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ID:6426474

大小:52.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1-13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豫财办教〔2007〕1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有关厅(局、委),各省辖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省属高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

2、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92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七年八月十六日附件: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3、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制定本办法。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高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

4、,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以农、林、水、地、矿、油、师范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也要对以上特殊学科专业予以倾斜。第四条 高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地方分担部分,按照学校的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省属高校、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由省财政负担,省辖市属高校由省与省辖市按比例分担。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五条 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

5、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高校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8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4月底前,省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各省辖市按照规定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上报至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6、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委托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高校、各省辖市报送的学生数进行审核,并提出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5月底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的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后,报财政部、教育部。  第八条 每年9月1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的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分配下达省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各省辖市。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8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

7、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第十二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三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

8、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高校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备案。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8  第十五条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六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