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ID:6305862

大小:3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09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_第1页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_第2页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_第3页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_第4页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讨论稿2002年1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实行旁站监理。本规定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同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单位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旁站监理的内容和范围第

2、五条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关键的设备安装工程,均应实行旁站监理。第六条下列监理部位或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一)基础工程:工艺试(打)桩、沉井、换填、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回填;(二)结构工程:片石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特种混凝土、梁体、柱体等重要结构部位混凝土浇筑,预应力施加、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一)钢结构工程:焊接、安装;(二)屋面、楼层、基础及其他结构物防水层施工;(三)设备进场验收、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四)市政、公路工程:路面工程、霸占下管网工程、排水工程、信号工程;(五)

3、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六)设备监造按相关行业要求执行;(七)建筑材料的见证试验;(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过程;(十一)建设单位、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必须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平行检验,平行检验的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第六条旁站监理的依据:(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第七条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二)是否使用合

4、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三)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四)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六)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佩戴明显标志。第一章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工序,报建设单位的同时并通知承包单位。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开始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

5、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第九条旁站监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旁站监理前的准备工作;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二)旁站监理人员进场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具备施工条件时准予施工;(一)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二)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有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三)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第十三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并要求施工单位

6、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旁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工程质量。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必须由监理单位保存五年以上。第十六条旁站监理一般应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第一章旁站监理人员的条件和职权第十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二)具有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一)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连续从

7、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第十八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旁站监理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项目监理机构。(二)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三)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四)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应当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五)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