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

ID:7250523

大小:35.26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2-09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_第1页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_第2页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_第3页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_第4页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思考认识  近些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支持农业发展,在全党全国大办农业的同时,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的诞生,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巨大作用,其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由于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与其他开展行政执法较早的单位比,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地区与地区之间、平原与山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还存在着差异,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农业行

2、政执法更不容乐观,如何在现阶段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执法的综合能力,是值得各级领导和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同行去探讨,笔者只是从一些肤浅的方面谈谈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的认识。 一、影响农业执法能力的因素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可它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方面还是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执法机构不完善,人员少难担重负。就十堰各县市而言,各县市都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机构级别上有副科级的、也有股级的;在行政执法职能上有综合执法的,即: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

3、方面的案件由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也有分专业机构为主履行执法职能的,即:种子案件由种子管理局负责查处,农药案件由植保站查处;在执法人员编制数量上多则10-15人,少则3-5人,在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的执法人员相当少,多数在35-45岁之间,且大多数都是从农技岗位上中途转岗从事执法工作的。山区县市虽然人口不算多,但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给农资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行政执法成本大,监管无法到位,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地方更是无法监管;农资经营季节性强,有限的几名执法人员不可能做到管理到位,一旦监管不到位就会导致群众不满意,受到处罚的当事

4、人不服气,认为执法不公或是故意找茬整人,导致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   第二:工作经费无保障,履行职能很艰难。由于山区财政困难,人头工资都无法全额保障,哪还有钱支付工作经费?据了解多数地方都没有把执法工作经费专项列入财政预算,能够全额保障执法人员的人头经费就算不错了。而执法工作按照办案程序,一般程序案件:要经过调查取证——送达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缴罚没款四道程序,有的当事人距县城200多公里,即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罚款,也要执法人员上门收缴,这样一来即费时又要付出更多的费用,致使执法单位入不敷出,久而

5、久之就无法维持工作正常运转。再就是执法本身就是一项即辛苦又得罪人的工作,即无执法岗位津贴又无下乡补助,与在机关坐班的人员待遇一样,致使执法人员不安心。   第三:执法装备很落后,检验监测无手段。近几年各地在农业执法投入上虽然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与执法所需的装备要求相差甚远,条件好的有辆车、有台电脑;条件差的就是一个机构几个人,一个证件几十种文书、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一身便装穿梭在山间小道上执行公务,靠一种原始的方式来履行职务;下乡无车辆、宣传无音响,查阅资料无电脑、勘查现场无相机,更不用说摄像机、检测仪器和勘验设备

6、这类高档东西了,执法抽取一个样品需要送到二三百公里外的地方才能检测,既费时又花钱。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农业部门担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任,没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是无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假如:一车新鲜的农产品即将运出或入市销售,你就不可能抽样送到几百公里外的地方去检验,等你用几天时间把检验结果拿到手后,说不定这车新鲜的农产品就已经霉烂变质了,造成的损失又由谁来负责呢?   第四:执法者素质不高,工作上力不从心。现有执法人员大多都是转岗进入行政执法岗位,没有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一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最基本的办案能力

7、,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较差,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农业执法任务的需要。加之机构改革,人员本来就少,内部调剂是无人可调,新招录人员无编制,执法人员的进出关口不畅,人员更新难,影响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法律法规的自身缺憾,影响执法能力的实现。近些年来,农业法制建设成效显著,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形态发生了变化,有些法律条款无法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导致执法能力无法真实实现。现举例说明:1、《种子法》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就有点放得过宽,湖北

8、省对此虽然作了“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凭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的限制规定,可是经营者不来登记备案也无法处理;再就是如果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把登记证明作为一种前置许可,那它就是一纸空文。2、种子法第64条“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在执法过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