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ID:6561793

大小:26.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18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_第1页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_第2页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林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未具有林木良种审定或者认定合格证书的林木种子,不得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木良种,是指经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者认定通过并发给合格证书的林木种子。  未具有林木良种审定或者认定合格证书的林木种子,不得作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第三条未办法所称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盗询服务等,把林木良种应用于林业生产的活动。

2、  从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选育林木良种,并对造育林木良种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予奖励。第二章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设置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工作作为领导任期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林木种子管理机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林业科研单位和院较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相结合的林木良种推广体系。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应当建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示范基地。  第七条林木良种推广使用计划,由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林业发展规划和林木良种生产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提供与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二)对推广使用的林木良种进行试验、示范;  (三)指导下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的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  第九条林业科研单位和院样应当根据林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林木良种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国有林场和苗圃应当带头进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示范,并为林农提供推广使用技术服务。  第十条从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

4、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发给资格证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实绩为主。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计划地组织对从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第三章推广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应当使用林木良种。  前款规定之外的工程造林、其他使用国家投资或者由国家扶持造林的项目和国有林场造林,应当根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计划分别不同的树种核定良种使用率,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造林良种化。  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应当建立使用相应的林木良种造林的示范林。  第十二条推广使用的林木良种

5、,应当具有《林木良种合格证》。《林木良种合格证》由省级以上林木种子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持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林木良咱生产单位依据相应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核发。  第十三条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培育的苗木,由县级以上林木种子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单位根据《林木良种合格证》核相应的《良种壮苗合格证》。《良种壮苗合格证》应当存入造林单位的造林档案。  第十四条在推广林木良种时,推广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同时向造林单或者个人提供林木良种的育苗、培育等配套技术。  第十五条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6、第十六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在财政拨款和农业发展基金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份额,用于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林木良种推广使用资金。第四章监督与奖惩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监督。  对必须使用林木良种的造林项目,县级以上林木种子管理机构应当派人参加造林验收。使用林木良种人工播种或者飞机播种造林的,应当将《林木良种合格证》作为验收内容;使用林木良种培育的苗木造林的,应当将《良种

7、壮苗合格证》作为验收内容。  第十八条未按照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项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取消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的经济补贴,并右酌减或者停止该项目项目下一年度的投资。  对前款行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撤销其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