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8225987
大小:2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4-29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范本.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近年来保险理论界关注较多的问题,也是我国几起保险赔案争议的焦点所在。人身保险合同何时成立、生效,签发保险单与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关系,投保人交费后保险人核保前保险合同的生效问题等一直困扰着我国保险理论界。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以期对保险实务工作有借鉴意义。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 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一方当事人提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予以承诺,合同成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也要经过要约阶段与承诺阶段。在保险实务中,一般是由投保人提出要约(投保人填
2、写投保书),保险人予以承诺(保险人做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我国《保险法》第13条也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承诺之权大都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常在审查投保书、被保险人体检书、高额保单投保人的财务状况证明后,方决定承保与否,此即“核保”。各人寿保险公司内部大都设有核保部门,其在防止逆选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人核保通过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二)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与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保险实务中,有的保险公司
3、将“签发保险单”约定为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即不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便不成立。如此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明”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保险人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是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尽的义务而非合同的成立要件。例如在美国,一般认为除非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采用特定形式,保险合同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日本商法第649条规定:“保险人须依保险契约人的请求,交付保险单”韩国商法第640条也同样规定:“保险者应根据保险合同者的请求,制成保险证券,向保险合同者交付。”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
4、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也表明了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只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尽的义务,《保险法》第13条没有规定任意性条款则应视同是强制性条款,保险人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另外,保险人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保险人将“签发保险单作为
5、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的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三)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与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保险实务中,也有保险公司将“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即投保人不交首期保费保险合同便不成立。如此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我国《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应该是保险合同成立后的主要义务,《保险法》第14条没有规定任意性条款则应视同是强制性条款,保险人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保险公司将“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作为保险合同成立的
6、要件,则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违反了公平原则,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成立后的人身保险合同何时生效?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鉴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期限和交费期限较长、人身保险保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追缴等的特殊性,各国和地区保险业大都把“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有要件“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成立时,人身保险合同才生效,保险人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台湾地区《保险法》第2l条规定:“保险费分一次交付及分期交付两种。保险契约规定一次
7、交付或分期交付之第一期保险费,应于契约生效前交付之。但保险契约签订时保险费未能确定者不在此限。”台湾保险业是将“投保人交费”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投保人未交纳保费,合同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再如《韩国商法》第656条规定:“当事者间若无其他约定,保险者的责任自接受了支付的最初的保险费时开始。没有支付保险合同者的保险费的情况下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保险者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也不能发生,此时,不能追问保险者不法行为责任。”韩国商法也把“投保人的交费”行为作为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韩国商法同样规定保险人可通过与投保人的约定而放弃该权利,如
8、保险人可与投保人约定在其交费前也可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是否是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我国《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每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