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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4
《2017年下半年嘉兴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7年下半年嘉兴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为满足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条件(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二)招聘范围及条件: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3.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4.具有乍浦镇及周边地区(海盐县、平湖市)常住户口。常住户
2、口以2017年1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5.学历等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表一。6.嘉兴港区辖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报考的,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二、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7(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在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招聘大厅(嘉兴港区乍浦镇天
3、妃路929号人防大楼)。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表二)、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资格审查。报名时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用人单位、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
4、件(证明)与报考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考试1.笔试。由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分数采用100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对象的名单在浙江化工人才网公布,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该岗
5、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同一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7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化工人才网通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三)考察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分数不带入考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6、)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根据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考察分数合格但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经本人同意后列入嘉兴港区管委会合同制储备人员。储备期为1年,储备期内经双方协定可将储备人员直接聘用为嘉兴港区管委会相关合同制岗位人员,双方未明确协定情况下不建立劳动关系。(四)体检根据考察分数从高分到低
7、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7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浙江化工人才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
8、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未满服务期单方面提出辞职的须赔偿单位相关损失。其中管委会机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岗位聘用后与嘉兴市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管委会下属单位岗位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其他事项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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