清理整治及转型转产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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