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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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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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即5.8+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  (二)普通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0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

2、2+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三)大型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6米,小于或者等于8.8米(即6.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8米,小于或者等于11米(即8.8+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应当专题论证;  (四)办公、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5米、小于或者等于7.7米(即5.5+2.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7.7米小于或者等于9.9米(即7.7+2

3、.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  (五)本计算规则第(一)、(二)、(三)项所列各类建筑物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按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六)跃层式居住建筑起居室(厅)的户内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且高度不大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或者高度大于7.2米的,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  (七)起居室(厅)之外的其他部分(不含阳台)出现通高情况时,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  

4、(八)居住建筑底层或者商业、办公裙房上的架空部分净高大于或者等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4.8米,且用于绿化、公共休闲活动空间的,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需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超高层建筑消防确需设置的避难层、避难间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需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九)商业办公及商业住宅综合楼的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按照(附表一)规定的指标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按照(附表一)的规定指标执行;-5-  (十)商业建筑面积或者办公建筑面积达不到该建筑面积10%,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容积率按(附表一)中住宅的指标执行,建筑

5、密度按(附表一)中商业的指标执行;  (十一)无裙房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条式或者点式住宅综合楼,其容积率、建筑密度按(附表一)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十二)建筑物根据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要求确定±0.00标高后,±0.00标高以上为地上建筑,±0.00标高以下为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  (十三)地上停车库或者一面临空的半地下室停车库,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其建筑面积需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同时应当满足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  (十四)全地下空间作为商业、办公、仓库等经营性用途的,不计入容积率,但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补交相应规费;  (十五)半地下空间作为商业、办公、

6、仓库等经营性用途的,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十六)工业项目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二、建筑层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当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二)住宅顶层有套内两层的复式套型时,若两层之间为满铺楼板时仍按两层计算,如为部分楼板和部分上空时,按一层计算。但对消防控制,仍按自然楼层数量计算;(三)建筑内的各层的层数按照下列规定排列:1.室内设计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按排列称为一层。建筑设计文件中应当按楼层顺序标注建筑层数,不得将一层标注为首层或者底层

7、,第一层楼板以上称为二层,按此规则类推至建筑最高层数。层高不大于2.2米时不计层数;    2.室内设计标高正负零下面的一层,按排列称为地下一层,地下一层的楼板以下称为地下二层,按此规则类推建筑物地下室最低层数;    3.室内地面以上的各层之间如设有夹层-5-,则该层不计入层数排列,但大型公共建筑内设有中庭的,四周的楼层仍按照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二款第(三)项第1条的规定排列称呼;    4.当室内按楼梯休息平台的标高设置不同标高的楼层为错层,其错层的建筑层数,以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一层)为标准,第二层楼面标高以下的各层建筑层数为一层(不同标高的楼层应当分别注明

8、标高),层数的标注方法按此规则类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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