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程序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

ID:6572957

大小:63.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1-18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_第1页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_第2页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_第3页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_第4页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_第5页
资源描述: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一、前言水运工程建设工作包括:项目预可编制及审批、项目工可编制及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批、项目施工图编制及审批、开工备案、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工程审计和项目后评估。依据《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政府投资航道、港口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航道、港口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内容,提交相应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1.项目预可编制及审批建设业主招标或委托设计单位(相关招标或委托管理

2、工作第三章详细介绍)开展水运建设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建设方案应符合航道、港口规划,符合编制水运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的深度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后,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经省发改委审查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立项。2.项目工可编制及审批建设业主获得项目立项批复,即可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同时进行相关的专项研究,包括环评、防洪、水土保持方案、压矿、地址灾害、通航安全、技术论证、安全预评价、规划选址意见,港口建设需获得港口岸线使

3、用申请行政许可,相关专题报告需要同时获得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港航、海事部门、安监等部门批复,贷款项目需获得贷款银行承贷意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作为附件纳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报告编制完成后,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经省发改委审查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出具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完成审批。3.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批建设业主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组织水运工程设计招投标或委托工作,中标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依规定需委托二院制审查、完成审查报告后,备齐相关资料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设计单位依二院

4、制审查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后,报二院制单位、专家复核签字确认后,相关设计文件及请示批复申请等相关材料报省交通运输厅,完成初步设计审批。4、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建设业主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在其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依上述规定委托二院制审查、完成审查报告后,备齐相关资料报送省航务管理局及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初审合格后,省局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相关管理部门等,召集业主、设计、二院制审查单位,共同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专家审查。会后,设计单位依二院制审查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后,报二院制单位、专家复核签字确认后,报省局。省航务管理局代厅草拟施工图批复,加项目所在市州交通主

5、管部门向厅请示批复文和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施工图批复。5、开工备案开工备案前需获得施工图设计批文,并完成质量监督申报工作,在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征地拆迁、落实建设资金后,市州交通主管部门需将有关申报文件和材料报省航务管理局登记,航务局初核资料及审查意见后转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办理开工备案手续。(1)质量监督申报程序省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及省水运站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具体负责交通部批准的水运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省水运站负责500吨及以上港口工程、300吨及以上的内河整治航道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申报程序:质量安全申报(业主)→下达受理文(质安机构)→下达质

6、安计划→各阶段专项、综合检查及检查通报→施工全过程的抽检(试验检测中心)→完工时的交工验收检测及检测报告(独立第三方检测)→下达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文件(交工验收阶段)→质量安全工作报告(竣工验收阶段)。(2)质量监督依据: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湖南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湘交计基字[1995]第048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湘交质监[2007]234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湘交质[2008]127号)。(3)安全监督依据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湘交质监字[2006]328号);《湖南省公路水运

7、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厅质安字[2007]55号);《湖南省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湘水运质安字〔2006〕1号)。6、工程变更在依据国家、部、省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具体操作遵照《湖南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湘交基建字[2003]166号)执行。工程变更等级分为一般变更、重要变更和重大变更。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或交通运输部立项的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单项工程变更投资在30万元以下(含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