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药业安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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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目录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治理制度4安全生产责任制6干部安全值班及节假日安全治理制度2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1安全投入スロ费用ラ合理制度25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判和风险控制程序28

1安全检査和月急,电整改佛!J度34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37EHS变更治理规程40事故报告与调查治理规程4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6安全培训数天治理制度49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53电气安全治理规程59MSDS治理规程67承包商安全治理制度68关键装戊、重点部位安全治理制度77各类特种作业安全治理80危险作业安全治理制度…96剧毒物品治理制度100防火防爆治理制度101消防治理制度104生产设施安全检修理治理制度107生产设施安全治理制度109特种作业スロ特种t殳备作业人员ラ台理规定111特种i殳备安全治理制度113监视和测量设备治理制度11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治理制度118安全防护装置治理制度120供应商治理制度122应急咨询电话治理规定124应急救援预案ラ台理佛!J度126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128消防设施、器材保护治理制度131建设项目、安全措施项目安全治理制度133汛期安全治理制度138开车前安全评审治理规程139劳动保护用品治理及领用程序治理规程141危化品装卸安全治理制度144领导干哲卩带班侏リ度14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48EHS文件档案ラ台理侏!J度149EHS治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制度150安全标准化自评治理制度15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5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53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5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55职业病防护设施保护检修制度156职业病防护用品治理制度157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判治理制度15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ラ台理侏!J度15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治理制度161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6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治理制度165

3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治理制度目的:及时收集、识别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保持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收集及更新、传达,负责对治理制度的更新。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员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培训,及时更新相关文件及治理要求。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对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内容:1.定义:1.1.法律:人大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如:宪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等;1.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1.4.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产品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其它标准;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公约;1.6.其它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产品生产所用技术标准规范等。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1.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法律中心、地方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监、消防部门等。2.2.各级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3.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2.4.此外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通过报刊、书、互联网等渠道。3.获取方法3.1.各责任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与本部门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4.获取时机4.1.对于党和国家、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公司要立刻进行识别和执行。4.2.从其他渠道获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时,必须每月进行ー次获取和识别。5,判定适用性:5.1.产品、生产要求:5.2.所属行业;5.3.相关方有关要求;5.4.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5.5.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登录在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清单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6.法律法规的传达和应用:6.1.各分管部门将要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传递到行政人力部汇总;7.2.行政人力部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和适用的条款予以印制,然后按照适用范畴发放到本公司有关车间、部门和相关方;8.3.各车间、部门将适用于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相关岗位员工或治理人员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指导工作。7.更新7.1.各分管部门应随时把握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7.2.为使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半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力部汇总、更新,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制并发放给各部门和相关单位。7.3.对作废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及时补充。8.执行和检查评判

58.1.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治理中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情形进行检查、评判(合规性评判),并储存定期评判结果的记录。9.相关记录:无。安全生产责任制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治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承担的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职エ

6在劳动生产过程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职责:工程环保部:对各部门职责的修订和制订,提交安委会审查批准。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分管的员エ进行职责培训,检查督促职责执行情形。质量部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全体员エ。内容:1.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环保部经理对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监督治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副直接领导责任,公司所有人员在其职责范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2.安委会安全职责:1.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条列及各项安全治理制度,教育广大员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提高职エ安全意识。2.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3.3支持审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エ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治理。4.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5.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6.6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7.7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意和谐加强治理,监督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8.8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エ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劳动保护,保证职エ身体健康。9.9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10.10督促领导干部到生产现场带班。

72.行政人力部安全职责1.1负责公司所有安全方面通知规定文件的文印、审核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文件的收发、登记存档工作。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办公室的安全会议记录。3.3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内干部值班制度。3.4负责治理好本部门员エ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3.5负责治理好驾驶员持证上岗、安全学习、车辆保护保养和调派工作。3.6及时组织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的培训、复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持证上岗,并严格控制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调动。4.7根据职业病禁忌症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和职エ调配工作。3.8对职エ进行转正、晋级、绩效考核时,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3.9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エ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及エ伤职エ待遇工作。3.10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抓好劳动纪律,负责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形,确保安全生产。4.11负责配置安全治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固。5.12负责定期组织员エ体检,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4.工程环保部安全职责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2负责编制、修订设备使用、检查、保护、保养得安全治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文件和资料的治理。4.3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电气、容器、动力的安全技术治理,保持安全装置(包括避雷、防尘、防爆、防静电、排毒)的正常状态。4.4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督促演练。4.5编制公司检修理项目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组织实施及严格执行检修理安全治理制度,负责设备标识,可追溯性的监督治理。

84.6加强特种设备的治理,定期进行检查校验,保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经济运行,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设备及生产运行安全。4.7负责本部门文件盒资料的治理,做好全公司设备的治理工作,定期对仪器外表的校验并做好记录。4.8参加车间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建议或意见。4.9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谐办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雷手续。4.10贴掉和督促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4.1I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4.12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形进行监督检查。4.1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体会。4.14按规定监督或者即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3.15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5生技部安全职责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本部门生产安全全面负责。5.2负责制定生产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5.3负责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的监督、检查。5.4负责本部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5负责组织生产车间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参与公司安全大检查,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5.6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治理,督促并参与车间班组安全活动。5.7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应急预案演练等。5.8遇到生产中的非常情形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突遇危险紧急情形,可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6.质量部安全职责6.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部门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6.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6.3参加公司质量技术工作会,应提出有关产品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6.4加强对有毒有害试剂的治理,确保不发生错发、误发、中毒、丢失、被盗等事故。

96.5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环保知识的培训,使其把握基础的安全常识及突发事故处理方法。6.6严格按照规定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进行保管,做到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并严禁吸烟和携带明火盗储存地点。6.?督促化验员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治理规章制度,以免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加强危险气体钢瓶的治理,防止可燃气体浓度超标。7.物供部安全职责7.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7.2负责编制物供部相关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7.3负责对全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直接治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必须同时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材料等职业卫生物资计划,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监督、执行。7.4负责建立供应商治理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7.5组织采购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剧毒、易制毒危化品必须按申购计划采购,对超计划采购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后果负责。7.6对积存不用和超计划采购的危险物品,要积极联系外调处理,以减少或排除事故隐患。7.7负责本部门职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治理规章制度。7.8加强库房治理,严格执行库房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合理、安全堆放物资、产品,确保通道畅通,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和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7.9加强库房的消防治理,经常性的检查水源、消防系统、灭火器材的完好,确保能正常使用。8.研发部安全职责8.1确定公司技术发展方向,制定公司产品研发目标,使产品研发方向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发展。8.2负责新エ艺、新材料的研究,减少工艺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降低资源消耗,采用资源丰富或无毒无害的原辅材料。8.3在采用新技术时要有安全实施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鉴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生产。在产品设计及工艺方面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エ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エ艺、材料。8.4负责本部门的危险源收集评估,负责真对部门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治理目标、指标,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治理方案并按时完成。

109.生产车间安全职责9.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生产安全。9.2制定车间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程、エ艺规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程,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9.3制定有关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计划和特种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确保实施。6.4对生产规程显现的险情和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9.5不定期对员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对特别工种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禁止上岗操作。9.6组织和参加各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把握安全生产情形。9.7加强生产现场的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原料的安全治理,经常性的进行巡查,排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9.8负责做好每天下班前部门的危险品处理工作,对交接班的注意事项要详细反映,检查和记录清楚,防止疏漏。10.财务部安全职责10.1监督各部门安全资金使用,安全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生紧急事故的资金使用。10.2及时缴纳员エ的各项保险。11.班组安全职责11.!组织职エ认真学习和把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自觉的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11.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11.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进行岗位的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应急训练;对变换エ种(或岗位)人员的劳动纪律、法纪、エ艺技术、现场安全培训教育。11.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消防器材及防护器具,并负责器具的日常保护保养工作,督促职エ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器具。11.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由班组长组织紧急撤出无关人员,立刻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12.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执行安全法令,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和禁止违章作业,凡情节严重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应立刻报告有关部门。特别作业必须持证上岗。12.总经理安全职责

111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12.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2.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理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供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1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筒部署、同落实、同检査、同考核。12.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通入生产和使用制度。12.6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2.7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危害程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调查队内部人员的处理决定。1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轮番到现场带班。13.生技总监安全职责1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风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3.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只是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决定、通知在分管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13.3负责督促分管车间新进员エ、变换エ种员エ、复工人员的教育及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环保教育,提髙职エ的整体安全环保素养。13.4在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分管范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3.5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生产环保动态、企业安全环保状况,及时解决存在安全环保的问题。13.6组织参与各种形式安全环保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发觉安全环保隐患,督促分管部门进行隐患整改。13.7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下达安全措施计划,明确安全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定期参加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13.8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要积极救护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采取

12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上报,查清楚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11.9负责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13.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轮番到现场带班。14.质量总监安全职责1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查’‘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4.2组织对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对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的要求负12.3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对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治理。14.4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4.5发生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刻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14.6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4.7负责分管工作范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排查工作。14.8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环保知识学习。15.工程部经理安全职责15.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查“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5.2编制、修订设备使用、检查、保护、保养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治理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5.3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电器、容器、动力的安全技术治理,保持安全装置的正常状态。15.4编制公司年度检修理计划,编制大、中、小检修理项目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组织实施及严格还行检修理安全治理制度。15.5加强特种设备的治理,定期进行检查校验、保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运行。15.6负责对锅炉、压カ容器、压カ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别エ种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15.7做好全公司设备的治理并建立台账,定期对仪器外表进行校验并做好记录。15.8参与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的建议和意见。15.9负责经常性设备工程安全检查和参与公司安全大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设施、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15.10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刻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15.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1315.1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一环排查整治工作。15.1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15.14建立健全安全环保治理机构,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环保治理人员,并确保安全治理队伍的稳固,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会议,布置安全、环保、消防工作。16.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轮番到现场带班。17.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16.!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政策,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6.2筹集保证安全投入的费用,落实解决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费用,避免因安全投入费用得不到保证,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而造成事故。17.3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及时提取使用,保证职エ劳动防护用品,保健费用等。16.4编制财务计划时,应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等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实行安全投入的专款专用。17.5对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竞赛活动提供财务支持。17.行政人力部经理安全职责17.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查“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7.2在编制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条款纳入合同中,负责及时安全新员エ的体检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员エ的体检,并建立健全职エ健康档案。17.3组织对员エ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17.4对经医疗部门鉴定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调换エ种,对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i-io级エ伤和职业病的职エ进行妥善安置。17.5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エ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及エ伤职エ待遇工作。17.6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安全活动的安排,催办,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形。17.7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治理,对本部门车辆的检查、保养、修理,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18.8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刻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18.物供部经理安全职责18.1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8.2负责分管工作范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418.3对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供应负责,保证物资、材料的质量,使之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特别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18.4负责建立供应商治理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18.5负责库房治理,采购执行库房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合理、安全堆放物资、产品,确保通道畅通。18.6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治理,确保装卸、储存、保管、收发、废弃物处置的各个环节安全。16.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刻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1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7.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车间安全工作副安全责任,认真观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19.2拟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19.3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班组安全教育。19.4组织职エ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19.5组织车间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觉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カ整改的药采取暂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19.6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长安全员的工作。19.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刻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20.安全环保工程师安全职责20.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治理和监督工作。20.2负责对职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员エ进行入厂的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指导制定各部门的安全活动计划。20.3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形。20.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15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措施的保护保养、治理工作。20.5会同工程部经理及设备工程师贵锅炉、压カ容器、压カ管道、等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公司特别エ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20.6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邪祖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到危机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形,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刻报告有关领导。20.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エ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立刻向公司上报。20.8组织公司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19.9对公司的危险固废、废水进行治理,使之符合相关的治理要求。21.电器工程师、ー样治理人员的安全职责21.1负责做好本职业务范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技术治理、行政治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ー,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自觉参加安全学习。21.2在负责编制、修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开停车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形。21.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协助开展技术练兵活动。21.4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检查,发觉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排除隐患。21.5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21.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20.7设备工程师和电气工程师应经常对主管范畴内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压カ管道等)进行安全巡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各自主管设备的安全负责。22.班组长安全职责22.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禁止违章违纪行为,带头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治理制度。22.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检查禁止违章行为,带头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治理制度。22.3负责对新进职エ、变换エ种和复工人员的班组级安全教育。

1622.4负责教育,督促检查本班组职エ职エ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搞好消防器材、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保养、保护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22.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做好安全交接班工作。22.6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检查责任,及时发觉和排除事故隐患,并认真作好记录。22.7发动职エ搞好安全清洁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道路畅通。19.8发生非常情形需撤离时,按照操作规程,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出无关人员命令,班组长有停产撤出的决策权和指挥权。22.9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并按规定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并如实提供事故经过情形。2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20.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劝阻禁止他人违章作业:23.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エ艺指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有安全生产情形,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23.3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控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23.4作业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觉非常情形,及时处理和报告:23.5加强设备保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搞好文明生产;23.6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机器设备、エ夹用具,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气装置:23.7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24.8上岗必须按规定作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器材:25.9有权拒绝和举报违章作业的指令。24.司炉エ安全职责24.1切实执行国家对锅炉使用治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24.2司炉エ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24.3热爱司炉工作,增强责任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24.4遵守操作规章,搞好设备的修理保养,认真填写锅炉运行、交接等各项记录;26.5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26.6锅炉运行中,发觉锅炉有非常情形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刻报告主管负责人;

1723.6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25.焊エ安全职责25.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操作安全,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25.2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邻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4.3气焊作业安全必须做到:24.6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旧。24.7氧气钢瓶、溶解乙烘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燃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25.6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0米以上的距离。25.7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快发生器和溶解乙快气钢瓶。25.8电弧焊割必须作到:25.8.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25.8.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25.8.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25.8.4在特别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5.8.5焊エ在操作中要遵守焊エ安全操作规程。25.8.6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26.修理电エ安全职责26.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操作、エ艺、施工纪律,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6.2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禁止。26.3操作前,必须第一进行停电、验电,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操作。26.4正确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1826.5一旦发生事故,立刻采取安全及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刻向上级汇报。26.6负责本岗位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定期保护和保养,确保使用时正常;26.7按时准确地填好各种作业票和停送电记录;26.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27.污水处理站员工安全职责27.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劝阻禁止他人违章作业;27.2把握污水处理站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操作,严格执行污水处理站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操作;27.3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控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27.4作业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觉非常情形,及时处理和报告27.5加强设备保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搞好文明生产;28.保卫人员安全职责28.1坚守岗位,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负责门卫室视频监控值守;28.2负责进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暂时人公司人员的入公司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公司的安全检查,督促进入公司人员阅读入司安全须知,并对外来进入公司人员进行登记;28.3对进出货物认真检查,对不具手续者,拒绝放行;对进入公司区的车辆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需进入防爆区的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否则不得入内;做好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28.4负责公司关键部门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28.5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戒备保卫エ29.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29.!严格执行行车司机岗位规范、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9.2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不违章作业;29.3认真检查行车运行情形,按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畴保养好行车,做到“四懂三会”;29.4认真执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机械传动、起吊装置、电器线路等安全可靠,做到持证上岗,不得将机动车交给非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操作;29.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髙安全意识和技能,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1929.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禁止。29.7一旦发生事故,立刻采取安全及急救措施,防止势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立刻向上级汇报。

20干部安全值班及节假日安全治理制度目的:建立干部值班制度,保证节假日及日常公司安全。职责:行政人力部:负责安排干部人员的值班。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干部安全值班治理。内容:10.值班分类和职责10.1.安全值班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特别时段值班、其他情形值班。10.2.主要职责:10.2.1.检查、监督、指导门卫、夜巡人员的工作,防火防盗;10.2.2.发觉非常情形安排夜巡人员到现场;10.2.3.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和指挥处置:10.2.4.协助生技部调集抢险力量,组织、和谐受灾部门的抢险工作:10.2.5.公司突发、紧急、非常情形的处理;10.2.6.监督执行劳动、エ艺纪律;10.2.7.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110.2.8.生产和设备非常情形的处理和报告。11.值班要求11.1.1.值班干部服从公司值班安排,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守岗位,不得迟到和早退。11.1.2.值班人员要作好记录,写明到岗、离岗时间,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处理和遗留的问题。12.1.3.值班人员可以处理属于职权范畴内任何紧急事件,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非紧急事件,视其情形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12.相关记录:领导干部值班记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治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治理制度,保护公司职エ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的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创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职责:行政人力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奖惩考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安全生产奖惩。内容:13.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13.1.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形:13.2.监督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13.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形;13.4.检查作业场所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发觉有“三违”行为,责令其立刻停止:13.5.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单位、主要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3.6.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治理有严重问题的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过期不整改的单位给予经济惩戒或按安全一票否决制责令其停产整改。14.对在安全生产中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及时排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安全工作有突出奉献,

22符合下列之一者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14.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及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明显成效者:14.2.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奉献者;14.3.对抢险救灾救人有功者;14.4.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14.5.对排除重大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恶性事故者;14.6.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4.7.检举揭发隐瞒轻伤以上事故者;14.8.按计划提前完成安措任务有功者;13.9.对尘毒及噪声超标作业点加强治理,积极治理成绩显著者。14.每年组织评选一定数量的安全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公司的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如下:14.1.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且轻伤以下事故未超标,全面实现年度安全目标;14.2.严格执行并强化安全治理各项办法,基础工作无差错,安全帐卡齐全;14.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无违章指挥现象;14.4.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整改率100%;15.5.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学习,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16.积极开展安全现代化科学治理有成效。安全先进班组评选条件如下:16.1.无违章违纪行为,事故为零;16.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考试成绩优良;16.3.能认真组织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并有完善的书面记录;16.4.能坚持班前班后会,总结推广安全工作体会。17.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7.1.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行为。17.2.无任何事故。

2317.2.在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奉献。17.3.能抵制违章违纪行为,主动检查、整改隐患。18.奖励办法:18.2.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分为夸奖、通令嘉奖、颁发奖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安全生产标兵”。18.3.坚持荣誉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对评先的单位和个人,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根据奉献大小一次性发给适当的安全奖金或实物。19.惩罚:1..1.对不作为或作为失职而造成事故,使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遭受缺失的,按如下规定处理:19.2.发生重大火灾、爆炸、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单位及各责任人按照公司的治理制度进行处罚,并可追加100-500元罚款,直至责任人免职,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3.发生一样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轻伤)按当年安全目标治理考核指标当月处罚21.4.发生其它责任事故,按造成缺失价值运算,事故单位承担缺失价值的5〜20%,因工作失职,则承担缺失价值的30〜70%。22.5.隐瞒事故不报,ー经查出,对隐瞒的有关人员(责任人)处100〜5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20〇〜2000元罚款。23.6.对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罚责任者50〜200元,超过24小时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24.7.领导违章指挥,强令职エ冒险作业,每查出一次(未造成事故),处罚责任人200〜2000元,如造成一样事故,处罚500~5000元,造成重大事故则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8.对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经有关部门或领导确认为重大未遂事故)罚款20〇〜2000元。19.9.对在事故发生后,提供虚假证词,阻止事故调查者,罚款5〇〜200元。19.10.事故发生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拆除或破坏事故现场者,对有关责任人处5〇〜200兀罚款。19.11•凡不执行上级有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政策,不负责任,以致造成工伤事故,对有关的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〇〜200元罚款。

2419.11.1.发生伤亡事故或急性中毒等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者。19.11.2.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过期不整改而造成事故者。19.11.3.不重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而造成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者。1.1.1.11.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エ无章可循,致使造成事故者。19.11.5.安排生产、检修或暂时性任务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可靠酿成事故者。19.11.6.对操作者违章不教育、不禁止,在单位发觉多次违章作业,因违章造成事故者。19.11.7.设计、制造新设备、新エ艺和新技术时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者。19.11.8.安全装置不齐全,有安全装置不用或擅自拆除、变更者。19.11.9.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款5〇〜200元:19.12.1.在生产工作现场穿高跟鞋、裙子、背心、拖鞋,在防火防爆岗位穿带钉的鞋,在有转动设备岗位披肩长发者。19.12.2,登髙作业(2米以上)和登石棉瓦作业措施不落实,或不派专人监护,不穿戴劳保鞋和采取防护措施登高,以及随意从高处向下扔物件,交叉作业的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9.12.3,凡在施工中掀开的孔、洞、沟盖或挖的沟、坑以及拉设的暂时电源、钢丝绳、搭设木架等不设醒目的安全标志和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4)、在高温管道和有热、电、风的设备邻近或设备上烘烤、吹晾衣物、物件者。(5)、从事各项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切断电源、不挂安全警示牌,工作前不检查工具,测量外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机械转(传)动部位不停车从事加油、修理、上皮带及打扫卫生者。(6)、违反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19.13.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者处罚50〜200元。19.14.因施工损坏消防拴、电缆、管线及其它设施,未经答应乱搭设棚子者罚款50〜200元。19.15.凡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装阻火器进入厂区内的;在厂区内超速行使的,驾驶车辆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处罚驾驶人员50〜200元。19.16.非特别工种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特别エ种作业者,罚款50-200元,并勒令纠正;对指挥违章作业者,罚款200-2000元。19.17.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19.18.对不服从治理,无理取闹,刁难谩骂安全检查执法人员者,罚款20〇〜2000

25元,如果单位有关人员包庇袒护,则对包庇袒护者加倍处罚,动手殴打安全检查执法人员者,交由后勤保卫部按相关规定处理。19.19.外包单位人员违反本办法,按上述标准执行处罚。20.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26安全投入和费用治理制度目的:根据宪法“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治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和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措施项目治理,作好统一安排,合理开支,逐步改善劳动条件,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职责:财务部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账。适用范畴:公司安全投入保证。内容:1.安全投入范畴:1.1.完善、改造和保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音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エ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保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止措施的资金投入,还包括:1.1.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1.1.2.道路交通工具安全状况监测和保护系统。1.2.劳动保护用品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职エ体检费、职业病预防费。1.3.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的费用,建立应急队伍、购置应急器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1.4.安全检查、评判及隐患整改费用:1.5.安全宣传、培训费用所需费用;1.6.安全奖励费用:安全建议和隐患查找应给予的奖励,安全工作总结表彰所需的资金;

271.1.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相关经费投入。2.安全投入资金的来源渠道2.1.为了确保安全投入有保证,安全投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根据职业安全的需要,使用时没有上限,该资金由总经理予以保证。2.2.安全生产费用以上年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2.2.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领提取;2.2.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2.2.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3.2.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3.安全投入的使用、确认及核算;3.1.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一律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的全面预算治理范畴;3.2.劳保费用使用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措施费:3.3.安全培训费用按现有规定执行,由行政人力部确认后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措施费;3.4.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费用,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费用;3.5.消防设施投入费,根据公司级领导批复执行,费用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措施费;3.6.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奖励等费用,工程环保部编制专项费用预算,经批准后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措施费;4.7.计划用于职エ的工伤保险费用,由行政人力部确认后,发生时直接进入安全措施费。5.安全费用治理4.1.由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治理规定,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对安全费用进行治理。5.安全措施项目治理5.1.安全措施项目计划编制依据5.2.国家和产业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5.3.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隐患;5.4.预防エ伤、职业病、职业中毒而采取的技术措施。5.5.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职エ提出的有利于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5.6.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范畴5.7.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エ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及环保设施改造的措施;

285.8.エ业卫生:为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措施;5.9.生产厂房的安全设施:保证职エ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生产性厂房、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5.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刊物、仪器及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设备。5.11.安全措施项目的编制、审批程序5.12.各单位编制安全措施项目立项报告,由公司生产部审批,抄送工程环保部;4.13.各单位编制安全措施项目预算,纳入全面预算治理,上报公司审批:5.14.经批准后的安全措施项目及资金预算,ー样不得变更。特别原因需要修改原安全措施项目及资金预算时应上报公司审批:5.15.批准后的安全措施项目,由所在单位安排施工,工程环保部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形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生技部汇报;5.16.批准后的安全措施项目,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5.17.安全措施竣工后,由生技部同工程环保部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5.18.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经济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评判:5.19.对暂时发觉较大的各类事故隐患,经工程环保部组织检查确认后,即使整改方案及费用预算,超编超概经公司审批后实施。6.检查与考核。6.1.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形由工程环保部进行检查,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治理规定执行。7.相关记录:无。

29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判和风险控制程序目的:识别企业在生产(治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判与确定风险等级,以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危险,作业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内新增和改良设施、设备、エ艺、人员的变化。所有其他非常规工作(保护工作,非标准操作程序工作等)遵循作业许可证体系。设施/设备的更换无需遵循该程序。规定:1.风险评判和风险控制的目的识别企业在生产(治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望施加影响的危害,评判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样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评判组织及职责2.1企业成立风险评判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质量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技部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设备、电气专职人员、重点岗位人员风险评判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环保部,负责风险评判小组日常工作。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评判小组,组长为部门第一负责人,成员为生产、技术、设备、电气、安全、质量、物料等职能人员和エ段长、班组长及体会丰富的操作人员。2.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判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判程序;审批《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和企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判工作。负责风险评判治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判定期评审;成员: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判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判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判和风险控制。3.风险治理3.1危害识别3.1.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3.1.1.1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事故的活动或行为3.1.1.2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3.1.1.3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3.1.1.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301.1.1.1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服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1.1.1.2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1.1.1.3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1.1.1.4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1.1.1.5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1.1.1.6直接与间接危险;1.1.1.7三种状态:正常、非常及紧急状态;1.1.1.8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1.1.1.9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为类别:1.1.1.9.1操作错误1.1.1.9.2安全装置失效1.1.1.9.3.3使用不安全设备1.1.1.9.4手代替工具操作1.1.1.9.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1.1.1.9.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1.1.9.7攀坐不安全位置1.1.1.9.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1.1.1.9.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1.1.9.10注意力不集中的行为1.1.1.9.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1.1.9.12不安全装束1.1.1.9.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1.1.1.10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3.1.1.14.1物料;火灾、爆炸性;毒性;腐蚀性;1.1.1.10.1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1.1.10.2噪声;机械性、液体流动性、电磁性等各种噪声。1.1.1.11有害作业环境;1.1.1.11.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1.1.1.11.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1.1.1.12安全治理缺陷;1.1.1.12.1对物理性能控制的缺陷,设计、检测不符合处置方面的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1.1.1.12.2对人员失误控制的缺陷:教育培训不足;检测不当;1.1.1.12.3エ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311.1.1.1.1作业组织的缺陷:人事安排不合理,超负荷,禁忌作业,色盲;1.1.1.1.2相关方治理缺陷:1.1.1.1.3违反工效学原理:如所用设备不合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等。1.1.2危害识别的范畴1.1.2.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1.1.2.2常规和非常活动;1.1.2.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形;1.1.2.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1.1.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1.1.1.1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1.1.1.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1.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1.1.1.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1.3危害识别的方法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导思想,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3.1.3.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判,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3.1.3.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ー种体会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ー些项目,识别与一样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3.1.3.3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不安全的环境因素;3.1.4危害识别的步骤3.1.4.1工程环保部(或评审小组)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判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判表》表格,发至各部门;3.14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エ段或车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判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判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送或评审小组;3.1.4.3评审小组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3.144评审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并进行登记,经评审后填写企业《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报风险评判小组组长审批。并将批准后的《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反馈到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2风险评判3.2.1评判准则的依据3.2.1.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3.2.1.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2.1.3企业的安全治理标准、技术标准;3.2.1.4合同规定;3.2.1.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2.2评判准则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XS

323.2.1.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等级标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觉(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形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觉,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形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觉(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非常情形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觉,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然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エ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3.2.2.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企业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企业外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エ企业内严重污染行业内、企业内3不符合企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カ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企业范畴内中等污染地区影响2不符合企业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エ装置范畴污染企业及周边范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缺失没有停エ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3.2.2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险度R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庞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连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刻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储存记录3.2.3风险等级的确定3.2.3.1在进行风险评判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3.2.3.1.1火灾和爆炸:3.2.3.1.2冲击和撞击;

333.2.3.1.1中毒、室息和触电:3.2.3.1.2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3.2.3.1.3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3.2.3.1.4人机工程因素:3.2.3.1.5设备的腐蚀、缺陷:3.2.3.1.6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3.23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3.2.3.2.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3.2.3.2.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3.2.3.2.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3.233按风险度R=可能性LX严重性S,运算出风险值。风险值RW8的确定为ー级风险,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风险值R在15〜19的确定为三级风险,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3.3危害的分级治理3.3.!危害治理分为二级;对判定为ー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ー样危害,由其所在部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作为重要危害,由其所在部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制《重要危害及控制措施清单》,并报工程环保部备案,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重要危害及控制措施清单》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公司《重要危害及控制措施清单》,报公司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企业《重要危害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部门。3.3.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3.3.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企业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形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终止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企业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治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判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形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3.4风险的控制3.4.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判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形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企业在挑选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排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形、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3.4.3控制措施的挑选应包括:3.4.3.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3.4.3.2治理措施,规范安全治理;3.4.3.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3.4.3.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3.5风险信息更新企业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判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3.5.2识别、评判的时机3.5.2.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判。

343.3.2.1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修理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判,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3.3.2.2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判:3.3.2.2.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3.3.2.2.2操作变化或エ艺改变;3.3.2.2.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3.3.2.2.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3.3.2.2.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3.3.3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3.3.3.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判表》和《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判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工程环保部。工程环保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判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编制新的《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报评判小组组长审批后,由工程环保部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同时旧的《重要危害识别、风险评判控制表》作废。3.3.3.2工程环保部、更新部门分别储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35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目的:发觉和查明不安全因素,排除隐患,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自查,个别部门的专项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参与公司级的重点检查。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安全自查,公司的综合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日现场巡查。工程环保部:每日巡查,每周安全检查,季节检查,专项检查,及其他相关检查,负责对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通知,并督促各隐患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将隐患汇总。适用范畴: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内容:1任务和要求1.1发觉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进行防范和整改。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3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编制相应的检查表。1.4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检查中的作用。1.5做到发觉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1.6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体会。2组织与形式2.1综合性安全检查全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或工程环保部牵头,召集行政人力部、质管部、新药部、物供部、生技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有受检区域负责人陪同参与,每月至少ー次,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特别时段的检查按特别时期要求进行。

361.1节前、节后安全检查,由公司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受检区域负责人参与,在节前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1.2部门安全周自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班组长,对本部门(车间)所管的范畴进行检查,部门检查每周一次,检查和整改项目应登记、汇总,上报工程环保部。1.3班组安全周自查,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职エ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整改情形向车间(部门)汇报。附检查表2专项性安全检查2.1专项性安全检查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2.2工程环保部负责对特别防护用品、锅炉、受压容器、管道、电气设备、起重、外表、安全装置、危险物品、仓库、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检测,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3工程环保部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2.4各车间对本车间所属的安全、环保、消防设施进行专项安全检查。2.5行政人力部负责对要害部位、生活区建(构)筑物、下水道等进行安全检查。2.6行政人力部负责对汽车的检查、检测、保养修理。3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季度ー次。3.1防雷击、防触电由设备工程部、车间负责检查、检测。3.2防暑降温、生产车间的排风、喷淋降温设施由安全环保工程师负责。3.3防洪、防汛、防垮塌由工程环保部组织,行政人力部、生技部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4日常安全检查4.1作业人员上岗都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和生产责任制,坚持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并作好记录。4.2公司领导及各级职能治理人员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査,发觉问题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4.3车间主任、安全员经常性的每日到现场巡回检查,工程环保部人员每天不低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检查。

371安全检查内容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2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形。1.3各级安全治理人员是否落实1.4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和规程情形。1.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形。1.6现场安全设施、机电设备、安全装置、锅炉、压カ容器、压カ管道、安全附件和外表、各种气瓶的使用治理情形,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装卸运输、防护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1.7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1.8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9作业人员对岗位危险因素和应急救援的知晓情形。1.10高温期生产现场防暑降温设施、清凉饮料、防暑药品落实情形。1.11隐患整改落实情形。2隐患整改2.1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2.2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刻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暂时安全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2.3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要做到凡是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2.4对公司无カ解决的重大隐患,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纳入计划,并书面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必要时应停产。2.5作好隐患整改成效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进度。2.6公司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2.6.1使用于对较大及以上隐患整改项目和虽不属于较大及以上隐患整改项目但经多次督促检查仍未完成的整改项目。2.6.2《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检查人员、隐患项目、整改措施、解决期限、完成时间、责任人、复检人、签发时间。2.6.3《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环保工程师整理,经总经理审批后,以总经理的名义下达,交负责项目整改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2.6.4负责整改的单位完成整改或时限到期应书面回复工程环保部。

381.1.1工程环保部应将隐患整改通知书,书面回复存入安全档案。1.2对未整改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39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目的:为了预防重大危险源发生重大事故,并做到ー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及时做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

40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各车间、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并定期进行辨识。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重大危险源治理内容:1.重大危险源认定:1.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进行重大危险辨识和确认:1.2.对认定后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性分析、评判,并按规定申报;1.3.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各种设备、容器、介质、物质名称必须标识清楚,标志醒目。2.由EHS部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资料如下:3.1.基本情形:4.2.重大危险源辨识表;5.3.相应的安全治理制度;6.4.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评判材料:7.5.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8.6.相应治理部门的职责;9.7.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意见;2.8.其它相关资料。3.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治理,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重大危险源治理的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把握该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形,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程度,负责现场治理;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エ安全素养,随时把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形保持消防设施、救护用品足够、完好。4.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求4.1.重大危险源内的从业人员须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414.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加强对设备、管道、容器、包装物的巡回检查,保护保养,排除跑、冒、滴、漏现象;4.3.严格按照有关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的规定、规程和标准,安装设备、设施定期检测、保护修理,使之保持完好状态;4.4.自动报警系统、喷淋设施、灭火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测、校验、保护修理、确保灵敏靠:4.5.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建档工作;4.6.重大危险源发生重大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应立刻向工程环保部、部门领导报告,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以最快的途径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4.7.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检查,若显现危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情形,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4.8.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4.9.重大危险源治理部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外的安全巡查工作工程环保部应加强监督指导。4.10.重大危险源治理部门、安全治理部门,必须经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11.操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重大危险源内外均须巡查一次。并作好巡查记录5.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5.1.包装物有无变形破旧,泄漏及其他非常情形,如有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5.2,包装物上的标签、标识有无脱落、字迹是否清楚、是否与所装物质相符;5.3.搬运、装卸工人是否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搬运装卸规定;生产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5.4.照明设施、电气设施、设备、管道、电气线路有无非常;5.5.消防设备、器材、通风降温设施是否正常;5.6.观察并记录温度、湿度;5.7.管道、设备、法兰,有无跑、冒、滴、漏现象,静电跨接线有无松动脱落;5.8.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存放量是否符合规定;5.9.门卫是否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制度;5.10.外部环境有无非常情形;5.11.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检查、保养、保护一次,如不能使用应修理、更换。

425.12.每年三月对避雷设施、喷淋设施进行检测修理;6.重大危险源(暂无)。

43EHS变更治理规程目的:为EHS参与审查所有改变提供途径,从而有效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变更中显现的EHS风险,确保将本公司的缺失控制在最小。

44职责:变更发起人:填写变更记录表,组织变更中各阶段的风险分析及审查,确保变更得到控制和批准。安全环保工程师:参与变更治理在各阶段的风险评估中提出专业建议。变更相关部门:参与变更治理在各阶段的风险评估中提出专业建议。工程部经理:负责设备、设施变更的批准。生技部经理:负责エ艺变更的批准。行政人力部经理:负责人员变更的批准。适用范畴:适用于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新增和改良设施、设备、エ艺、人员的变化。所有其他非常规工作(保护工作,非标准操作程序工作等)遵循作业许可证体系。设施/设备不用遵循该程序。内容:28.术语、缩略语及定义28.1MOC:变更治理,英语ManagementofChange的缩写。28.2PHA:工艺危害分析,英语ProcessHazardAnalysis的缩写。28.3PPE:个人防护用品,英语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的缩写。28.4LOTO:上锁挂牌,英语LockOut/TagOut的缩写。28.5PSSR:开车前安全评审,英语Pre-StartSafetyReview的缩写。29.ー样要求30.变化的发起人必须在该行为过程的重要阶段进行EHS检查(见附件M0C表),从而核实EHS问题已经被指明和执行。安全环保工程师和相关部门经理与发起人在以下重要阶段中相互合作:31.概念或者计划阶段;32.具体计划完成,但仍处于施工前或者采购阶段:33.安装完成,但是尚未启动。34.对新设施、设备和方法的检查:设计新设施、采购或者安装新装备以及购买或者使用新材料之

45前,必须进行有记录(M0C表)的检查。28.对改良设施、装备和方法的检查:在实行或使用所有可能带来危险的运作改变、改良设备、程序或者新材料以及任何其他改良前,必须进行有记录(M0C表)的检查。29.检查内容包括:30.调整的/编码31.エ效学32.突发事件应对/防火33.PPE危险评估34.标准操作程序35.高风险操作(L0T0(进入密闭空间等)36.エ业卫生37.物资处理和储存38.设备保护39.化学品(数量和/或种类)的更换/替代40.生产率增加41.空气污染排放、废水/废土、和/或任何其他由于改变引起的环境污染42.可能影响EHS的和谐性或者风险性的人员组织变更43.培训44.其他45.变更程序46.步骤1:发起人完成MOC表格A项ーー基本信息。47.步骤2:在概念或者计划阶段,发起组织工程环保部和相关部门一起进行风险分析,并在C项“计划阶段”中列出所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附上风险分析(或エ艺危害分析PHA)记录。48.步骤3:确保完成上述必要的控制措施,分管领导批准。49.步骤4:在施工前或者采购阶段,发起人组织工程环保部和相关部门一起进行风险,并在施工前列出所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附上风险分析的记录。50.步骤5:确保完成上述必要的控制措施,分管领导在D项中的施工前/采购阶段签名。51.步骤6:完成安装,但尚未启动之前,发起人需要与EHS和相关部门ー起进行启动前安全评审(PSSR)单;并在C项“完成/启动前阶段”中列出所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附上开车前安全评审检查表。

4628.步骤7:确保完成上述必要的控制措施;分管领导在D项中''完成/启动前阶段”签名。6〇.记录储存:变更发起部门储存变更记录,并复印ー份交工程环保部,更新相关图纸和档案。

47事故报吿与调査治理规程目的:找出事故根本原因,落实预防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职责: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所有事故的治理。生技部:负责生产事故的治理。工程环保部:负责设备事故、职业伤害、泄漏、起火/爆炸及各类交通事故的治理,所有事故的统计汇总。行政人力部:负责各类治安事故的治理,各种エ伤保险的申报。

48财务部:负责事故调查中的财产缺失价值评估。事发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形,并协助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执行整改措施。事故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执行整改措施。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除质量事故以外的所有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内容:!定义:1.1事故:造成死亡、伤害、职业病、损坏、环境污染或其他缺失的意外情形。1.2事故分类:1.2.1职业伤害事故:指员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等。1.2.2未遂事件:指该事件未有造成任何伤害或疾病,但有轻微非常情形发生。1.2.3第一急救:对伤害的紧急治疗,即一次性治疗和后续的简单处理(如换药)。1.2.4就医事故:提供给受伤雇员所涉及到的所有的治疗,且不仅仅是急救治疗。包括通过施以疗程和系统治疗措施的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1.2.5限工事故:指雇员因为受伤或生病,工作时间少于正常工作日的时间,或因不能履行与其正常职责相关的责任,被暂时性的调往另ー工作岗位。1.2.6损工事故:由于工作相关伤害,造成次日缺失ー个工作日(8小时)或以上的事故。缺失工时超过105工作日为重伤事故。1.2.7死亡事故:造成1人或多人死亡的事故。1.2.8泄漏事故:因化学品泄漏或排放超标而引起的事故。1.2.8.1轻微泄漏事故:发生小量泄漏,未造成人员伤害和排放超标。1.2.8.2ー样泄漏事故:发生小量泄漏,但造成了人员伤害或内部规定排放超标。1.2.8.3重大泄漏事故:发生大量泄漏,造成了人员伤害或雨水、污水总排放口和废气排放内部监测超标,但未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8.4特大泄漏事故:发生大量泄漏,造成了人员伤亡或雨水、污水总排放口和废气排放超标,外部监测超标,并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1.2.9起火/爆炸事故

491.2.9.1轻微起火爆炸事故:有轻微的燃烧或爆炸现象发生,但未造成职业伤害(就医以上事故)、财产缺失和环境污染。1.2.9.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了燃烧或爆炸,并造成了职业伤害(就医事故以上事故)、财产缺失或环境污染。1.2.10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エ艺不成熟、违反エ艺规程、岗位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缺失的事故。1.2.10.1ー样生产事故:缺失小于1万元人民币。1.2.10.2重大生产事故:缺失大于或等于1万小于10万元人民币。1.2.10.3特大生产事故:缺失大于或等于10万元人民币。1.2.11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缺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1.2,11.1轻微事故:修复费小于2000元人民币。1.2.11.2ー样事故:修复费大于或等于2000小于10000元人民币。1.2.11.3重大事故:修复费大于或等于10000小于50000元人民币。1.2.11.4特大事故:修复费大于或等于50000元人民币。1.2.12治安事故:盗窃、蓄意破坏等治安事件。1.2.13交通事故:指公司内部车辆(叉车除外)发生的交通事故。!ー样交通事故:造成财产缺失,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2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2.14事故分类涉及到职业伤害、泄漏、起火、爆炸事故时必须有EHS部参与、组织调查。2程序:2.!事故报告(缺ー不可)2.1.1口头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刻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将事故情形及时向部门负责人、EHS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部门负责人按《事故报告层级表》逐级上报。所有事故必须如实报告,不得谎报和瞒报。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经过,已经或可能造成的缺失及采取的措施。对于エ伤,由综合部进行エ伤申报。2.1.2书面报告:事发部门必须保护现场,并填写《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相关部门。2.1.3隐患(未遂事故)报告:鼓励报告公司内各种隐患。2.2事故调查2.2.1

50所有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最重要的目的是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2.2相关部门接收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分类明确责任,并立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取证和询问,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拟定合理的整改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预防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间表。2.2.3事故治理部门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形、财产缺失情形;已经采取的措施;原因分析;防范和整改措施时间表;事故调查小组人员名单(见事故调查报告模板)。并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交流和传达。2.2.4政府部门参与的事故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由总经理、工程环保部经理、行政人力部经理协同进行。2.3预防整改与追踪2.3.I各部门根据整改预防措施执行整改。3.3.2事故治理部门跟踪并监督整改情形,直到整改全部合格。2.4事故统计2.4.1行政人力部保持所有事故记录,并进行月度、年度统计,分析事故趋势,评估安全绩效。3修订历史。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治理,落实各项安全治理规定,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事务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职责:副总经理;组织召开每季度的全公司安委会和每月的各级安全生产例会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每月的部门级安全生产例会车间级负责人;组织召开每月的车间(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环保工程师;组织召开每月的兼职安全员会议

51适用范畴: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全公司安全会议1.1全公司安委会会议要求1.1.1全公司安委会由公司级领导主持:1.1.2全公司安委会成员出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别情形不能出席,须经书面请假,综合部批准;1.1.3如遇特别情形可随时召开,解决一切突发事件;1.1.4工程环保部负责会议记录并拟文下发会议纪要。1.2全公司安全会议内容1.2.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会议精神等;1.2.2听取部门和相关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形汇报;1.2.3总结安全现状,夸奖做得好的方面,对不好的提出指导和建议;1.2.4讨论公司重大安全事项;1.2.5讨论以下安全生产工作问题;1.2.5.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1.2.5.2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1.2.5.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1.2.5.4重大隐患整改;1.2.5.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定、修改;1.2.5.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工作;1.2.5.7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1.2.5.8因工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处理。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分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含班组)、安全员级四个类别。2.1公司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生技部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治理人员、车间主任。生技部作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主要内容如下;2.1.1本月安全检查评分结果及存在的问题;2.1.2总结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内容;

522.1.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同行业事故案例;3.1.4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安全员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形;4.1.5对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和谐和督办。2.2部门、车间(含班组)级各部门、车间(含班组)的安全生产例会(可以并入部门、车间(含班组)生产会议进行,每月至少举行ー次,并作好会议记录),由部门车间(含班组)负责人组织、主持,传达公司安全工作相关信息,同行业事故案例,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形,学习工程环保部下发的资料。2.3安全员会议每月至少举行ー次,由E安全环保工程师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兼职安全员。会议内容:2.3.I总结此前安全工作情形,提出改进建议;2.3.2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相关信息:2.3.3对后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3各级安全会议总览(附件1)4相关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各级安全会议总览会议形式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全公司安委会每季度一次安委会成员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一次各部门治理人员、车间主任、安全员部门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ー次各部门相关人员车间(班组)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ー次车间相关人员安全员会议每月至少ー次兼职安全员

53安全培训数貢治理制度目的:为提高全体员エ安全意识,动员全体员エ参加安全治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公司连续稳固发展。职责:安全环保工程师:制定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公司的安全培训。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及车间的三级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治理。行政人力部:协助安全环保工程师进行培训,建立员エ培训档案。QC:负责文件的修订、变更及生效。内容:1.术语定义:1.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エ、焊エ、锅炉エ、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1.2.公司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各相关部门经理。2.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工程师的教育培训I。

54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环保工程师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由成都市温江区安监局或受其托付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资格培训,取得市安监局同意印制颁发安全资格证。1.2.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复训内容,按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有关文件执行。3.新进公司员エ三级安全培训教育。2.1.新进公司的车间从业人员(包括暂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在未分配到岗位前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三级EHS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凭三级教育卡办理相关手续。3.1.1.公司级三级安全教育由行政人力部组织安全环保工程师执行和考核,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公司级EHS教育主要内容:3.1.1.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3.1.1.2.公司概况、安全环保生产形势及生产特点;3.1.1.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1.1.4.エ业卫生知识基础知识:3.1.1.5.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1.1.6.环保基础知识;3.1.1.7.消防安全治理及消防知识;3.1.1.8.事故案例教育。3.2.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3.3.1.新员エ到车间后,由车间(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部门)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部门)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与24学时。车间(部门)级安全培训主要内容:3.4.1.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3.5.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6.1.3.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7.1.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3.8.1.5.事故案例教育,事故应急措施;3.9.1.6.车间(部门)环保知识。3.10.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553.2.员エ到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分配至班组,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3.3.1.1.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形;3.4.1.2.遵章守纪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エ艺规程:3.5.1.3.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保护方法;3.6.1.4.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3.7.1.5.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案例教育;3.8.1.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正确使用及保护方法;3.9.岗安全培训3.10.1.由于生产需要,员エ从ー个岗位调到另ー个岗位或从某个エ种改换为另ー个エ种,员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作业,必须针对所要从事的工种岗位的新特点进行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3.11.5.2.安全教育的内容,程序和办法按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新从业人员要求执行。3.12.“四新”教育。4.1.“四新”教育指采用新エ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的安全教育。使员エ接受新的操作方法的教育和培训,以适应新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教育的主要内容:4.1.1.新エ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4.1.2.新工艺的操作技能和新材料的特性:4.1.3.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和预防事故措施。5.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I。5.1.公司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畴:5.1.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エ,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实验エ;5.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エ、切割エ;5.1.3.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エ、锅炉水质化验エ;5.1.4.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操作エ、修理工;5.1.5.电梯作业操作エ;5.1.6.压カ容器操作エ;

565.1.7.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原料运送エ、储存保管员。3.1.8.危险化学品操作エ。3.2.培训:3.3.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接受与本工种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4.复审:5.5.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持操作证按国家规定的复审要求和时限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5.6.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纳入职エ教育重要内容之一,由综合部治理。培训完成后将培训人员表和特种作业证复印件送EHS部备档。6.外来施工人员培训。6.1.对外来施工人员应进行公司级、部门(车间)级以及所在区域的安全培训教育,否则不能作业。7.日常安全教育。1.1.1.每年1月中旬安全环保工程师根据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以此制定月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方式、对象等,由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实施。1.2.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员エ应进行广泛的经常性安全知识教育,要在生产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员エ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生产思想、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工业卫生及环保知识、组织纪律和事故案例和法制观念的培训I。1.3.举办公司级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报刊、安全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员エ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1.4.各部门、车间、班组应经常开展EHS教育活动。班组应坚持每月四次安全学习活动,每次学习不低于1学时,并做好学习记录,班组开展“三工活动”即班前布置、班中检査、班后总结的方法,使安全教育体系化。1.5.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行政人力部要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检查前和开车前的安全教育。用人单位应利用大修期间对职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I。1.6.违章员エ、事故的责任者及工伤人员复エ,应由所在部门、车间领导进行安全教育。1.7.公司职エ安全教育档案纳入职エ教育档案,由行政人力部进行统一治理。

57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目的:确保化学品购买、运输、使用、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适用范畴:本规程适用于化学品的治理,但不包括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的细节。职责:工程部:监督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生技部、新药部:负责生产区域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操作和储存。QC: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操作和储存。物供部:采购负责化学品供应商的审核、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监督;化学品的收发、储存和日常检查。内容:1术语定义:1.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1.2剧毒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分三级(剧毒、有毒、有害),其中经ロ:LD50W5mg/kg或经皮:LD50

58〈40/kg的有毒品属于ー级毒害品,ー级毒害品全部都属于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由《剧毒化学品名录》里列出的为准。剧毒化学品的治理按照《剧毒化学品治理规程》执

59行。1.1易制毒化学品:易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详见《易制毒化学品治理规程》。1.2隔离贮存(Segregated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1.3隔开贮存(Cut-off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1.4分离贮存(Detached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2程序2.1购买、运输2.1.1供应商的挑选必须符合要求:每种化学品都应提供有MSDS,少数没有MSDS的特别化学品应该提供成分和危险性说明。2.1.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治理规定》执行。2.2化学品储存2.2.1储存场所要求2.2.1.1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法律规定,化学品库房的建立必须经过国家批准。2.2.1.2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2.2.1.3储存场所通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601.1.1储存安全规定

611.1.1.1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ー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2.2.2.3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急救药箱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2.2.4库房应保证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标志由安全环保工程师制作并张贴。2.2.2.5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2.2.2.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2.2.2.7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2.2.2.8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2.2.3贮存安排及贮量限制2.2.3.1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库房必须制定《化学品兼容性列表》,并按要求进行储存。参考附件《常用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和《化学品混存互抵表》。2.2.3.2库房必须建立化学品清单,并及时更新。原料清单必须包括原料名称、储存量、储存区域或地点等。2.2.3.3危险化学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化学品的堆垛应正确合理,可参考附件《危险化学品的堆垛》,库房应建立各个区域或库房的最大储存量,并张贴在现场。储存量和储存安排可参考表1。2.2.3.4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2.2.3.5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ー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2.2.3.6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2.2.3.7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カ容器的,必须有压カ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22.2.3.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还原性和氧化性物质应单独存放。2.23.9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2.23.10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答应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表1、、、、贮存类别贮存要求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1.〇〜1.50.50.70.7单ー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〇〜600垛距限制,m20.3''〇.50.3〜〇.50.3〜〇,5通道宽度,m4〜6~2…25墙距宽度,m20.3〜0.50.3〜〇.50.3〜〇.5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7〜102.2.4储存养护2.2.4.1温湿度治理: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表,按时观测、记录。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保持在适宜范畴之内。易挥发液体库要经常通风,若采用机械通风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各类物品适宜储存的温湿度条件见附件《化学品储存的温湿度条件》。2.2.4.2在库检查1.1.1.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觉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旧、渗漏、稳固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2.2.4.4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2.2.4.5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商品外包装上做出标记,并及时处理。2.2.4.6储存期限:根据各种物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而定。2.2.5出入库2.2.5.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治理制度。2.2.5.2入库前验收2.2.53票据验收:入库商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2.2.5.4包装验收:包装应符合GB12463的规定

632.2.5.4.1品名2.2.5.4.2数(重)量

642.2.5.4.4生产厂名2.2.5.4.5危险标志1.1.1.12.5.4.6包装完整无损,无水湿、污染,包装材料、容器衬垫等应符合国标要求。2.2.5.5质量验收:按照公司质量治理体系进行。2.2.5.6出入库严格坚持先进先出和双人复核的原则。2.3安全操作2.3.1仓库应为危险操作(如罐区作业、气瓶治理)等建立专门的操作规程。2.3.2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如静电带、阻火器等)2.3.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气瓶的搬运必须使用专用推车,禁止用手扶滚动。2.3.4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和静电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2.3.5使用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防护用品的具体穿戴方法和穿戴标准按照《个人防护品治理规程》执行。2.3.6工作场所禁止饮食,禁止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2.3.7使用场所必须要有醒目的《作业现场化学品安全标签》,使用单位张贴,危险性大的物料需要有完整的MSDS,并对员エ进行培训。2.3.8生产现场不得堆放过多的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作业现场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每种化学品的名称和エ艺步骤。2.3.9库房和使用单位负责治理暂时寄存的化学品,寄存库房的化学品必须要有准确的记录,并经库房和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寄存的化学品要进行定期的检查。性质不清楚的物料应用适当方法进行处理,禁止寄存危险品库房。2.4处置2.4.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详见《废弃物治理规程》。2.5应急处理2.5.1应急处理设施:车间应定期检查保护车间应急处理设施,工作人员应懂得和使用相关器材。2.5.2

65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必须根据实际情形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培训演练,并作好演练记录。预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并上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2.3.1化学品的泄漏和清洗2.3.1.1负责人应确定用适当的工具来处理化学品泄漏,如:叉车、推车、吸液棉以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化学药品在运输中所有的标签不能破旧或丢失。2.3.1.2不同区域的化学品泄漏和清洗由区域(部门)负责人负责。2.3.1.3发生化学品紧急情形时,要立刻告诉当班的应急响应小组,并确保按照管急预案的程序进行处理,尽量减少环境影响。必要时,应立刻疏散泄漏区的所有人员。2.3.1.4使用适当的吸附和清洁材料,正确处理泄漏的化学品和清理材料。2.3.1.5化学品发生意外泄漏或泼溅到人体时,应就近使用洗眼器对受伤部位进行彻底冲洗,若有烧伤应立刻送医院治疗。2.3.1.6化学品不得直接排入排水沟。2.3.1.7具体化学物质的泄漏处置说明详见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2.3.2消防措施2.3.3不同化学品的灭火方法不同,应根据不同类别的化学品选用不同的灭火方法,见附件《化学品的灭火方法》。2.3.4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2.3.5如条件答应,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测和保护。2.4培训2.4.1上岗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4.2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不同化学品的灭火方法。2.4.3专项培训:包括MSDS、化学品标签、安全装置和PPE、应急演练。

66电气安全治理规程目的:加强电气安全治理工作,防止由电气造成的人身事故、伤害和设备损坏,确保职エ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工程部:严格执行电气作业许可证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检查。用电部门:开启电气设备前严格检查,随时报告可疑的电气缺陷。行政人力部:负责组织对电气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用电场合。内容1.定义1.1.电击: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1.2.电伤: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往往在肌体表面留下伤痕,造成电伤的电流比较大。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伤害、电弧光、电光眼等。2.程序3.1.电气危害4.1.1.触电:电击、电伤。2.1.2.雷电:电击、电伤、火灾爆炸、设备损坏、建筑物损坏。2.1.3.静电:火灾爆炸。

672.1.4•电气故障: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682.2.培训2.2.1.电气安全基础知识、急救方法。培训对象:全体员エ2.2.2.上锁挂牌程序;电气防护用品的使用、局限性、检查和保护;电容性电路的放电方法;エ作区隔离带;带电操作;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对象:持证电气操作エ2.3.为保证安全,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2.3.1,工作票制度2.3.2•工作许可制度2.3.3,工作监护制度2.3.4,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制度2.3.5.奖惩制度2.3.6.电气安全治理档案资料制度2.4,危害控制2.4.1•工程控制2.4.1.1.所有配电箱、断电器、电闸、接线盒必须密闭或上线。2.4.1.2,在潮湿和露天场所必须有防水防潮措施和设施。2.4.1.3.配电箱必须设置坚固的保护装置,防止意外损坏,可设置专门的配电室或护栏等。2.4.1.4.配电面板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进行保护,至少留有3米间隙。2.4.1.5.电缆必须使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电缆、电线,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2.4.1.6,在潮湿的环境或室外,必须安装漏电保护断路器。2.4.1.7.有可能接触带电体的爬梯必须可靠接地。2.4.2,治理控制2.4.2.1.电气运行安全2.4.2.1.1.只有培训合格的、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电エ才能进行电气修理,治理人员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修理电器。2.4.2.1.2.电气从作人员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2.4.2.1.3.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形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及时排除。2.4.2.1.4.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692.4.2.1.5.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

702.4.2.1.6.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2.4.2.1.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エ具。2.4.2.1.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合现场情形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2.4.2.1.9.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4.2.1.10.髙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2.4.2.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邻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2.4.2.1.12.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停送电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送,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2.4.2.1.13.承包商用电必须经过设备工程部批准,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由公司电エ进行配电。2.4.2.1.14.安装或修理电器,必须设置保护隔离带和禁入警示标签。2.4.2.1.15.所有电气设备都要有标签。2.4.2.1.16.未经答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2.4.2.1.17.严格执行公司上锁挂牌治理制度。2.4.2.1.18.设备工程部必须起草各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执行。2.4.2.2.电气安全检查2.4.2.2.1.制定电气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检查,避雷装置每年春季定期全面检查,由备工程部门负责人会同各部门领导组织进行,并作记录。2.4.2.2.2.其检查内容主要有:2.4.2.2.3.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旧,接地装置是否完好。2.4.2.2.4.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2.4.2.2.5.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2.4.2.2.6.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它安全措施。2.4.2.2.7.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

712.4.2.2.10.制度是否健全。2.4.2.3.电气检修安全2.4.2.3.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2.4.2.3.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等标示牌,工作未终止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2.4.2.3.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体会的人员担任。2.4.2.3.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2.4.2.3.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体会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2.4.2.4.电气检修制度2.4.2.4.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理工作认可证手续后方可作业。2.4.2.4.2.工作票制度:2.4.2.4.2.1.在电カ设备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填用第一、二种工作票。2.4.2.4.2.2.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设备情形及电气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2.4.2.4.2.3.ー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ー张工作票面。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终结后交签发人储存三个月。事故紧急处理不填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作好安全措施。2.4.2.4.3.工作许可制度2.4.2.4.3.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后,方能开始工作。2.4.2.4.3.2.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当面通知、电话通知、派人通知。

722.4.2.4.4.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应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2.4.2.4.4.2.如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暂时指定负责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2.4.2.4.5.工作间断制度2.4.2.4.5.1.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形威逼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情形,暂时停止工作。2.4.2.4.5.2.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工作票,每日收エ时如果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接地线复原工作,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2.4.2.4.6.工作终结和复原送电制度2.4.2.4.6.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设备,通知并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己撤离后,再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进行任何工作。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2.4.2.4.6.2.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己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己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安全措施,向线路复原送电。2.4.2.4.7.电气安全倒闸操作票制度2.4.2.4.7.1.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线路工区值班员)的操作命令(ロ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事故处理可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2.4.2.4.7.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命令和复诵命令都应严肃认真,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准确清楚,按操作票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ー个"。记号。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跌落熔断器,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2.4.2.4.7.3.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形时,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刻报告领导。2.4.2.4.8.1.各车间、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生产场所(室内、タト)安装照明,施工等暂时电源线路时,应向本部门领导申请办理,跨过车间电器作业,应由作业单位向动カ车间申请办理作业证。2.4.2.4.8.2.公司动カ车间应派人前往申请单位了解查看现场,并提出有关要求。

732.4.2.4.8.3.经工程部审批同意后,申请单位方可施工作业。2.4.2.4.8.4.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经审批同意的各类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作业。2.4.2.4.8.5.《暂时用电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填写,一式两份,按审批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2.4.2.4.8.6.电气《倒闸操作票》、《电カ线路工作票》、《变电站工作票》由申请单位到动カ车间领取后,按电カ规程逐项如实填写、审批,一式两份,动カ车间储存一年备查。2.5.电气设备为避免电气设备安装、保护和检查中造成重大伤害和死亡,必须做到以下规定:2.5.1.根据需求挑选合适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标识牌,在标识牌上写明用途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安装。2.5.2.设备保护部件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够耐腐蚀、锈蚀、磨损、冲击、重力等。2.5.3.电气的绝缘性能必须满足要求,并能满足意外情形(如冲击、短路)下的电压。2.5.4,分析加热或冷却状态对电气设备的影响。2.5.5.分析潜在的电弧影响。2.5.6.根据类型、型号、电压、电流和特别用途分类。2.5.7.其他防触电的防护实践。2.6.断路设备和线路标签2.6.1.电动设备、电气用具、供电线路、补偿线路、分支电流和断路器/过载保护器必须具有明显易懂的标签,标签应位于接出点(如配电箱、控制中心),便于电气保护人员辨论。2.6.2.所有标签必须经久耐用,能够耐化学品、高温、腐蚀和其他可能接触的环境条件,标签应不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2.7.暂时用电作业2.7.1.定义:在运行线路上接暂时用电线路,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或触电的作业。2.7.2.凡公司所属区域内装设电气暂时线必须办理“暂时用电安全作业证”。2.7.3.申请:因工作生产需要必须装设电气暂时线(包括动カ、照明及其他一切用电)时,由用电单位和作业单位分别填写“暂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上各自应填写的内容。

742.7.4.审批:《暂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由EHS部负责审批。2.7.5.装设的暂时线使用期限在ー天内者,由电气技术员审核,安全员审批;若装设暂时线影响其他单位时可有本单位安全员或电气技术员(或机械员)审核,本单位领导审批。2.7.6.装设的暂时线使用期限在一天以上,除按上述审批手续办理外还需报生产、安全部门审批。2.7.7.防火、防爆区域原则上不答应安装电气暂时线,若因特别原因必须装设时,应由动カ部门、消防、生产、EHS部共同研究决定并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2.7.8.暂时用电许可证的取消2.7.9.暂时用电申请人或批准人委派的安全人员发觉工作安全标准变化不能满足要求,有权将暂时用电许可证抽走并告知施工单位。这种情形一旦显现,必须立刻停エ,在保持现场安全的情形下,通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2.7.10.当暂时用电的用途、地点、负荷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通报生产单位,并重新申办暂时用电许可证。2.7.11.安装:电气暂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安装,并由用电单位安排持有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证的电エ进行安装。2.7.12.拆除:电气暂时线谁安装谁拆除。安装单位应根据审批期限及时派电エ拆除已到期的电气暂时线。拆除前,安装单位必须通知电源引出地点的所属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电气暂时线的拆除工作。原批准单位应定期督促检查,暂时线到期后如因特别原因需连续使用电气暂时线时,使用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暂时用电安全作业证”,待批准后方能延期拆除和连续使用。2.7.13.暂时用电许可证的分发2.7.13.1.暂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EHS部留存:第二联放在动カ车间配电室。2.7.14.电气暂时线必须严格按下列规定安装:2.7.14.1.暂时线必须使用绝缘线,如绝缘层有损坏应进行妥善包扎。2.7.14.2.暂时线的高度应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若达不到这些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被人畜触及。2.7.14.3.暂时线的固定应采取绝缘瓷瓶或其他绝缘材料,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构件上。2.7.14.4.按钮、铁壳开关和电钻等暂时电气装置外壳,应采取接零保护措施。2.7.14.5.移动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槽罐内移动照明灯应采用12V以下安全电压。2.7.14.6.暂时电气装置应有单独的开关和熔断器保护,形状应能可靠开断电源,零线回路不准装熔断器。2.7.14.7.螺口灯头螺旋接触U应接零线绝缘不答应和火线相联接。

752.8,避雷规定2.8.1,防雷设施2.8.1.1.公司所属生产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变电所的屋外配电装置、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露天设备和变电站等应装设防止直击雷的避雷针、避宙线、避雷网、避雷带装置。2.8.1.2.建筑物内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应予以接地。接地装置可以和其它接地装置共用。2.8.1.3.变配电装置、低压线路终端等应有防雷电侵入波的防护措施。2.8.1.4.防雷设施的检查修理2.8.1.5.每年雨雪季节由设备工程部组织动カ车间进行检查测试,并将结果报EHS部。2.8.2.检查内容2.8.2.1.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宙带及引下线和接地装由所属车间、部门负责各部位有无断裂、腐蚀和锈蚀情形,避雷针有无倾斜、倒塌等日常检查;每年雷雨季节前对其进行专业检验。2.8.2.2.避雷器应由工程部根据避雷器的种类按其相应规定进行检查和定期试验。2.8.2.3.由机修车间安排修理任务。2.9.劳动防护用品2.9.1,具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按下述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9.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具有等效绝缘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2.9.3.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如有缺陷应进行替换或修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劳动防护用品的绝缘性能有可能受到破坏,必须使用橡胶等绝缘材料进行外层保护。2.9.4.配电室必须铺有绝缘地毯。2.10.警告和安全隔离带2.10.1.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和警告标识,如果隔离带和警告标识不能起到作用,应设计专人看管。2.11.移动式电气设备安全规定2.11.1.移动电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防止绝缘性能破坏或设备损坏。2.11.2.使用前,必须对移动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伤害,绝缘性能是否合格(1MQ以上)等。2.11.31.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应采用保护措施,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伤害导线。2.11.4.电源插座必须配套,严禁使用导线直接接线。

762.11.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配备漏电保护器。2.11.6,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使用中发觉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刻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连续使用。2.11.7.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刻切断电源。MSDS治理规程目的:编制并治理原料、成品和中间体的MSDS,为生产和销售提供正确可靠的MSDS。责任人:工程环保部:负责MSDS的收集治理物供部:负责采购时向供应商索取MSDS和安全标签,取得订单后负责向客户索取MSDS使用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参与MSDS的编制和培训。适用范畴: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储存。

77内容:1.定义:1.1.MSDS: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safetydatasheet),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2.程序:2.1.供销部取得产品订单后,向客户索取原料、中间体、成品的MSDS,MSDS交一份至工程环保部治理存档。。2.2.供销部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MSDS和安全标签,MSDS交一份至工程环保部治理存档。2.3.技术研发部打通工艺路线后向EHS部提供原料、成品和中间体MSDS数据。2.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及车间应根据MSDS内容对本部门及车间人员进行培训。3.相关记录:无。承包商安全治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用、开エ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管、表现评判、续用等的治理,规范承包商的作业行为,确保其在公司范畴内承包的项目能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职责:行政人力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资信情形进行审查、确认;负责对合同文本的评审,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参与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工程部负责其项目招投标、承包商的选用和合同谈判、签定,开エ前的准备确认,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判与续用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车间级培训教育、作业过程监督治理等エ作。安全环保工程师负责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厂级培训教育、作业过程监督治理等工作,参与招投标、开エ前的准备确认等工作。适用范畴:适用于在公司厂区、车间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修理、拆卸等工程

78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暂时エ的安全治理。内容:1术语承包商:由业主或者经营者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物资或设备的个人、合作者、厂商或公司。2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2.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治理体系,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2.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第一到公司工程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与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双方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安全治理协议书》,工程部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2.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2.2.2验证乙方施工治理能力和队伍素养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2.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2.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形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形)。2.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治理人员安全治理资格证。2.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2.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畴。2.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治理能力和队伍素养。2.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2.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2.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2.4工程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

79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治理。1.1.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1.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1.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1.1.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1.1.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2人员安全教育2.1凡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暂时エ、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2.2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组织进行工程部负责培训。2.3行政人力部负责统ー建立承包商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出入证”。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2.4安全教育内容为:2.4.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规、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制度和规定,我司安全生产特点、特别危险部位及特别要求等。2.4.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别要求等。3.4.3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2.5安全教育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人员考试合格者到行政人力部统一办理入厂证。2.6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7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部负责联系,同安全环保工程师商定教育时间接受教育。3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3.1甲方(建设方,下同)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暂时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3.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

80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禁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治理,提高安全治理水平。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治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1.3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别情形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形,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1.4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治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工程部,由工程部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1.5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6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猜测的情形,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缺失。1.7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缺失,甲方概不负责。1.8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缺失的运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1.9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1.10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1.11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治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2施工前安全要求

811.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治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治理的对ロ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1.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1.3甲方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治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1.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治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戒备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1.5乙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工程部备案。1.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2施工单位安全治理2.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治理制度。2.1.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工程部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答应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公司区域。2.1.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1.3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治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ー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别エ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暂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2.1.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2.1.5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别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2.1.6严格执行《动土作业安全治理制度》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终止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2.1.7严格执行《暂时用电作业安全治理制度》,设立暂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

82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暂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1.1.1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戒备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1.1.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作业安全治理制度》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1.2严格车辆治理。1.2.1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1.2.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1.3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1.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1.3.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1.3.3施工暂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1.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1.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エ完料尽场地清。1.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ー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技部、工程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按ー

83级用火治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治理程序进行治理。1.1交叉作业安全治理1.1.1必需交叉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坚固的防护隔离设施。1.1.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1.1.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刻复原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1.1.4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爹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安全监督治理7.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治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7.2设备工程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7.2.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治理。7.2.2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7.2.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7.3工程部、安全部门和生产车间做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形交底。7.3.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7.3.2凡与改扩建、检修理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小标志。7.3.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7.4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治理。7.4.1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エ进行学习和演练。

847.1.1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7.1.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非常情形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7.2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设备工程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査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エ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8民工、暂时エ治理要求8.1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8.2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固,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カ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8.3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形,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托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8.4民工、暂时エ的安全教育,应经工程部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暂时エ的安全治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治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暂时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8.5使用民工、暂时エ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エ)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暂时エ从事特别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8.6民工、暂时エ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工程部备案。8.?对民工、暂时エ的要求:8.7.1民工、暂时エ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8.7.2民工、暂时エ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连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858.7.1民工、暂时エ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8.7.2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暂时エ,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9承包商表现评判与续用9.1施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判,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判送交项目作业单位,抄送公司行政人力部备案,并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9.2承包商复查9.2.1公司行政人力部和工程部每年对合格承包商进行ー次复查。列出各承包商的评判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9.2.2有重大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时,项目主管部门随时对承包商进行复查。9.3承包商的续用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承包商的评判等级作出是否给予续用,对安全生产表现评判好的承包商可给予优先续用。10处罚10.1对于违反合同的承包商,严格按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10.2对于违反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治理规定的承包商,严格按相关条款给予处罚。10.3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设备设施损坏、人员伤亡、财产缺失的,赔偿经济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1相关记录:无

86关键装,、重点部位安全治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治理,确保生产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文件治理,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治理和保护。适用范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治理。内容:1.术语、缩略语及定义1.1.关键装置系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燈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1.2.重点部位系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

87火灾场所的灌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エ程系统等。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1.1.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定义并结合实际情形共同拟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治理2.1.各部门所属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和部门(单位)两级领导定点承包的安全治理,承包人每月至少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治理、指导等安全活动(如: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督促隐患整改;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并有参与定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活动记录。3.2.各部门所属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及安全承包责任牌。3.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配备,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编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日常治理措施等。3.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和台帐,确认危险点,绘制危险点分布图,明确责任人,并上报工程部备案,有变更(如承包人、设备、设施等)应按变更治理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3.5.各部门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カ和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取得相应的作业证后方能上岗。3.6.各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区域内进行大的检修理、施工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定相应控制措施,经审批后方能进入施工程序,并存档储存。3.7.各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评判记录。3.8.EHS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至少进行ー次专项安全检查;各部门应组织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至少进行二次专项安全检查;エ段、班组每天至少进行ー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里一时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集团上级安全治理部门,公司里实行安全监管。3.9.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治理制度执行情形的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3.10.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エ艺规程要求的检查。3.11.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主要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检查;对压カ容器、压カ管道符合《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カ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

88关键机组实行特护治理。3.12.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电气绝缘、静电保护、避雷设施完好、电气线路布局合理、电器设施的连锁装置灵敏、安全可靠的检查。3.13.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外表(仪器)的布局、定期检测(检验)、灵敏可靠检查。4.1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属易燃易爆性质或运算机控制的场所,应禁止使用手机、禁止摄像拍照。4.相关记录: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ー览表。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ー览表序号类别单位名称责任人1重点部位工程部燃气锅炉杨博2重点部位物供部乙醇储罐李明3重点部位物供部危险品库房李明4.1.各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评判记录。4.2.EHS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至少进行ー次专项安全检查;各部门应组织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至少进行二次专项安全检查:エ段、班组每天至少进行ー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里一时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集团上级安全治理部门,公司里实行安全监管。4.3.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治理制度执行情形的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4.4.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エ艺规程要求的检查。4.5,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主要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检查;对压カ容器、压カ管道符合《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カ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关键机组实行特护治理。4.6,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电气绝缘、静电保护、避雷设施完好、电气线路布局合理、电器设施的连锁装置灵敏、安全可靠的检查。4.7.4.8,工程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外表(仪器)的布局、定期检测(检验)、灵敏可靠检查。5.9.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属易燃易爆性质或运算机控制的场所,应禁止使用手机、禁止摄像拍照。

893.相关记录: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ー览表。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ー览表序号类别单位名称责任人1重点部位工程部燃气锅炉杨博2重点部位物供部乙醇储罐李明3重点部位物供部危化品库房李明各类特种作业安全治理1.动火、用火作业安全治理。1.1.定义:1.1.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所使用喷灯、电动工具(如电钻、砂轮、切割机等、熬沥青、凿水泥基础等,有可能引起场所内物质火灾爆炸的作业,称为动火作业。1.1.2.禁火区:在公司范畴内,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区域一律为禁火区。1.1.3.固定火点:在禁火区内,各车间(部门)生产エ艺用火(锅炉),化验室、实验室固定使用酒精灯、电炉等。1.2.动火区与禁火区的划分。1.2.1.固定动火区的设立。1.2.2.为了正常的生产、修理、施工等需要,经使用单位申请,工程环保部审批,可设立固定动火区。1.3.3.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是:1.2.3.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染易爆区域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1.2.3.2.距易燃易爆厂房、库房、储罐、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的距离不应小于30m;1.3.3.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通畅;1.2.3.4.生产正常防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1.2.3.5.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及其他可燃物质,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901.2.3.6.固定动火区要设置明显标志,落实专人治理。1.3.动火作业划分1.3.1.由于企业规模偏小,厂区内动火作业分为特别、ー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1.3.1.1.特别、ー级危险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1.3.1.2.2二级动火作业:凡车间全部停产,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动火作业;在非防暴区域动火作业。1.3.1.3.遇节假日、节日或其他特别情形时,在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1.3.1.4.各类动火作业划分按公司明文规定执行。1.4.《动火作业证》的治理1.5.1.《动火作业证》分为《特别、ー级动火作业证》和《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两种;1.6.2.《动火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1.7.2.1.《动火作业证》由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证》交动火负责人:1.8.2.2.动火负责人按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证》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形,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作业证》交给动火人:1.9.2.3.一份《动火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证》,但参与动火作业的所有人用分别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1.10.2.4.《动火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畴;1.4.2.5.《动火作业证》一式二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ー份存查。《特别动火作业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工程环保部存查。1.4.3.《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1.4.3.1.《特别、ー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8小时:1.4.3.2.《二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72小时;1.4.3.3.《动火作业证》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证》。1.4.4.《动火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及程序:1.4.4.1.《特别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工程部复审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911.4.4.2.《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工程部经理批准。1.5.动火作业各级负责人的职责。1.5.1.动火负责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形,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1.5.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1.5.3.动火证中监火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体会,熟悉现场,把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火人员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火人员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觉非常情形时应立刻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现场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排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1.5.4.动火现场的班组长或值班长负责生产与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非常情形时,应立刻停止动火作业。1.5.5.动火分析人员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形,亲自取样分析,动火作业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1.5.6.各级审查批准人员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形,审查并确认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证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1.6.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6.1.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1.6.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必须执行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业的规定;1.6.1.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治理;1.6.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1.7.1.4.凡在处于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脱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1.8.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燃物、空泛、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1.9.1.6

92.拆除管道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邻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1.6.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1.7.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1.8.1.9.动火作业前,要检查电、气焊工具、气瓶外表,保证安全可靠,严禁带病使用;1.9.1.10.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烘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1.10.1.11.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1.2.特别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1.6.2.1.特别动火作业在符合动火安全要求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6.2.1.1.在生产不稳固,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1.6.2.1.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安全员、动火作业人员、工程部安全治理人员,总经理必须到现场确认,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1.6.2.1.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要通知工程环保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非常情形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6.2.1.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カ变化情形,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的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カ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连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1.6.2.1.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1.7.动火分析1.8.1.动火分析由工程环保部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1.9.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员或当班值班长负责提出。1.10.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别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终止。1.11.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931.7.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器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1.7.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1.7.6.1.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1.7.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2.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2.1.定义2.1.1.进入生产区域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2.2.《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治理2.2.1.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2.2.2.《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办理。2.2.3.安全措施栏填写执行措施,挑选要准确、完全,补充措施要清楚、具体。2.2.4.《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审批权限及程序:2.2.4.1.盛装主要介质为无毒(非危险化学品)、无缺氧(敞口窗口)的环境,由车间负责审核,工程环保部审批;2.2.4.2.盛装主要介质为有毒(危险化学品)、缺氧、易燃易爆的环境,如丙酮、乙醇储罐,以及酸、碱贮罐等;由车间审核,工程环保部审批;2.2.4.3.特别环境由工程环保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2.5.《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2.2.6.作业证一式二份,施工方监护人和终审批准人各持ー份。2.2.7,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证》。2.2.8,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证》。2.2.9.设备内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

942.2.10.设备内作业终止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2.3.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2.3.1.安全隔绝2.3.1.1.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电源应有效切断。2.3.1.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管道;2.3.1.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断开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3.2.清洗和置换2.3.2.1.进入设备内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2.3.2.1.1.氧含量18%〜21%;2.3.2.1.2.排除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2.3.3.通风2.3.3.1.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2.3.3.1.1.打开所有人孔、气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2.3.3.1.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2.3.3.1.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2.3.3.1.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2.3.4.监测2.3.4.1.作业前30ni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设备;2.3.4.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2.3.4.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和现场监护,情形非常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连续作业;2.3.4.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2.3.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2.3.5.作业和防护措施2.3.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足够的空气流通,

95必要时增加机械式强カ通风。2.3.5.2.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呢作业应小于等于12V;2.3.5.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2.3.5.4.暂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2.3.5.5.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2.3.6.监护2.3.6.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2.3.6.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ー联系信号:2.3.6.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2.3.6.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2.3.6.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援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2.3.6.6.设备内作业因エ艺条件、作业环境改变,应重新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准许连续作业。在设备内作业终止时,作业单位应做到エ完料净、场地清。2.3.6.7.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矩留在设备内。2.3.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检查,确认无误后,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封闭设备孔。3.髙处作业安全治理规定3.1.髙处作业定义及分类。3.1.1.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3.1.2.髙处作业分为ー样髙处作业和特别髙处作业两类。3.2.髙处作业的安全要求。3.2.1.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3.2.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髙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3.2.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带要挂在坚固可靠的地方,防止挂钩滑脱。安全带的各种

96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坚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如遇作业现场无法满足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安全治理部门批准。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遇特别情形并经作业风险分析评判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工程部核实后可作为特别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3.2.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和易滑鞋;3.2.5.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得站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成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標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2.6.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处,要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防护栏的高度不小于1.2米;3.2.7,在层高3.6米的屋内作业,所用的人子梯要栓坚固,并设防滑装置;3.2.8.作业要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在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3.2.9.禁止两人同时在高凳上工作;3.2.10.不准站在小推车上或不稳固的物体上操作;3.2.11.单梯作业。3.2.11.1.单梯作业梯子与地面夹角应为60—70°〇3.2.11.2,梯脚应置于平实的基础上或防滑装置;3.2.11.3.梯子两柱应平稳地牢靠于物体上;3.2.11.4.单梯用于上下工作台时,应高出工作台留出扶手;3.2.11.5.站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一手扶梯子柱工作,否则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稳固的物体上;3.3.11.6.若梯子在通道上或门边时,应安排一人在梯下看管,以免梯子被意外推翻;3.2.11.7,不答应两人同时爬梯;3.2.11.8.梯子不能缺档,更不能垫高使用。3.2.12.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2.13.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对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房要设

97安全戒备区,要有明显戒备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各种工具要有防掉绳,工具放入工具袋(套)内:3.2.14.严禁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须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2.15.高处作业人员应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3.2.16,特别高处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的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装置(如对讲机等);3.2.17.从事特别髙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定作业方案,填写髙处作业证,并经施工地点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会签,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发。紧急情形为救援人员时,可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负责人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作业后立刻报EHS部门备案;需连续作业时应补办高处作业证;3.2.18.髙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两天(连续作业不超过16小时),间断作业在重新作业前,安全监督治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应到现场重新确认安全措施,如有变化,应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并在作业证上签字后生效。高处作业票由作业所在车间保管,储存期限为一年。3.3.髙处作业相关人员职责3.3.1.作业负责人职责3.3.1.1.作业负责人是指现场作业项目具体负责人,负责按规定办理髙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落实,按照高处作业要求安排作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3.3.2.作业人员职责3.3.2.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治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有效的高处作业票时应拒绝髙处作业;3.3.3.作业监护人的职责3.3.3.1.负责确认安全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遇到有危险情形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进行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在化工生产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由作业点所在单位指定的人员担任,并对承担的监护职责予以签字确认;3.3.3.2.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3.3.4.安全环保工程师负责监督坚持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并对签发负责;3.3.5.总经理对特级高处作业或特别高处作业的组织、安排和作业审批负总责。3.4.《高处作业证》的办理。3.4.1.ー样高处作业(2〜5米以下)由作业单位安全员提出申请,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报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报安全环保工程师终审;3.4.2,特别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安全员填写《高处作业证》,由作业现场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

98员必须在《高处作业证》上签字认可,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3.4.3.高处作业因不具备安全条件禁止作业;抢救高处作业则因具体情形确定安全作业方案:3.4.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ー份交作业人员,ー份交安全环保工程师留存;3.4.5.对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应按规定定期办理作业手续,作业范畴的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觉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达到高处作业条件后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3.5.安全监督3.5.1.公司各级安全治理机构(含安全员)负有对高处作业的检查、监督职能。凡未办理《高处作业证》的作业或未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而冒险作业的,有权禁止、警告,并按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处罚。凡未按本规定执行而引发坠落事故或因坠落导致连环事故的,按现行安全罚则加倍处罚。3.6.附件3.7.基本定义3.7.1.坠落高度基准面一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3.7.2,最低坠落着落点一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3.7.3.高处作业分级3.7.3.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ー级高处作业;3.7.3.2.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7.3.3.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7.4.特别高处作业:3.7.4.1.在阵风风カ六级以上的情形下进行髙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3.7.4.2.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7.4.3.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3.7.4.4.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3.7.4.5.室外安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3.7.4.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4.7.4.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994.吊装作业安全治理3.1.定义4.1.1.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为吊装作业。4.2.吊装作业的分级4.2.1.吊装作业按吊装物的重量分为三级:4.2.1.1,特别吊装作业:吊装20吨以上的重物和土建立体结构,或吊装物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刚度小,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作业条件特使的吊装作业;4.2.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0.5吨至小于等于5吨的吊装作业;4.2.1.3.ー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5吨至小于等于20吨的吊装作业。4.3.《吊装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及程序4.3.1.ー级、二级吊装作业经施工单位审核后,报工程环保部审查批准;4.3.2,特别吊装作业经施工单位审核报生产部审核后报工程环保部审查,再报总经理批准。4.3.3.《吊装作业证》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检查《吊装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3.4.《吊装作业证》一式二份,ー份交施工单位,ー份由工程环保部存留。4.4.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4.4.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别作业安全操作证;4.4.2.特别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由工程环保部),施工方案经工程环保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4.4.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戒备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4.4.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4.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规定,髙处作业时应遵守相关规定;4.4.6.吊装作业前,应对其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4.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4.4.8.严禁利用生产区域内的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工程环保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4.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4.4.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别情形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004.4.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规定,吊装作业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4.4.12.用重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遵守该重型机械的操作规程;4.4.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符合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运算挑选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4.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4.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吊装;4.4.15.1.指挥信号不明;4.4.15.2.超负荷或物体的质量不明;4.4.15.3,斜拉重物;4.4.15.4.光线不足;4.4.15.5.重物下站人;4.4.15.6.重物埋在地下;4.4.15.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4.4.15.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4.4.15.9,重物越人头;4.4.15.10.安全装置失灵;4.4.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畴或转移作业部位。4.4.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4.18.在生产现场进行的各类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与项目单位相互写衔接和谐,确保作业安全。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治理6.1.定义5.1.1.在设备检修及抢修,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汽、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カ情形的盲板抽堵作业,称为料盲板抽堵作业。5.2.《盲板抽堵作业证》的治理5.2.1.《盲板抽堵作业证》由公司工程环保部治理。凡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汽、液、固态)及

101一定温度、压カ情形的盲板抽堵作业由工程环保部审批:5.2.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作业所在单位填写办理:5.2.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审批权限与程序5.2.3.1.介质是危险化学品,或有压カ、高温,或与其他单位发生关联的抽堵盲板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兼职安全员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证》,经作业所在部门审核后,报工程环保部审批签字后生效:5.2.3.2.特别、特别危险的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兼职安全员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证》,经作业所在部门审核后,报工程环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5.2.4.作业所在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5.2.5.《盲板抽堵作业证》一式二份,生产单位与工程环保部各ー份:5.2.6.作业终止后,经施工单位、生技部、作业所在单位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技部。5.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3.1.盲板抽堵作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和检查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5.3.2.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3.3.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证》:5.3.4.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3.5.在有毒气体的关键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カ应小于30.66Kpa(200mm汞柱):气体温度小于60℃o5.3.6.生产单位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5.3.7.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5.3.8.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终止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5.3.9.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技部负责人必须在场;5.3.10.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电压小于36V的防爆灯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3.11.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5.3.12.施工单位应按《盲板抽堵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5.3.13.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5.3.14.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1025.3.15.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5.3.16.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必须离开作业现场。室内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必须打开门窗或强制通风。5.4.盲板的要求5.4.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5.4.2.盲板的直径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运算;5.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受柄,便于辨识、抽堵;5.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カ、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5.4.5.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5.4.6.盲板由各部门(生产车间)保管、使用。6.厂区断路作业治理6.1.定义6.1.1.在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6.2.《断路作业证》的治理6.2.1.《断路作业证》由断路作业项目治理单位指定专人办理;6.2.2.《断路作业证》由工程环保部审批;6.2.3.《断路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6.2.3.1.工程环保部到现场对作业上内容进行审核后,签字生效;6.2.3.2.断路作业项目治理单位将《断路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落实作业上的安全措施,断路作业项目治理单位工程环保部监督检查;6.2.3.3.特别断路作业项目由工程环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6.2.4.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或变更作业的内容、扩大作业范畴或转移作业部位;6.2.5.在《断路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项目治理单位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6.3.断路作业安全要求6.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作业证》;6.3.2.施工现场由断路作业项目治理单位负责治理,应在断路路口设置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路线;6.3.3.工程环保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要立刻书面通知生产治理部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6.3.4.施工人员接到《断路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6.3.5.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悬挂红灯;

1036.3.6.断路作业终止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板、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等。断路项目治理单位检查核实后,通知工程环保部、生技部,并通知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终止,复原交通。7.动土作业安全治理7.1.定义7.1.1.动土作业指挖土、打桩、低锚入土深度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kg/nf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7.2.《动土作业证》的治理7.2.1.《动土作业证》由工程环保部负责治理;7.2.2.动土项目治理单位在工程部领取《动土作业证》,一式二份,填写有关内容后由工程部审批;7.2.3.动土作业审批人员与设备工程部分管设备的人员联系,ー起到现场。设备治理部门负责提供动土作业区域地下电缆、管道的位置筒图,并在作业证上签字。工程环保部审批人员负责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作业证》。7.3.动土作业安全要求7.3.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证》,没有《动土作业证》不准作业;7.3.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督促落实;7.3.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3.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3.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畴或转移作业地点;7.3.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妥善保管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连续动土作业;禁止使用铁镐或抓斗等机械エ具:7.3.7.动土地下隐藏设施时,应轻轻挖掘;7.3.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7.3.8.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掘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7.3.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7.3.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

104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架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觉边坡又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非常危险征兆,应立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7.3.8.4.作业时应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觉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7.3.8.5.有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7.3.8.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7.3.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7.3.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好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2.5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觉非常时,应立刻撤离作业现场;7.3.10.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刻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7.3.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坚固、完好,发觉问题应及时处理;7.3.12.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证》。危险作业安全治理制度目的:确保在危险作业中不发生或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职エ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作业手续的审批。申请单位: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负责对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定。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各种危险作业的治理。内容:21.本制度危险作业范畴系指在厂区进行的以下作业:21.1.动火作业:21.2.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21.3.高处作业;

10521.2.吊装作业:21.3.盲板抽堵作业;21.6.断路作业;21.7.动土作业。22.危险作业的治理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证治理,所有危险作业均由EHS部审批。详见下表:危险作业名称主管部门作业证名称办证单位危险作业审批权限特别作业审批工程环保部总经理动火作业工程环保部动火作业证动火作业单位厂区内动火作业特别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工程环保部受限空间作业证设备所属单位介质是危险化学品特别环境髙处作业工程环保部髙处作业证作业单位高度2〜5米5m以上吊装作业工程环保部吊装作业证项目管理单位重量0.5〜20吨20吨以上盲板抽堵作业工程环保部盲板抽堵作业证作业所在单位介质是危险化学品,或有压カ、高温,或与其他单位发生关联的特别危险断路作业工程环保部断路作业证项目管理单位厂区交通道路特别断路作业项目动土作业工程环保部动土作业证项目管理单位厂区内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m以上,地面堆放重物引起地面沉降关键部位和特别危险的动土作业23.危险作业的审批原则与程序24.11危险作业的审批原则23.1.1.危险作业审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10623.1.2.审批危险作业应重点把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护措施要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23.1.3.突发的危险情形,来不及审批的危险作业,由现场负责人采取暂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刻报告公司总经理批准;23.1.4.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应立刻向审批人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连续作业。23.2.危险作业审批程序23.2.1.危险作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办证单位安全员或指定人员办理,经项目所在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危险作业主管部门终审批准后实施;24.2.2,公司领导审批的项目:由单位安全员或指定人员办理,经项目所在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危险作业主管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24.正确使用作业证的要求24.1.凡属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证,填写时要认真仔细,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填写齐全。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详细填写,需附图的要附图,需一式几份的按规定执行。24.2.要保持作业证的严肃性:24.2.1,各种作业证要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因作业证破旧或变动工作内容,要重新办理:24.2.2.严禁使用过期、涂改及不对号的作业证;24.2.3,作业证审批和证上的有关人员要亲临现场,了解情形后进行审批或签字,要保证安全措施的针对性和可靠性。24.3.要保持作业证的准确性:24.3.1.作业证上的项目名称、内容、工作日期、安全措施、审批程序等,要求准确无误;24.3.2,各种作业证严禁混用、乱用和无证作业:24.3.3,要准确无误地实施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因工作需要,要变动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而改变安全措施,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证。24.4.要保持作业证在作业的及时性24.4.1.作业证必须在作业前办好审批手续:25.4.2,各种作业证审批后,施工要及时地按作业证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25.危险作业现场治理的ー样要求:25.1.指定专人进行指挥并设现场监护员,监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能力,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及必要

107的警示标志:25.2.作业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会同本单位安全治理人员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25.3.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凡患有危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严禁安排从事危险作业,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配戴作业人员挂牌:25.4.严禁危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25.5,施工人员应了解工程情形,按程序作业,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治理规章制度,施工终止后应整理好现场。25.6.进行连续作业时,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备查:25.7.有爆破、爆炸、易燃危险性教大,20t以上重物吊装的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施工:25.8.施工单位和项目治理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形,发觉隐患及时整改,禁止违章违纪行为。23.9.危险作业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4.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安全员,作业负责人和操作人员,都要在各自的业务范畴内,对执行危险作业的要求负责。各车间、部门在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容器内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把安全措施、监护措施落实到人。对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按违章处理;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事故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严加追究。25.相关文件:《各类特种作业安全治理》

108剧毒物品治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剧毒物品的治理,防止发生剧毒物品事故。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使用剧毒物品进行监督。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使用剧毒物品的治理。QA:负责文件的治理、保安员对实施本标准负责。适用范畴:公司剧毒物品的申购、验收、储存、保管、领用、发放、销毁。内容:23.剧毒物品的屮购:生技部根据计划生产品种和库存情形,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供部按国家规定,严格按申请的数量购买,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24.剧毒的验收:验收时,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楚。符合后,双方称定重量,填写验收记录,如验收检验时发觉有一项不符合,验收人员应拒绝接收。25.剧毒物品的保管:剧毒物品验收后,进入危险品仓库的搬运过程中,发觉包装有损坏应向物供部、工程环保部报告。26.1.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卡、帐物相符30.2.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刻清除。30.3.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31.剧毒物品的使用:31.1.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使用剧毒物品部门必须经总经理、供销部、工程环保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填写领料单在危险品库房领取。31.2.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剧毒物品必须放在危险品仓库(或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10930.3.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30.4.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30.5.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1.1.6.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工程环保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使用部门负责人核准,并书面报EHS部,经批准后按剧毒物品申购方法办理。31.7.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固,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31.8.剧毒化学试剂销毁按国家规定执行。32.相关记录:无。

110防火防爆治理制度目的: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员エ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证生产有序、顺利进行。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对制度执行情形的检查。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设备防火防爆的治理。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防火防爆的治理。内容:1.对用火的治理1.1.1.对固定火源的治理:公司的固定火源有:职工食堂厨房、各车间、质量检验部及修理组。要求各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固定火源指定专人进行治理,专管人员必须对所治理的固定火源负责:1.2.各固定火源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主要指电焊机、氧ー乙快焊、电炉、喷灯、灶具等小型用具),若确因需要移动,应取得本部门的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进行移动;1.3.在禁火区内(即:非固定动火区域)动火需按《动火、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执行。2.对物资存放的治理1.1.各类物资库房和各车间、部门的物资库房必须设有专人治理,专管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2.各类物资库房所存放的物资必须按规定进行合理放置,保持物资放置的“五距”,不得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资混放在一起;3.3.防止化学品变质,各物资库房治理员要健全化学品的登记,经常检查所治理的化学品的有效性(即:有效期和包装符合要求以及完好情形),发觉过期和包装破旧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并对其妥善处理;4.4.保证有符合要求的储存环境,各物资库房的储存环境必须满足所存放物资对温度、湿度、通风条件、周边环境以及其它特别的要求;2.5,防止雷击和静电危害,各建筑物和构筑物须有安全有效的防雷设施,各重点防火岗位和能产生静电的岗位的设备、管道都须设置静电防护网。并且每一年要对其进行外观和技术性的专业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处理,直到符合要求:3.禁止违章作业。在禁火区内人员的穿戴和行为规范必须符合规定;

111在操作中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精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2.防止扑救不当。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对本部门的员エ,进行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正确的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员エ都能以正确的方式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公司的应急分队成员应熟知各岗位的应急特点;其他部门参加灭火人员在进行抢险时,应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不得盲目行动。3.对建构筑物的要求;3.1.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二级(若需要可设计为ー级);5.2.根据规定应对总平面布置、平面和空间以及厂房的构造等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考虑;5.3.有防爆泄压设施;足够泄压面积;5.4.防爆型的设备和设施都应为符合生产现场(如:机电、避雷、防静电设施、下水道的水封、管沟等)的实际情形进行配置;5.5.须有安全疏散设施和通道;5.6.有消防设施、水源和器材。6.エ艺安全要求;6.1.物料6.1.1.易燃易爆物料必须进行妥善保管,严防发生事故;6.1.2.易燃易爆物料的储罐、管道、容器应密封良好,严防渗漏;6.1.3.所有的储罐根据需要挑选安装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和相应的消防设施;6.1.4.高温季节应做好降温工作;6.1.5.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6.2.设备6.2.1.设备应保持密闭,严防跑、冒、滴、漏;对输送管道应尽量少用或不用法兰接头;所有垫圈必须保证良好;

1126.2.2.对有可能突然超压的设备,应装有爆破板或安全阀;6.2.3.一切有压カ的设备都应设置压カ显示监测系统;6.2.4.生产中使用易燃液体的设备应有排空管;6.2.5,各设备、设施、输送易燃液体的管线都应有可靠的接地(或阻火装置);7.2.6.有对混合爆炸气体的监测、检测、报警装置。8.相关记录;

113消防治理制度目的: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管辖区域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消防安全治理。

114内容:1.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1.1.设三级防火安全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抓好安全消防工作。1.2.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第一行政负责人担任。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1.3.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2.防火安全职责2.1.全体职エ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2.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3.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3.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3.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4.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工作;4.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4.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4.组织交流体会,评比表彰先进。4.5.各部门兼职消防安全员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5.防火安全制度5.1.公司、车间应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经常性的向广大职エ宣传防火安全知识,使每个职エ都懂得一样的防火和灭火常识。

1155.2.凡新招进公司的职エ,包括暂时エ和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的三级防火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岗位工作。5.3.节假日、炎热及冰冷季节,应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车间(部门)每月自査一次,班组每日检查。5.4.检查中发觉的不安全因素,应做到定人定时及时调整,ー时整改不了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本车间(部门)整改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工程环保部。5.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施工防火规范执行,事先将设计图样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5.6.严格执行公司门卫制度,严格重点消防要害部位出入制度,非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外单位人员需经行政人力部办理手续,方可进入。5.7.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必须落实公安部门规定的五项要求:5.7.1.有专人负责;5.7.2.对火险隐患心中有数,严密控制,及时整改;5.7.3.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健全落实;5.7.4.职エ群众懂得消防安全知识;5.7.5,有充分的灭火准备。5.8.厂区范畴内,除规定的地点外,严禁吸烟。5.9.公司各生产小组内,包括堆放原材料、成品的十五米以内,锅炉房、危险品库房、公司主支干道等部位属于禁火区域。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经工程环保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严禁违章动火。5.10.生产车间和仓库须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查。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危险化学品库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防止雷击起火。5.11.使用易燃、易爆原料的小组和储备仓库所用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是防爆的,要定期检查、检修,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乱拉乱搭暂时线路。5.12.各车间(部门)、班组,不得将原料、成品、废料、废物等乱堆乱放,以免阻碍交通,厂区公路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车辆停放在1小时以上,须到行政人力部办理手续。2.13.各车间、小组生产用的可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根据当班生产需要规定存放限额,严格治理制度。各类危险品应分类存放,严禁混存或疏漏,在电闸式开关外不得存放易燃物品。2.14,有可燃气体、粉尘的车间、仓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各种机械、设备、外表、安全装置等,应经常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1165.15.遇火星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在运输和使用时,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搅拌或敲打。5.16.用火必须有专人治理,严禁在烘房内烘烤衣物或其他可燃物品。5.17.要爱护各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安全标志等,严禁擅自动用损毁。5.18.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要组织、学习、训练三落实,要组织夜间值班巡逻,做到既能防火又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5.19.义务消防队和三级安全防火负责人,应每半年进行ー次总结评比,年终义务消防队进行整组。5.20.各车间小组、办公室、职エ食堂,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磁炉、大功率电器等。5.21,危险品仓库的防火安全治理按国家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监察规程》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5.22.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的防火安全,按国家交通治理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全体职エ应尽快报警并积极抢救,全体职エ有义务保护现场以待查明原因。5.24.凡是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无论大小,必须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工程环保部。当事部门(车间、部室)必须在七天以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召集分析会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公司工程环保部。5.25.有关消防安全事宜,工程环保部有权检查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推脱和刁难。6.相关记录:无。生产设施安全检修理治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对生产设施的保护保养,提高生产设施的使用安全性和使用寿命。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检修理作业手续的审批和监管,制定年度检修理计划。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检修理作业的申请,对生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检修理治理。内容:

1171.设备检修理分大修、中修、小修。1.1.大修是指设备进行全部拆卸和部分更换主要部件、配件,建、构筑物进行较大翻修和改善地面等工程,是工作量最大的ー种修理形式,需要停车进行。ー样在20、30天左右。1.2.中修是指设备工程部分拆卸和更换配件,建、构筑物ー样修缮。时间ー样在3〜7天左右。1.3.小修是指设备工程部件检查,个别零部件更换,是工作量最小的ー种修理,可利用生产间歇时间进行,ー样在む2天左右。2.计划检修分为月度计划检修、系统停车大修两类。凡列入年度大修项目的设备检修,应根据情形,分别列入这两类计划中实施。2.1.月度计划检修每月安排实施。2.2.系统停车大修每年进行ー次,每次20〜30天。3.大修费用由专项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成本开支;系统(装置)停车大修的费用按项目类别分别支付。3.1.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工程部必须合理控制大修基金的使用。检修实行定额治理,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努力延长设备使用寿命。3.2.根据检修间隔期及系统(装置)设备检查中发觉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由各车间(单位)编制报出,工程部组织落实,并进行安全风险评判分析,制定应急处理措施,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要做到如下要求:4.1.成立停车检修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系统装置大检修工作。4.2.大修前、指挥部要负责抓好检修项目、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カ准备和开、停车方案拟订等的情形落实。4.3.大修中要做到科学指挥、统ー调度。要严格检修质量检查,做好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尽力做到ー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要进行总结评比以励再战。4.4.大修中要加强安全、环保、保卫的宣传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并杜绝检修期的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5.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定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公司エ程部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公司工程部组织进行,并报公司领导批准。6.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

118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3.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工程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研究解决。4.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ー样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エ完、料净、场地清。5.压カ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检修、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カ容器治理和特种设备治理的有关规定。6.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7.相关记录:无。生产设施安全治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生产设施的治理。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查;生产设施的检查、校验和保护。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设备安全治理。内容:1.引用标准:1.1.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191.2.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3.公司制定的有关治理制度。2.设备安全治理应归入本公司总的安全治理系统,考虑到安全与生产、设备、技术、环境、资源、经济等各方因素的互相影响,既统一又有对立。但是,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第一服从于安全。3.设备治理要从治理的全方位进行控制,各治理部门、各治理层次,均应有设备安全治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分エ,保证设备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4.工程环保部是设备安全治理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5.设备安全治理工作要着眼于设备一生的全过程治理中的安全问题,“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应贯穿于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试车、使用、检修、改造、闲置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对于国家颁发的各种强制性标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6.设备治理的各级人员,应教育与引导本单位的员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设备安全工作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抓好本公司的设备使用安全、设备检修安全两个重要环节。7.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职责:7.1.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7.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具有法定资格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7.3.操作人员应加强设备的巡回检查,应重点检查涉及设备安全性能的各种安全附件如压カ表、温度计、液面计及安全阀等。发觉非常,及时处理或上报。7.4.设备的报警装置与报警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操作人员如发觉有故障,应及时上报。电气的保护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操作人员在电气保护人员的配合下,应定期对报警与联锁装置进行校验、试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8.5.在防爆区域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防爆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发觉问题,及时上报。9.6.在各部门领导的组织下,操作人员定期开展模拟设备事故的预防性演习,把握应急处理、排除故障的工作程序,提髙临危不惧的心理素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8.设备检修人员的安全职责8.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执行。8.2.进入检修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的,不准进入现场。8.3.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如无法避免时,检修单位应编制专项检修安全措施,报工程环保部审核确认后方能实施。如涉及重大的技术问题的,还应报公司领导审批。8.4.进入塔釜内进行检修前,必须办理《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证》,容器内气体应分析合格,

120容器外应有人监护。8.5.检修转动设备前,应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牌。8.6.吊装与吊拆设备时,起重工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拆。8.7.在焊割设备时,电焊エ、气焊エ必须遵守焊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8.8.在地面上挖土、沟、槽、池等,应事先办理〈动土证〉,经安全治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经审批后方能动土。7.9.楼层、楼板需打孔、开洞时,必须持有先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的施工方案才能实施。每日收エ前,对孔洞四周应设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8.关记录: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治理规定目的: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换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生产安全。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的检查。行政人力部: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提出取证或复训要求。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直接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内容:33.定义33.1.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33.2.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司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カ容器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12133.公司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种类:34.1.电工作业;34.2.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34.3.机动车辆驾驶:34.4.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34.5.压カ容器、压カ管道作业;34.6.危险化学品操作;34.7.水处理作业34.8.安全生产治理34.9.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35.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5.1,年龄满18周岁;35.8.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エ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5.9.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エ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35.10.符合相应エ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36.培训与取证治理。36.1.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36.8.各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形及时将需取换证人员名单报送到行政人力部;36.3.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行政人力部负责组织公司内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取(换)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36.4.作业证书正证由本人储存,并要求存放在工作岗位上,副证由行政人力部统ー储存;36.5,需外出参加取换证培训的人员,应及时将所取证件报送到行政人力部进行登记。37.费用治理

12236.1.由公司安排参加的作业取(换)证培训发生的费用,按照治理要求由公司负责;36.2.若因取(换)证人员本人原因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则由其本人承担全部取证(包括补考)费用;36.3.持证人员调换工作岗位,须经公司批准,未批准调换岗位的,全部取证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37.其它37.1.各单位安全治理员应熟悉本单位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别等,并要求建立其培训及考核取证台帐;37.2.丢失作业证的人员,将扣罚本人250元,并按照相关治理规定进行补办;37.3.3.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作业人员上岗资格:38.4.作业人员调离本单位(公司)的;38.5.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38.6.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39.相关记录:无。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目的:加强特种设备的治理,确保生产安全经济运行,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查、校验和保护。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カ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治理。内容:40,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40.1.生技部和设备治理部门根据生产エ艺要求,提出准备采购的特种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40.2.设备治理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必须在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加工、定货,如没有许可证,其它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加工、定货。40.3.制造公司必须提供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保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340.4.由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区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カ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等报装手续,才能投入安装。41.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1.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0日内,使用车间或部门通知设备治理部门,由设备治理部门向区技术监督局申请登记。电梯、起重机械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41.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具有法定资格的培训机构的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41.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41.4.不得任意修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如确因生产エ艺改变需提高压カ或温度时,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并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报工程部批复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将更换后的工艺条件批文的复印件交设备治理部门备案。41.5.特种设备显现故障或者发生非常情形,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后果,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1.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压カ表、温度计、液位计及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巡回检查,发觉非常,有权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但发觉非常容器内部有压カ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41.7.特种设备的报警装置与报警联锁应灵敏可靠,操作人员在保护人员的配合下,应定期对报警与联锁装置进行校验、试验,并作好记录。如发觉有故障应及时上报,保护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处理。41.8.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设备治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监督治理部门办理注销。42.特种设备的安全治理42.1.治理部门及职责42.2.特种设备的治理和监督部门是工程环保部。42.3.设备治理部门职责:42.4.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建档建卡和技术资料的治理和统计上报工作。42.5.参加特种设备安装的检验和竣工验收工作。42.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上报,并对预防措施执行情形进行监督。42.7.对特种设备的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有权禁止,起到停止使用。

12442.8.经过监测,对特种设备的合理使用,停用,报废等做出决定。42.9.负责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及安全装置的校验计划的编制。42.10,参与特种设备的检修、检验、改造、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1..11.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手续,为使用单位购买的特种设备提供政策、法规、资格认证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咨询,并严把验收关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公司。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为使用单位提供办理证照资格方面的服务。42.12.对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发觉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禁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43.安全治理部门职责:43.1.认真贯彻“条例”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定。43.2.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监督,有权要求操作者立刻排除特种设备产生的超温超压,超负荷等不安全因素。43.3.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对预防措施执行情形进行监督。43.4.协助行政人力部组织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治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对使用单位的安全治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考证工作进行监督,有权禁止无证操作行为。44.特种设备应建立完整、准确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44.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保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4.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4.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4.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外表的日常保护保养记录;44.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5.特种设备的保护、检验45.1.各车间、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保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使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保护保养时发觉非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工程环保部报告。45.2.电梯的日常保护保养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45.3.设备治理部门负责组织在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必须进行定期检验。锅炉每年一次运行检验,每二年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一次水压试验;电梯、起重设备每年检验一次;

12545.1.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连续使用;45.5.设备治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外表进行定期校检,并作出记录。校验范畴要求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灵敏准确、可靠、作好记录。安全阀校验周期每年至少一次;压カ表校验周期每半年至少一次;爆破片ー样应在2—3年内更换一次。压カ表应在刻度盘上指示最高工作压カ的红线,并标明下次检验日期。42.6.受压容器安装、检修后都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耐压试验并作好记录备查,耐压试验合格者方能使用。停用2年后再用的压カ容器应重新进行检验和耐压试验。监视和测量设备治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计量治理工作,进ー步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实现对测量过程的控制职责:EHS部;负责对设备的检查,监视和测量校验。使用设备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施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设备安全治理。内容:46.公司工程环保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的主管部门。46.1.负责为生产过程提供适应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编制治理制度;46.2.完善计量治理工作,负责全公司仪器外表、计量器具、视频监控系统治理;46.3.不断探索监测手段、验证方法,增强监测的可信度、安全性、经济性;46.4.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43.5.负责调解公司内部因测量而引起的争议。44.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日常保护和治理。45.工作程序45.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及验收48.1.1.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工程环保部和使用部门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48.1.2,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装置。

12648.1.3.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准入库,并发放使用。48.1.4.工程环保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实行分类治理,建立“测量设备治理台帐”。48.2.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48.2.1.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包括检定、校准等方式,量值溯源工作应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和间隔校准计划进行。48.2.2.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测量设备,设备工程部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对需进行外部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工程环保部应负责联系国家法定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校准),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校准)报告。48.2.3.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人员根据要求出具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封印;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出具不合格通知书或注明标识,根据情形作降级、停用或报废等处理。48.2.4.所有测量设备均应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48.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搬运、保护和贮存48.3.1.校准测量设备的标准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治理、保护,标准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证。48.3.2.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48.3.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调整、搬迁、保护及贮存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因调整不当使其校准失效。48.4.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48.4.1.使用或保护人员发觉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者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过载或误操作,致使示值不正常、功能显现可疑,应停止使用并通知工程环保部;工程环保部对该测量装置进行修理调整、检定或校准后,才能投入使用。48.4.2,工程环保部应组织对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故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同时应记录并储存对以往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评判。48.4.3.对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测量设备,经工程环保部负责人批准作报废处理。48.5.测量设备校准数据和测量数据的治理48.5.1.测量设备校准和检测数据的出具应遵守相应规程的规定,并作好记录;同时,记录应妥善储存。48.5.2.工程环保部负责调解、仲裁公司内部因测量而引起的争议。48.6.对检测人员要求。48.6.1.测量设备的校准人员应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检定员证。48.6.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必要时也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8.6.3.校准和检测人员不得伪造检定和测量数据,更不得有意破坏测量设备而获取伪数据。

12748.相关记录:无。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治理制度目的:为安全拆除生产设施,规范生产设施的报废治理。职责:工程环保部:参与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负责特种作业手续的办理。设备使用车间、部门:负责提出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申请。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安全治理。内容:50,治理职责和工作程序49.1.各相关部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工程的组织和谐和安全治理,工程环保部负责生产设施报废的组织和谐和监督治理。50.2.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化工装置及可能危及毗邻建构筑物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环保措施,并经エ程环保部审查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51.3.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52.4.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50.5.在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前,车间(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采用适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判拆除过程的风险,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50.6.生产设施的报废必须从严把握,认真执行审批手续。生产设施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一式5份报工程环保部,由工程环保部会同财务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后签署意见,对报废容器、设备和治理应有相关部门出具验收证明,报主管领导审核,然后报请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公司档案室存ー份,工程环保部、财务部与使用单位各存ー份。51.治理规定和要求1.1.1.

128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治理内仍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和报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源线、通讯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1.2.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1.3.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1.4.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排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1.5.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1.6.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1.7.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专供线路。1.8.拆除过程中需要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治理的规定。1.9.10.拆除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清除,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1.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オ可以拆除。1.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许有人集聚和堆放材料,以免楼板结构超载发生倒塌。1.13..拆除前,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工作票手续,禁止无作业票违章作业。52.相关记录:无。

129安全防护装置治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安全防护装置的治理,有效地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防护装置的检查、校验和保护。防护装置使用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防护装置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安全防护装置的治理。内容:52.定义53.1.安全防护装置是指: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在生产中温度、压カ、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髙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生产场所的防护装置和各种警示标志,各种机动车船的声、光自动装置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保护,保证灵敏可靠。54.治理分エ54.1.传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隔离栏杆、生产场所的应急照明、排风扇和各种警示标志由所属车间、部门治理。54.2.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カ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エ艺过程中的温度、压カ、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由设备治理部门负责治理。

13054.3.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工程环保部负责治理。54.4.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所在单位安全治理人员负责治理。53.5.生产区域内和生产装置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报警装置,由装置所属车间负责监护,生产治理部门负责检验、保护治理。55.安全防护装置的保护治理55.1.各种安全装置要由专人负责治理,经常检查和保护保养,落实到人。55.2.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55.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形载入档案。55.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刻复原。55.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55.6.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挑选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用具。54.7.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保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55.相关记录:无。

131供应商治理制度目的: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供应物资符合本公司的产品生产和安全使用的要求。职责:物供部:负责收集供应商信息,并进行评判,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对供应商的治理。内容:53.供应商开发54.1.供应商资讯收集。57.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57.3.供应商接洽。57.4.供应商问卷调查。57.5.样品鉴定。57.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58.供应商调查58.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58.2.分别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安全、技术、生产治理作评判,列入《供应商评判表》。58.3.评判合格的供应商则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59.供应商的资质预审59.1.物供部和相关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含有安全要求)到相关供应商,拟定标底。59.2.供应商提交投标书,同时接受资质审查。59.3.资质审查结果报物供部经理审批。60.选用供应商:60.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和相关资质

132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优选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含有安全治理要求的条款)。57.供应商评判57.1.每年对供应商就质量、交货期、价格、包装、运输、售后服务和安全要求等项目作出采供风险评判,及时反馈给供应商。57.2.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挑选,选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合格供应商。57.3.列出各供应商的评判等级(或优秀、合格、不合格)。61.4.依规定奖惩。62.供应商复查62.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ー次复查。62.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一致。62.3.有重大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安全要求等问题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复查。63.供应商辅导63.1.对等级较低(或优秀以下)的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63.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停止其供货资格。63.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64.续用供应商64.1.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判,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65.供应商奖惩65.1.对优秀的供应商采用下列奖励方式:65.1.1.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65.1.2.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质量治理、技术改造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65.1.3.对优秀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65.2.惩戒方式:

13365.2.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而造成的缺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65.2.2,基本达到合格的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65.2.3.严重不合格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65.2.4.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合格以上供应商的标准的,予以停止交易。65.2.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的供应商,如欲复原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的方式交易。65.2.6.信誉不佳的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的惩戒。66.建立供应商治理档案66.1.供应商治理档案内容:供应商资质资料;供应商信用资料;对供应商的评判及评判等级:供应商相关活动记录等资料。67.相关记录:无。应急咨询电话治理规定目的:为向社会和公司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在发生化学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把缺失和影响减到最低限度。职责:行政人力部:负责对应急服务咨询电话的治理。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的治理。内容:68.设立专门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电话号码为:028-82630160,该电话不得挪作他用。69.值守人员必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70.应急服务咨询电话每天24小时开通,并有专门人员值守。对咨询和处置方面的内容记录在值班记录上,本单位将对咨询和处置方面的内容进行追踪服务。71.相关记录:应急咨询电话咨询情形处置表相关记录:应急咨询电话咨询情形处置表时间值班人

134处置情况追踪回访签字:

135应急救援预案治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事故发生后,特别是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条不紊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职责:工程环保部:对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写和备案治理。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单元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治理。内容: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依据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源进行辨识,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和重大事故结果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1.1.1.对潜在事故的描写1.1.2.对泄漏物质数量的猜测1.1.3.对泄漏物质扩散的运算1.1.4.有害效应的评估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审批2.1.公司级预案由安全治理部门负责编制。2.1.1.经辨识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

1362.1.2.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1.1.3.自然灾害2.1.4.各车间、部门对本单位实际情形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エ序、部位等应急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3.1.车间、部门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经车间、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一式两份)工程环保部审查,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2.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报市、区安监局备案。4.应急救援的物资、资料按分级负责进行准备。4.1.物资准备。4.1.1,通畅的内线、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4.1.2.测风速、风向的设备4.1.3,消防设施、器材4.1.4.医疗救护药品、器材4.1.5.个人防护和救护用品、器材、设备5.资料准备。5.1.危险物品数据资料:名称、数量、存放地、理化性质、健康危害等。5.2.救援物资数据资料:名称、数量、存放地、负责人等。5.3.危险源示意图:注明危险物质存放地、存放量、消防水源、器材、污水排放、进出道路、安全区、周边关系等。5.4.危险源现场人员名单。5.5.关键人员的地址和电话表。5.6.有关部位标高资料。5.7.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5.8.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科瑞集团、化医集团联系电话。6.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6.1.教育培训内容。6.1.1.危险源基本情形

1376.1.2.有关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6.1.4.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方法、技术措施6.1.5.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6.1.6.其它相关内容6.2.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分エ。6.2.1.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救援骨干队伍,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和演练。7.2.2.车间、部门员エ的教育培训,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和演练。8.2.3.重大危险源周边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人力部、工程环保部负责实施。7.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与修订。7.1.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7.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ー经编制确定,要向员エ及周边人员宣传,做到‘‘人人皆知”。7.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原则上每年演练一次。9.1.3.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检查的主要内容:指挥系统人员对岗位、职责的熟悉情形:通讯系统是否能运作;救援队伍是否能按规定迅速到位及时参加抢救工作,救援人员的技术熟练情形;人员是否安全撤离;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ー步扩大。10.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10.1.案演练终止后,工程环保部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核对预案内容是否被全面执行,并找出不足和缺陷,并根据演练结果每年进行ー次预案的评审。8.2.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符合性、适用性、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紧急情形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体会、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形等。8.3.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把修订后的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目的:规范公司安全治理工作,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连续改进安全治理绩效,最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标准化情形进行考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人员进行考核。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全体员エ。内容:

13872.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公司员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部门及员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车间(单位)及员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73.公司应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和相关治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并与公司安全风险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年度进行ー次。74.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公司员エ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部门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领导的绩效エ资同步进行奖励和处罚。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治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75.考核的方式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主动性监视主要是考核公司的安全活动的符合性。即: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运行标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被动性监视主要是指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治理过程中的缺陷。76.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与储存活动的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二、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自评;3.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泄漏事故。三、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ー级、二级。考核评级标准如下:ー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90分(含)以上;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三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四、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1.负责人与责任(0.10)2.风险治理(0.15)

1391.法律法规与治理制度(0.10)2.培训教育(0.10)3.生产设施(0.12)4.作业安全(0.13)5.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6.职业危害(0.05)7.事故与应急(0.05)8.检查与绩效考核(0.10)五、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运算办法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00分。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运算方法如下:nM=SKM式中M一总分值;Kー权重系数;Mi一各要素得分值;n一要素个数。当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xlOOM=—^“温式中做'一头得わ恒;Mi满ー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六、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治理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ー级达标企业的考核;省级考核机构负责二级达标企业的考核;市级考核机构负责三级达标企业的考核。2.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核申请(申请表格见表二)。同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治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3.考核机构收到企业的考核申请后,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自评/考核报告格式见表三),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4.企业必须将每年的自评报告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5.达标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大泄漏事故,考核机构应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向原考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

140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证书的式样可以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治理系统”下载)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计,考核机构自行印制。表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略)表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口自评/口考核报告(略)消防设施、器材保护治理制度目的:为加强消防器材的治理工作,对初起火灾有效扑救。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消防器材的检查。消防器材使用车间、部门:负责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保护。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内设备安全治理。内容:77.治理职责77.1.由工程环保部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形,按消防的相关规定提出购买意见,并建立对各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责任人、检查保护、保养、报废、更换情形的台帐。77.2.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保管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护、保养工作负责。建立配置使用、检查、保养的台帐。并在每月的20日前对其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消防器材安全、确保有效使用:77.3.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移动,不能挪作他用,无故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要赔偿缺失,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77.4.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部门,每半年要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保护、保养。77.5,凡配置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发觉有泄漏或损坏情形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77.6,凡配置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情形,由负责保管的部门进行赔偿。

14178.设施、器材种类和适用场所以及灭火禁忌。78.1.设施有:

14278.1.1.车间和库房等均有消火栓及配套的消防水带、直流消防水枪头。78.2.灭火器种类有:78.2.1.干粉灭火器。78.2.2.泡沫灭火器78.2.3.二氧化碳灭火器78.3.适用场所和灭火禁忌78.3.1.COク灭火器ーー适用于扑灭A、B、C类物质所发生的火灾和精密设备、仪器所发生的火灾以及电器火灾:不能用于扑救D类物质所发生的火灾;78.3.2.干粉灭火器ーー适用于扑灭A、B、C类物质所发生的火灾以及电器火灾;不能用于扑救D类物质所发生的火灾;78.3.3.水ーー适用于扑灭不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的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布匹、草堆等)和可用于对未燃烧的被储存在储罐内的B类物质在储罐外进行降温处理;不能用于扑救B、C类物质和电器所发生的火灾,更不能用来扑救D类物质(如:活泼金属锂、钠、钾、锄等)所发生的火灾。77.3.4.泡沫灭火器ーー用于扑救ー样固体物质火灾外,还能扑救油类等可燃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和醇、酮、酯、酸等有机溶剂的火灾。79.报废和更换79.1.灭火器的更换:79.1.1.到期的干粉灭火器:79.1.2.灭火器欠压或失压(即压力指针到了红区);79.1.3,与生产现场物质所发生的火灾性质不相适应的;79.1.4.锈蚀较重或部件缺失的。79.2.水带、水枪、水栓的更换79.2.1.破旧较多的水带;79.2.2.破旧的水枪、关闭不严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水栓。79.3.灭火器的报废78.3.1.锈蚀严重或部件缺损的;79.3.2.严重变形的:79.3.3.修理、换药时经专业修理单位的压カ检测不合格的;80.3.4.灭火器瓶体使用超过10年的。81.相关记录:无。

143建设项目、安全措施项目安全治理制度目的:加强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治理。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建设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的建设及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行。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凡是与公司有关的建设项目、安全措施项目。内容:79.建设项目:指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80.公司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8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向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82.公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判和安全验收评判:83.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84.2.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如化学原料药生产和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84.3.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化工建设项目。85.公司化工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进行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85.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85.2.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影响:85.3.当地自然条件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影响。86.公司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挑选有资质的安全评判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设立进行安全评判。87.公司建设项目设立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87.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87.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14487.3.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87.4.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判报告:87.5.工商行政治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8.对安全审查未通过的化工建设项目,公司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89.己经通过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变更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90.1.建设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91.2.变更建设地址的:89.3.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的:89.4.变更技术、エ艺或者方式和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89.5.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超出已经通过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范畴的。89.6.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挑选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气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判,并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90.公司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时,应当向承担评判任务的机构提供以下资料:90.1.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90.2.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90.3.其它有关资料。9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在申报使用高毒物品作业项目时,还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有关资料:91.1.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成效评判报告;91.2.职业卫生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92.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14589.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89.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93.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94.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95.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96.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97.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未通过的,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98.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99.1.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95.2.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96.公司建设项目施工前,应编制项目总体开エ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时对施工开エ前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施工。97.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97.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97.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形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形报告包括下列内容:97.2.1.建设项目概况;97.2.2.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98.2.3.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形;99.2.4.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形。100.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

146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97.司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显现的安全问题及计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98.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形;99.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100.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显现的安全问题及计策;101.4,采取的安全措施;10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3.6.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104.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105.公司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不得超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确定的期限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106.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应当向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判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形进行安全评判。107.公司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项目竣工前还应托付评判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成效评判。108.公司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09.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104.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04.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04.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形报告;104.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形报告;

147104.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判报告。105.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验收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48104.公司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10日内,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并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05.公司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时,申请资料中的安全评判报告由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判报告代替。106.其它ー样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08.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108.2.设计采用新エ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109.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09.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109.2.エ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109.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109.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109.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判。109.6.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排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09.7.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判。110.公司技术部门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计划任务书(即设计任务书)时,必须将安全生产设施、尘毒治理纳入计划。其内容应有:no.1.说明生产流程、エ艺条件、危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尘、毒、躁声、髙频、射线等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110.2.对可能危及员エ生产操作的不安全条件和影响员エ身体健康的尘毒有害因素,提出治理要求,并要设计部门就如何实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使有害因素治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提出应采取的措施。110.3.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的投资(包括集资、贷款)要列入计划。

1491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应编写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篇。其内容应包括:108.1.建设项目概况。108.2,实现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设计依据、标准和规定。108.3,建设项目生产エ艺流程。108.4,治理有害因素方案的主要原理、处置方法和工艺流程以及预期要达到的治理成效。108.5,治理有害因素设施的名称、结构和使用方法。108.6,治理有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手段。108.7,治理有害因素的投资概算。11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凡属上级投资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设计或技术部门与上级联系并通知有关部门参加审查。1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11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11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挖潜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成效评判。116.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117.相关记录:无。

150汛期安全治理制度目的:为了做好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对汛期进行安全检查。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汛期安全检查。QA:负责文件的治理。适用范畴:公司汛期(4月1日ー9月30日)安全治理。内容:112.行政人力部为汛期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汛期安全治理。113.行政人力部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114.公司门卫负责加强汛期厂房、厂区的消防、保卫工作。115.汛期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16.公司属其它各部门,按各自岗位作好相应的防汛准备工作。117.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118.定期检查防汛物资储备供应状况。119.主汛期公司进入防汛警备状态,加强汛期值班。120.工程环保部负责定期对建筑物、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121.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形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样ー年审查一次。122.相关记录:无。

151开车前安全评审治理规程目的:确保新装置或エ艺改造符合设计、建造和测试标准,并满足安全开车和运行要求;有组织的现场检查,确认设备安装符合设计,并按要求完成功能测试,能够安全的开车和运行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组建检查小组的建立及编制挑选使用的检查清单,并负责安全附件的检查,对设备装置的检查。生技部:负责对エ艺的检查车间主任/产品经理/技术员:负责车间现场情形说明。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内容:1开车前安全检查将危险化学品引入工艺装置前,需要进行开车前的安全检査,适合用于新建设施或有设施的重大变更(需要更新エ艺安全信息的变更)。开车前安全检查是有组织的现场审查,通过确认和检查,确保系统好设备能够安全的投运和运行2开车前安全检查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2.1明确开车前安全检查的工作范畴2.2编制挑选使用的检查清单2.3组建检查小组及明确职责2.4开车前安全检查小组由工程环保部、生技部、物供部或技术员组成,人数根据项目情形而定,对成员有一定的专业要求3在开车前安全检查期间应该确认的内容3.1现场安全附件完善施工及设备安装与设计相一致3.1.1按照设计施工图的工艺流程认真逐条对照检查,进出装置及与设备相连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错接、漏接、多接的现象3.1.2エ艺管线及管件、法兰、螺栓、垫片、孔板等附件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压カ、温度等级要求,以及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对于高温、高压部位更应详细检查3.1.3阀门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压カ、温度,盘根、压盖是否安装好,各阀门是否开关灵活(各

152阀门均应开关数次)、便于操作,截止阀、单向阀等有方向性的阀门安装是否正确1.1.1温度计套管、压力表等安装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1.1.2检查各下水井、地漏是否完好畅通1.1.3装置内管线上的盲板是否按要求拆装1.1.4各管线刷漆、保温是否符合要求,介质流向是否标明1.1.5所有设备是否正确安装,设备基础有无下沉、裂缝,各部螺栓是否满扣、齐整、紧固,地脚螺栓有无弯曲、变形、裂纹及螺栓是否紧固,设备及管线的支撑、吊架是否安装正确1.1.6设备级别、材质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1.7设备的压カ试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1.1.8进出口法兰、人孔垫片是否符合材质规格和施工质量标准1.1.9设备内是否有杂物,设备内构件是否完好1.1.10设备附件——压カ表、安全阀、放空阀、液面计、静电接地线、跨接线、设备铭牌是否齐全完好1.1.11反应器上电动葫芦规格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1.1.12各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是否符合要求;风扇转动角度是否平均,皮带是否松紧适当,翅片是否完整无损、无杂物1.1.13所有设备进出口接管是否正确1.2编制了适当的安全、生产、修理和应急程序1.3完成了エ艺危害分析,或者对设施的改变遵守了变更治理程序1.4完成了相关员エ的培训2检查通报,确认开车确保新装置和现有装置改造后的安全开车和运行确保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法规要求确保有适当的治理系统:连续的安全运行和符合法规3相关记录:无

153劳动保护用品治理及领用程序治理规程目的:在工程或治理控制不能充分保护员エ时,为员エ提供个人劳动防护,同时规范PPE的治理,避免无序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形,特制定本规定。职责:工程环保部负责审核危害评定,编制“年作业场所危害评定及PPE配置表”,明确劳动防护配备的最低技术标准,提供劳保用品购买品牌、型号,确定岗位配置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建立劳保用品台帐,为员エ提供PPE相关培训;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负责所在区域的危害因素识别,提出应配置的PPE种类、数量、配置频率,保证区域人员正确使用PPE,负责检查和保护保养PPE,建立个人劳保用品卡,劳保用品台帐,按时提交部门月PEE使用计划,エ艺、设备变更时负责及时向EHS部门提交新的危害因素识别;物供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收发、储存,负责供应商的挑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售后服务和供应商培训的联系。适用范畴:适用于所有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场合。内容:1.定义1.1,劳动防护用品(英文简称PPE):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备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有害因素伤害人体而配备和穿戴的各种物品的总称。1.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确定并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范畴,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ー样劳动防护用品。2.评估2.1.工程环保部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情形,组织全公司各部门、车间进行危害评定,各部门、车间应做好自己责任区域的危害因素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交工程环保部,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危害评定。3.2.危害评定应包括具体部位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危害因素暴露程度(暴露程度可根据实测浓度或者定性评估而定),以及需要配置相应的PPE种类、数量、配置频率。4.配置选型4.1.工程环保部队各部门、车间的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按照各区域的危害因素识别,编写年作业场所危害评定及ppe配置表,根据危害评定进行更新,每年至少更新ー次。3.2.

154工程环保部根据工作场所危害评估,确定各部门、车间、岗位应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型号、数量及举荐品牌,根据工作场所危害评估,确定各部门、车间、岗位应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型号、数量及举荐品牌,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表”根据“年作业场所危害评定及ppe配置表”进行更新,每年至少更新ー次。3.PPE的购买3.1.物供部根据工程环保部的评定,购买达到最低防护要求的合格防护用品。4.2.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评判,供应销售部应建立合格的PPE供应商名录,购买时必须挑选合格的供应商。5.3.供应商能够提供可靠、方便的售后服务和培训;6.4.当供应商变更时,应执行变更程序7.PPE的请购和发放7.1.在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车间根据作业场所危害评定和生产实际情形,以书面形式向EHS部提出下个月需配置的PPE计划。5.2.EHS部将各部门、车间提供的PPE计划进行汇总,根据汇总量和库房提供的现有库存量,以请购报告的形式向厂部行文提出下月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需求。5.3.仓库治理员负责检查验收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产品数量、型号、生产厂家是否正确,岀厂说书明、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破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要检查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志)。5.4.各部门、车间根据劳保用品计划,以部门、车间为单位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领料单,交EHS部审核后,到库房领取,零散劳保用品定于每周星期二领取(急需的劳保用品除外)。5.5.凡属规定以外的防护用品,均需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后,交EHS部审核、登记、签字后,到库房领取。5.6.凡领取的劳动防护用品,无EHS部审核、签字,库房治理人员一律不得发放6.PPE的使用及保护6.1.劳保用品适用于工作时间穿戴,生产车间人员不准将PPE穿入生活区及办公区。6.2.使用前应第一做一次外观检查,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格,启动是否灵活等。6.3.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生产或资格证书不全的产品。6.4.劳保用品的使用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清洗、存放治理,每位员エ负责保养自己的PPEo

1556.5.PPE的非正常更换6.5.1,在丢失或者因故损坏时,需要及时更换。申请人根据建立的劳保卡,上交书面报告劳保用品更换申请,写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库房领取,仓库治理员根据书面领用申请发放劳防用品书面领用申请一式两份,ー份自存档案,另一份交库房存档,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丢失和损坏,补领时需交纳PPE购买价格全额的50机6.5.2,防护用品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不是福利,而是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有意损坏PPE双倍赔偿,使用不当半价赔偿:将PPE私自带出处置的,除支付PPE价格全额外,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给予PPE价格的『5倍赔偿。7.PPE培训7.1.物供部应协同行政人力部安排供应商对厂员エ进行PPE的使用培训。7.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车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PPE的知识培训,加强对新进人员的PPE知识培训。7.3.培训内容包括:PPE的使用及保护、PPE的防护知识、PPE的局限、PPE的治理、其他。8.PPE的报废8.1.当PPE使用到规定时限,由使用人向部门及车间负责人申请,以部门、车间为单位将报废数量及人员名单报物供部,根据劳保卡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领用劳保用品程序办理换发手续。8.2.当PPE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或本身有缺陷,由使用人向部门、车间负责人申请,经物供部审核通过后,后按领用劳保用品程序办理PPE的换发。8.3.所有过期或损坏、有缺陷的PPE经修理后仍无法满足防护要求,应进行报废处理,废弃的PPE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9.储存9.1.劳保用品物供部统一治理,由物供部统ー进行申购。9.2,所有PPE应参照产品说明书挑选合理的方式储存在合适的地方,以避免弄脏、丢失或损坏。

156危化品装卸安全治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治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安全。职责:物供部全面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的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适用范畴:公司范畴内危化品装卸的所有环节。内容:1.对车辆装卸人员的要求:1.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L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形需交下ー班次或其他人连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1.3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ー样知识,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1.4熟练把握装卸过程中的一样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2.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2.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2.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2.3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把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2.4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危险货物时,应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2.5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2.6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2.7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2.8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157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目的: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高效、连续,增强领导和员エ的安全意识,进ー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ー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治理,依据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畴:本公司副经理级以上领导干部。内容: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把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治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1581.认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安全行为,发觉有不安全行为者,应立刻予以纠正。2.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禁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觉违章问题,立刻纠正:有权对“三违”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3.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4.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发必须立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5.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6.负责当日重大非常生产情形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7.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暂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形。8.现场发生危及职エ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刻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9.领导干部带班的时机:9.1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10.2发生重大非常生产情形和突事件。10.3特别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夜间。10.4生产部经(副)理进行经常性巡查。61.相关要求11.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1.2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治理部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11.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和拖鞋进入生产现场。11.4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觉的违章行为,ー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11.5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12.监督考核

15912.1带班期间显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形ー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12.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范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12.3带班领导干部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收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12.4对部门“三违”人员不禁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觉一次,罚50元。12.5由生产、治理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形尽进行交叉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目的:为了不断改进安全治理,提高安全治理效益,推动安全治理的良性循环,进ー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职责: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部门(车间)员エ的责任制的考核。适用范畴: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全体员エ。内容:1考核内容:公司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安全责任指标完成情形。2.考核实际:总经理对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考核1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1602.考核方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3.考核评判: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4.考核奖惩:根据公司安全奖罚治理制度在年终时进行考核兑现。EHS文件档案治理制度目的:为保证公司EHS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手机,保管等工作,保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职责:工程部安全环保工程师负责公司EHS文件治理,部门(车间)负责内部EHS文件治理适用范畴: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全体员エ。内容:1.公司员エ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治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2.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3.行政人力部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治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4.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5.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6

161.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7.公司内部员エ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答应外借。8.对于公司秘密文件及档案的治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EHS治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职责:工程部安全环保工程师每年对公司的EHS治理制度进行ー次评审。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EHS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内容:1.修订时机:1.1当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其他单位的类似事故),通过分析原因,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时。1.2エ艺、技术、材料、设备等发生变更时。1.3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修订或新颁布,导致治理制度不符合时。1.4风险分析后,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时。2.修订频次2.1常规情形下,每年对治理制度进行ー次评审,评审后发觉制度存在缺陷,应修订治理制度。

162非常规情形下,制度与有关要求不符合时,应修订此制度。1.新修订的治理:1.1制度修订后,应将原制度回收作废,并将新修订的治理制度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各单位要组织员エ进行学习培训,让员エ熟知,并严格遵守新制度。1.2为确保安全治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治理制度是最新的有效版本。安全标准化自评治理制度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治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职责:由公司安全环保工程师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形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适用范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内容:1.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2.自评工作程序2.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2.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组长:公司总经理成员:安委会成员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1631.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缺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2.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形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3.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连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4.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5.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卫生治理体系。成立公司的职业卫生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公司的职业卫生治理活动;配备专(兼)职业卫生治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3、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4、由职业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报废经费的落实和使用。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奉献的进行夸奖、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定期执行。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不安全情形,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刻报告执业卫生治理机构研究处理。

164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排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治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应当为员エ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证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2.公司与在岗、新进公司的员エ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エ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エ进行补签。3.公司员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部门应向员エ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4.公司各部门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5.职业卫生治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

165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标语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髙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髙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1.如实告知员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觉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エ离开本公司时,如需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督档案复印件,公司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2.公司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3.公司各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エ把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3.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形:3.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3.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エ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治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治理。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166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エ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保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ー、行政人力部和工程环保部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治理工作,并指定专业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治理,并对培训成效进行评估和改进。二、职业卫生宣传1,用人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三、培训教育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四、培训组织者和时间由各部门的职业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组员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学时落实安全培训I。五、由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建立员エ培训教育档案资料1、三级安全教育卡;2、员エ的安全试卷;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4、其他有关资料。六、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167职业病防护设施保护检修制度一、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治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排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证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排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三、工程环保部主管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治理工作。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防护设施的监督治理工作。四、公司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保证职业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五、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产品名称、型号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4.检查单位应当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成效结论;5.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6.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六、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治理措施:1.设置防护设施治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治理员;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治理规章制度: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成效检查制度。七、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治理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2.防护设施检测、评判和鉴定资料;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治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修理保养记录: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判报告。ハ、日常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修理、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成效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成效。九、知识培训和指导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I,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十、擅自拆除或停用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暂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复原原状。

168职业病防护用品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ー、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エ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エ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エ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六、不得扩大方法范畴和提髙标准,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七、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ハ、治理人员、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形,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九、职エ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操作。十、估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员エ个人按原价购买。十ー、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十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修理等记录要建档储存。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判治理制度1

169.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证员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职业卫生治理在职业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储存;监督检测由工程环保部每三年托付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和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确定。3.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形,确定职业危害监测点,并绘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3.2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检测地点或岗位,应当适当增加检测次数。3.3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判。3.4当作业场所、エ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战辨识评估。3.5工程环保部每年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治理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对不符合防尘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4.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噪声、苯等危害因素。5.每次检测与评判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判等。6.公司各单位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查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刻组织对检测结果非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排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到标准的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7.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环保卫生监测站要按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生产部正常,公司有必要暂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工程环保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可由工程环保部安全检测任务。8.行政人力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9.对发觉职业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程环保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到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10.工程环保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要保证检测经费的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治理制度ー、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排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治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70二、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ー样、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三、职责公司工程环保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工程环保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工程环保部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治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四工作程序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判。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エ建设。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托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6.托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托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成效评判,职业病危害控制成效评判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8.职业病危害ー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判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终止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17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治理制度为保证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把握职エ健康损害情形,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治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本制度。ー、责任部门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本公司职エ的职业健康检查和档案治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治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储存。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本公司职エ职业健康检查原则上安排在疾控中心。员エ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〇1.职エ上岗前健康检查为了把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觉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エ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职エ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172为了及时发觉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治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觉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交公司行政人力部,安排复检。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觉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1.职エ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三、体检后采取的措施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刻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治理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日常工作由行政人力部负责。职エ离职时,

173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7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形制定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ー样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二、治理分エ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三、事故处置、报告1、依法采取暂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

175低限度;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立刻向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形、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形和危害程度;(2)分析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176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治理制度1、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2、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行政人力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行政人力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a、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d、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e、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形;f、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体会教训。g、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1)厂办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2)修理人员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刻组织抢修,尽早复原生产。3、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消防火警电话!19,医疗急救中心1204、有关规定和要求

177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エ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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