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

ID:6713722

大小:3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1-23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_第1页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_第2页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_第3页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_第4页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员领导下的惠州市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我市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市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三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是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四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全市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

2、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指导和扶持青年社团开展工作,促进本地区青年事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市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惠州打造成现代石化数码名城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为根本准则。第六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   第七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委员制。  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惠州市青年联合会的惠州地区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

3、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惠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由各会员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出任。  第八条会员团体的权利  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委员的权利;  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团体的义务  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  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十条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

4、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会复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员的条件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二、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三、本会委员应是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岁。  第十二条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区县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请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5、。  第十三条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各族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有反映本会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消其委员资格。第十五条会员团体和委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惠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七条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

6、每届委员会的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惠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十九条会员团体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二十条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参加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  因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由下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  第二十一条市

7、青联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市青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  第二十二条市青联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三条市青联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市青联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二十四条市青联委员会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