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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2
《新刑诉法修改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影响和相应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刑诉法修改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影响和相应对策 新刑诉法、高检院新刑诉规则将于2013年1月1日实行,这将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既提出了挑战,也带来机遇,下面我结合检察机关反贪实务工作,就新刑诉法修改可能对反贪工作的影响,作简要发言。一、新刑诉法对反贪工作的有利影响1、适当延长了拘传时间。原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新刑诉法提出: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新刑诉法第83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2、,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若能充分运用以上规定,从开始拘传到拘留后送看守所羁押,可以持续48小时。如果合理运用规则,在拘传前使用一次《协助调查通知书》(可以争取到12小时的时间)。因此,从开始接触嫌疑人到拘留后送看守所羁押,最长可以持续60小时的时间。52、确立了技术侦查手段。新刑诉法修正案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特别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
3、技术侦查措施。经由技侦手段获取的材料可作为证据使用。如采取技侦手段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实务中一般须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等,严格限定技侦手段取得的证物的用途。二、新刑诉法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刑诉法的出台,对反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并以此为契机,转变观念,采取措施,提高能力,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1、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新刑诉法十七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收集的证据
4、,也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52、律师辩护权不断扩张。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据此,律师在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的介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提供法律咨询,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新刑诉法还规定,除三类特殊案件(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
5、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以外,辩护律师持“三证”,无需其他任何批准,四十八小时内就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且会见时不被监听。对于三类特殊案件,侦查机关要提前告知看守所。律师介入侦查后,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分析其所交代事实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犯罪嫌疑人因畏罪而产生动摇心理是正常的,因而其供述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律师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违纪违法,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指点”或者“暗示”,势必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翻供、拒供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因此,反贪部门面临着更大的讯问破案压力,窝案、串案的办理难度也大大提高。3、完善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新刑诉法规定:
6、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结合之前两个《证据规定》和高检院的有关要求,讯问的过程应当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中经法庭提出要求,公诉部门应当当庭出示、播放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新刑诉法在这方面给予了法律上的肯定。三、检察机关反贪侦查部门应对新刑诉法的策略51、侦查重心前移,强化初查工作,提高获取证据的能力。要把初查工作作为办案的关键,做好线索的筛选、过滤和评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细致全面的初查,掌握大量充足且
7、程序合法的证据材料,才能应对辩护律师的介入和犯罪嫌疑人、证人可能出现的证据反复问题。要在案件办理之初就有对整个案件证据链条的全面谋划,力争做到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将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依法固定好。2、转换侦查思路,变“供→证”的落后侦查模式为“证→供”的现代侦查模式。在侦查中要尽可能多地调取新刑诉法规定的各种类型的证据,对电子数据等新的证据形式要进一步熟悉、掌握,进而确保面对复杂局面时侦查手段的多样性。要善于先收集其他证据,待其他证据基本上确实充分以后,再接触犯罪嫌疑人,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来核实、补充先前取得的证据,进而形成完整的
8、证据链条,逐步弱化口供在证据体系中的证明作用。53、提高侦查员综合素质,培养侦查员突破审讯能力,证据把握能力。需要通过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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