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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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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向全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和水平,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中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科学把握和谐社会内涵,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和谐社会的实践者,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由党章赋予的职能决定的。胡锦涛指出:“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种种严重犯
3、罪活动等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既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要价值目标,又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种动力。要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预防对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要正确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促进党内和谐的关系。实现党内和谐
4、不是“和稀泥”,不是放弃监督、放弃原则、放弃惩处,但强调监督、强调惩处,也不能淡化教育、淡化保护,反腐倡廉是一项凝聚力量的工作,我们不仅要依法惩处腐败分子,更要让失误者接受教训而奋起,让广大干部心畅气顺,创业激情得到最大程度的迸发,干事业的环境宽松和谐、风正气清。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与“带民风”的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形成社会风气,在三者中,党风处在“带”的位置,要求我们必须抓住党风这个根本,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在全社会起到表率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
5、新,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建设和谐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作为,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创造新业绩。 一要根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研究不同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同规律,把握住特点,工作才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二要在加大预防力度的同时着力提高预防有效性。要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
6、人、用制度管事。要一手抓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使制度更加配套、更加合理,更具有操作性;一手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要主动了解和及时跟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改革动向,及时掌握和监控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从源头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关口前移。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客观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不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应当如何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探索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
7、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要充分认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共同建设、共享成果的要求,是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需要,也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要求。要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8、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为局部及近期效益而损害全局、长远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问题。 二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各种行为失范、损害公平问题,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行政行为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行为;在企业行为上,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企业排污、企业重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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