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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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为深入推进市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改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控、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工作,构建完善“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努力把闽江建设成为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大美武夷”。二、工作目标202*—202x年,闽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到202*年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x

1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美丽河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初步显现闽江流域幸福河美好景象。三、治理范围以闽江支流崇阳溪段为突破口,统筹推进闽江流域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闽江支流崇阳溪段、东溪、西溪、黄柏溪、九曲溪、梅溪、潭溪、澄浒溪等主要河流,覆盖全市10个乡(镇)、街道。四、主要任务(一)完善保障基础,确保水安全1.加强流域防洪安全。持续推进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优化流域防洪布局,提升城区防洪标准。202*年度实施梅溪二期、东溪二期2条8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大五夫镇翁墩溪山洪沟治理力度,202*—202x年,完成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

2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2.持续提升城乡供水安全。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加强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的指导方针,加快城乡供水规划一体化设计,推进城区第二水源及乡、村供水工程建设,实现村与村之间连网供水,持续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202*年底全面完成合作成立水务公司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3.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持续实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年,合理使用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和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确保10个乡(镇)、街道115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全覆盖,实现受益人口5万人。202*年底前、202x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8%、90%以上。

3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4.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0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建立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到202*年底,巩固提升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到202x年底,确保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III类以上水质比例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二)加强源头治理,改善水环境5.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把入河排污口纳入河湖长制日常重点巡查范围,全面溯源查清流域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整治。202*

4年底前,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202x年底前,完成崇阳溪(段)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6. 强化企业污染防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实行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排查摸底,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台账,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分类措施予以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发改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发展中心7.严控工业园区污染。按照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标准要求,本市加快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立“一区一档”。202*

5年底完成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完善雨污分流,实现在线监控联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态创业园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8. 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加强竹筏、渡船等船舶监管,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船舶,全面推行国六标准船用柴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发展中心、水利局、农业农村局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高效药械替代水平,积极发展绿肥种植8万亩,202*—202x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每年减少2%以上;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202*年底前、202x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6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0.攻坚水产养殖污染整治。优化养殖结构,有序开展东溪水库网箱养殖清退工作。加强对2家鳗鱼养殖企业监管,202*年按照法定程序全部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坚决打击鳗鱼场违法占用农田行为。加快形成成熟的鳗鱼养殖尾水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并加以推广,对水质不稳定的在养鳗鱼企业尾水综合利用设施进一步优化升级,到202*年底实现所有鳗鱼养殖企业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目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11.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持续开展城市污水管网维护管养,落实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2*年完成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9公里以上,202x年完成9公里以上。力争早日全面补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短板,202*

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4.9%;202*年底前、202x年底前,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5%。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城管局12.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为切实保障我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的正常运行。2020年,我市已建立七个市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中心,实现站点、巡检、监控、监测、分析、统计、考核信息化运作,完善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运维智能化、规范化。计划在202*年新增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202x年新增修复污水管网3公里,争取早日实现集镇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13.提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配合实施精准治理,规范建设运维,提升治理水平,推行社会共治,强化成效管理。202*年底、202x

8年底前,全市完成农村污水提升治理的村庄分别达到4个、6个;进一步完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还田还林措施,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三)修复流域水系,优化水生态14.推进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整治。切实加强全市东溪水库库心、东溪水库出口、兴田、曹敦桥、公馆桥等5个主要流域断面点位;西溪、黄柏溪、梅溪、潭溪、澄浒溪、澄溪等7个小流域;西溪口、梅溪口、黄柏溪口、西贯、潭溪口、汀浒桥、汀浒溪口、后垄等8个点位水质断面监测,确保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15.

9加强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持续做好坡耕地、崩岗、小流域、废弃矿山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破坏绿色矿山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科学高效利用,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茶果园生态化改造,202*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4万亩、202x年综合治理1.5万亩。加快安全生态水系、崇阳溪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建设,202x年完成省上下达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任务。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202*年完成东溪、西溪、黄柏溪3条河道清淤疏浚,202x年完成梅溪、潭溪、澄浒溪等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指导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16.

10持续推进水电站综合改造。加快推动水电站生态改造,基本解决水电站开发造成的减水脱流问题。完成闽江流域水电站生态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在线监控平台。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办法,加强在线监控和定期通报,加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执法力度,督促泄放不合格电站限期整改;督促无信号或弱信号电站下泄流量数据稳定上传工作;推动安全隐患严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水电站逐步退出;对泄放不合格水电站采取暂缓结算电费等制裁措施。到202*年底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的水电站达到95%以上、202x年底前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局1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化黄龙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布设监控体系,加强珍稀植物极小种群保护,保障动植物安全,建设完善宣教场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林分结构,每年植树造林1万亩以上;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采伐。落实管护区责任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严格实行闽江禁渔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结合“健康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流域生态生物多样化,202*年全市投放黄颡鱼、大鲵等15万尾;202x年投放15万尾以上。

11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18.开展“健康河湖”创建工作。加强与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合作,邀请专家团队针对每条目标河流深入分析,问诊把脉,形成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通过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物理结构、生态状况指数等措施。202*—202x年,积极对接“美丽河湖”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完成潭溪非常健康河流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具有亲水廊道、文化景观带等的“美丽河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四)实施综合管护,严格水监管19.持续攻坚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加强河道日常巡查。202*—202x

12年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实行台账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结合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落实具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落实整改销号,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20.加大清理打击非法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态巡查,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加快清理崇阳溪流域沿江两岸一重山范围内非法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开山采石,严厉打击非法码头。清理各类非法和废弃养殖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21.

13持续加强水资源监管。全市用水总量控制、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任务目标以内;完成崇阳溪流域水量分配、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及整改提升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的非农取水口的水量在线监测设施做到应装尽装。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快谋划、推进市智慧河长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对接南平市数字水利与流域监管平台项目,提升流域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局22.深入推广生态巡查机制。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整合各部门资源等方式,创新生态巡查机制,实现“服务社会化、人员职业化、巡查智能化、问效闭合化”。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共享巡查数据,高效发挥生态巡查机制的联动联治作用,推动生态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23.强化湿地及无人岛监管。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采取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水、退养还湿等措施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对日处理量200吨及以上重点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鼓励对排放口实施生态改造净化水体。加大无人岛巡查管护力度,打击破坏无人岛生态环境行为,维护无人岛自然生态。

14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五)科学开发资源,发展水产业24.科学规划布局水产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严格准入条件,严禁污染企业由闽江下游向上游转移。结合实施“十四五”水利规划,推动形成有利于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产业布局,更加突出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逐步构建以流域控制单元落实各级行政区域责任的全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水质目标管理。强化涉河项目审批,加强河岸生态线管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发改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25.

15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立足良好生态本底条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一是在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组织编制《福建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2025),将地热资源纳入规划管控范围,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升。二是扎实推进“一瓶水”产业项目,编制《国家公园水资源白皮书》,建设水产业园区,谋划生成一批布局合理、操作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水产业项目,精准引进水资源开发上下游企业,延伸水业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企业集中集聚。讲好泡茶水、健康水、美容水等水故事,打造武夷水文化,提升水资源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通过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指导单位:市水利局、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文体旅局、商务局26.

16大力建设水美乡村。借鉴浦城县官田溪河道疏浚与水美乡村建设模式,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试点村建设,将河道疏浚项目的谋划、实施与农村产业发展结合,并将实施河道疏浚的收益与农业、林业等政策资金相叠加,投入水美乡村建设,在设计时要注重叠水景观设计,大力发展涉水产业,实现村集体、村民持续增收。202*—202x年,每个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实施1个官田溪模式水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五、工作机制(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要把闽江流域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闽江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的格局。

17(二)严肃监督执法。健全完善崇阳溪水环境监测网络,水质异常及时预警,相关河长立即组织会商研判,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落实,保障崇阳溪生态环境安全。(三)强化跟踪督导。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影响崇阳溪流域生态环境的重点问题,列入市大督查范围,持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措施推进进度;对纳入崇阳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要参照重点项目管理,优先保障前期要素。加强跟踪调度,由各级河长办牵头,部门分片挂钩,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

18(四)推进全民共治。实时公开水质状况、工作推进动态,利用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回应热点难点。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不断提升崇阳溪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质量。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社会环保组织作用,多渠道宣传闽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企业家、民间乡贤参与治理,共建“幸福崇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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