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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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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为了加强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安全保护,根据**市文物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郑局长提出的文物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完善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立即采取措施,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区地处粤东潮汕平原西部,距普宁市区、揭西县城约20km,是由原普宁华侨农场改制设立的县级区,全区总面积15.63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人,下辖1个居委会和5个村委会。居住着来自印尼、马来西亚、越南、缅甸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归难侨民,共有132个姓氏,有汉、壮、瑶、京、苗、侗、
2、土家等7个少数民族。素有“小小联合国”之称。目前,我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共16处。(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始建于明末清初的(后寮麒麟山)花鼓岩寺。(二)文物点15处。其中有:商周时期的花鼓岩古文化遗产(后寮麒麟山陶器);乾隆年间的(石牌)关帝庙;清末时期的江氏宗祠、邓氏祖祠,永熙公厅、北輋村老寨的石古井、后寮村老寨的石古井;民国时期的邱氏祖祠、杨氏祖祠、钟氏祖祠、久明公祠、能公家祠、邱家炮楼;20世纪中叶的跃进门;八十年代“联合国难民署援建中学校舍”的石牌匾。二、主要做法第4页(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6月24日**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根据会议精神制定我区文物安全保护
3、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保证书”。第4页(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做好我区文物安全工作,经请示区委区管委同意,区文教局积极牵头,会同区党政办公室、公安局、国土局、规建局、消防办、林业局、应急分队等部门,于6月25日至27日,对区各文物点进行了严格排查,同时加大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文物安全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制定文物安全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市局的会议精神和《文物保护法》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有效预防和遏止文物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会议要求,
4、做到“五落实”,成立保护机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档案资料,指定专人管理,有利于今后的长期保护工作。在排查中,有关人员对消防器材配置场所有误进行了现场纠正,对消防安全设备不全且消防器材配置不符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严格配置要求,对乱搭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当场进行查处,并对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了修建消防水池、供水管道、涂刷防火防腐材料等建议。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进行限期整改,对个别单位人员消防知识不了解的情况,现场给予指导和培训。同时,再一次强调了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有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聘请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队伍能够随时拉得出战性,要求各单位不
5、能松懈麻痹,要从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设施上加强安全防护,绝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排查中,我们发现当前文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下,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对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一定的了解。四、整改措施为确保了我区文物的安全,实行细化管理,层层落实到位,结合公安、规划、国土建设部门紧紧联系在一起实行综合执法,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
6、立“安全第一“观念。(一)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重点环节。为保护区内文物安全,在区文教育局设立文物安全领导小组。由文教局副局长任组长,文教局办事人员为成员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定时对全区进行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以当地公安人员为主的文化遗址保护巡防组,每天对该文化遗址进行巡逻,防止盗挖现象发生。(二)在各文物点及路口增设闭路监控(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珍惜文物、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四
7、)充分发挥村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在文物盗发高发期,文物保护联络员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通报每日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第4页(五)加强责任追究。各文保单位制定文物安全保护方案,并与各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损坏文物或违犯文物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以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址,对涉嫌盗挖该遗址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六)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增加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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