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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1.目的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特编写此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所运维光伏电站。3.上游和参考文件序号文件类别文件编码文件名称1外来文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2外来文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4.定义4.1工作票工作票是准许在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书面依据。4.2填写工作票术语4.2.1操作一、二次开关用“断开”、“合上”。开关小车用“拉出”、“摇至”。4.2.2操作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用“拉开”、“合上”。4.2.3取下、装上一、二次熔断器及小车开关二次插头用“装上”、“取下”。4.2.4装拆接地线、遮(围)栏用“装设”、“拆除”。4.2.5在××××悬挂××××标示牌。4.2.6启、停保护、自动化装置用“投入”、“停用”,保护压板用“投入”、“脱离”。4.2.7二次切换开关用“切至”。5.职责5.1职责关系树
1各光伏电站公司运维部5.2主要职责5.2.1公司运维部(1)是本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维护;(2)负责本程序的指导与宣贯;5.2.2光伏电站运维人员(1)负责按本制度的有效实施;(2)负责按本程序查找、使用规范和标准;6.KPI考核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定义计算公式数据来源统计周期被考核部门无7.程序7.1工作票种类及使用范围7.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需填写工作票。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光伏电站工作票可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具体格式见附录。其各自使用范围如下:7.1.2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7.1.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7.1.2.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7.1.2.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检修工作;7.1.2.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7.1.3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7.1.3.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7.1.3.2光伏逆变器上的工作(无需逆变器交流侧升压变停电)7.1.3.3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7.1.3.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7.1.3.5大于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7.1.3.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7.1.3.7进入电站、各配电室、光伏阵列区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7.1.3.8光伏阵列区更换支架、汇流电缆、组件、汇流箱的更换工作。7.1.4光伏阵列区组件、支架、汇流箱上的一般性消缺工作,如电缆接地检查及处理、紧固螺栓、处理组件插接头、保险更换、处理通讯异常等工作,可不用工作票。7.2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7.2.1电子工作票编号规则是“电站代码-工作票种类代码-年份-月份-三位流水码”,例如“xxxx-Y-2016-01-001”表示太阳能公司xxxx电站2016年1月第1张一种工作票。一、二种票分开编号,第一、二种工作票种类分别用Y和E表示,电站代码见公司定期发布的《电站代码表》。7.2.2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按规定统一编写。7.2.3办理工作票前,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将工作票信息填入工作票登记记录本,方便统计查询,同时避免工作票重号现象。7.2.4电子工作票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电子工作票只打印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并保存在工作地点。7.2.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7.2.6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7.2.7一张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7.3工作票的使用7.3.1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7.3.2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7.3.4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开关)也配合检修。c)全站停电。7.3.5同一升压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7.3.6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红色字体票,许可人处留一份黑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交于工作许可人保管,有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7.3.7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7.3.8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7.3.9
4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维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7.3.10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7.4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7.4.1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7.4.2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7.4.3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7.4.4工作结束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7.4.5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7.5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7.5.1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7.5.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经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7.5.3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维人员;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7.5.4专职监护人员应有熟悉安规、现场设备、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担任。7.6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7.6.1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的安全责任:a)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c)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7.6.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中的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7.6.3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中的安全责任: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7.6.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监护被监护人员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7.6.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7.7工作许可制度7.7.1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退回工作负责人。7.7.2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c)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7.7.3运维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7.8工作监护制度7.8.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7.8.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7.8.3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
7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7.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7.9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7.9.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电话告知工作许可人。若工作间断后所有安全措施和接线方式保持不变,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电话告知工作许可人,并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间断后继续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7.9.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维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a)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b)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7.9.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a)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b)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c
8)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维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维人员进行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7.9.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维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作业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7.9.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维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维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7.9.6工作票终结后在工作票上加盖“已终结”章,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8.附件1)光伏电站第一种工作票。2)光伏电站第二种工作票。3)光伏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登记簿—制成册。4)光伏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登记簿—制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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