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433234
大小:77.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1-13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年第号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婚否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乡(镇)村申请人申请户基本情况申请人所在家庭成员情况姓名性别婚否与申请人关系申请户现有宅基地情况现有宅基地(一)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现有宅基地(二)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现有宅基地(三)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宅基地是否办理登记申请户现住房情况坐落位置面积间数是否办理登记平面布置示意图出卖出租住房情况是否出卖住房是□否□是否出租住房是□否□共4页第1页申请人申请户申请用地情况申请用地内容新建住房用地□现住房扩建用地□原有宅基翻建□补办用地手续□申请住宅用地面积标准规定面
2、积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的120平方米以下;山区的150平方米以下;说明:①新建用地:按规定标准执行;②扩建用地:扩建面积与原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规定的面积;③原宅基地翻建:翻建后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面积。原宅基地面积不足规定面积的按规定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超过部分退还村集体;④补办用地:面积不足规定面积的按规定面积批准。超过规定用地面积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按实际面积批准,其超过规定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改建、翻建时扣除;⑤两处以上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的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和补办用地手续。申请用地地类
3、情况耕地□基本农田□荒坡地□集体未利用地□原宅基地□村内空闲□集体建设用地□新建住房用地用地面积80平方米以下□120平方米以下□150平方米以下□选址位置补办用地手续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性质坐落位置原有宅基地翻建原宅基地面积()平方米翻建面积()平方米退地面积()平方米坐落位置现住房扩建用地现住房用地面积()平方米扩建面积()平方米坐落位置申请人申请的理由及条件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共4页第2页村委会审查情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情况村村民委员会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应到村民(村民代表)人数
4、名,实到村民(村民代表)名,经表决,同意村民(村民代表)人数名,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说明:召开村民会议,应当由本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以上(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委会张榜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地点公示结果村委会审查意见(填写村委会对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用地情况、申请理由及条件、公示等情况的结论性意见)村民委员会盖章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名:年月日辖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拟选址用地位置的规划意见盖章年月日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情况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选址用地是否符合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选址用地是否符合地类用途国土资源所审查意见(填写对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及条件、申请用地地类用途情况、规划选址等情况的实地审查结果的结论性意见)实地审查人员签名:国土资源所盖章国土资源所所长签名:年月日共4页第3页申请用地四址情况东边长()米西边长()米南边长()米北边长()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申请用地平面示意图(国土资源所绘制)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盖章年月日共4页第4面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使用说明一、市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宅基地,均应按本表办理审批
6、手续。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越权审批或先占后批,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耕地和其他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查、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三、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条件、面积办理审批手续。四、农村村民住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五、申请审批表所需要条件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齐全。填表说明1、申请人姓名:填写符合分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名字2、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乡(镇)村:按户口薄填写3、申请户家庭成员情况:按户口薄记载填写4、申请户现有宅基情况:填写现有总
7、处数和每处坐落、面积。5、申请户现住房情况:填写现居住的房屋6、出卖出租住房情况:按真实情况填写7、申请用地内容:选择本次申请宅基地对应的选项1、申请住宅用地面积标准:该项为参考执行项2、申请用地地类:申请人拟选址用地的实际状况3、新建住宅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原有宅基地翻建、现住房扩建用地对应前款7项选择填写;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广东省规定;补办用地手续未经处罚的不得申请,不符合用地条件的不得申请;原有宅基地翻建,翻建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面积;现住房扩建,现住房面积与扩建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规定面积。4、申请人申请的理由及条件:简要叙述申请理
8、由及依据的条件5、辖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拟选址用地位置的规划意见:对申请人宅基地的拟选址位置提出初步的规划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外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6、村民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