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

ID:5936434

大小:29.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2-29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_第1页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_第2页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_第3页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_第4页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怏速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开发区热、旅游开发热和房地产热等纷纷兴起,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土地越来越多地被征用,有的甚至是整个村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然而,被征用的土地得到了合理利用了吗?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未达到其被征时的目的,至少没有被合理利用。关键词:农村;土地;补偿;问题Abstract:inrecentyears,withChina’seconomicdevelopment,speedthepaceofconstruction,ruraltowns,hotzone,t

2、ourismdevelopmentandrealestatefeverhaveemerged,rural(especiallyurbanandrurallandexpropriation)ismoreandmore,andsomeareeventhewholevillagelandexpropriationisall.However,therequisitionoflandhasbeenreasonableuse?Canbesaidtohavequiteonepartdoesnotachievethepurposeofbeingsyndrome,atleastnotbeen

3、reasonableuse.Keywords:ruralland;compensation;problem;7中图分类号:D92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现实中.乱圈滥用和征而不用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商家意识到了土地市场的升值潜力巨大,利用开发各种园区之名行变相圈地之实,进行假投资真炒作。截止2006年我国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已达3.86万km2,在全国省级以上900余家开发区中,国家批准规划的近20000km2开发区,已开发面积仅占规划总面积的13.51%,土地闲置现象十分严重。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农村的土地更具有双重性质,它不光

4、是生产资料,还是社会保障:被征用的土地越多就意味着农民的生存田越少.加之违法用地和浪费土地资源现象严重,因征地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不能妥善合理地处理征地后的农民问题,就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1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1.1有关土地执法不严7《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31条1款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43条1款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然而,《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

5、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同时该法第43条2款还规定“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于是,有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法中,受眼前利益驱动,不惜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钻法律空子,先以农用土地补偿金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土地,变成建设用地后再以高过补偿金数倍的价格将建设用地使用杈转让给工商业,从而获取高额价差,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却因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又得不到合理补偿变为“流民”。1.2土地征用的条件限制不严农民集体土地

6、征收是国家强制剥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利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将“公共利益”作为集体土地征用的前提条件,但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和范围限制不够,在理解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商业用地,本来是不能搞土地征用,但实际上大部分被征土地都用于了商业目的。而这种商业利用被解释为搞国家经济建设,结论自然就为“公共利益”目的。因此,“公共利益”规定的宽范性往往使公共目的和商业目的混同,从而给滥用土地征用权大开绿灯。71.3征地费用补偿标准不合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被征占土地的农民进行补偿,既是世界通例,也是对国家公共利益与土地所有者“生产利益”、

7、“财产利益”矛盾的必要协调。《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这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特征,标准显然偏低。以土地过去年均产值作为确定补偿费用标准,不能反映市场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真实评价,尤其是未考虑到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土地升值潜力。廉价的土地征收成本使政府获取了本应属于农民的土地征收与土地出让之间的差价利益,侵害了广大农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