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变更及更新功能修改要求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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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变更及更新功能修改要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目的、任务、内容、流程、方法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要求,《规程》在数据库更新、数据成果输出等方面进行了补充规定和相应调整。为保证数据库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相关软件开发单位按照《规程》要求,对本单位开发的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变更相关功能进行修改完善,保证软件更新成果满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一、规程调整内容说明《规程》在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整。(一)境界调查要求1.国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

2、由国土资源部负责。2.大陆、海岛与海洋分界线(即零米线)一般不得擅自改动,确需调整的,由地方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确定,将调整后所涉及的图幅矢量数据和相应影像数据提前单独上报,经国土资源部确认并下发控制面积后方可使用。3.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4.所有涉及县级及以上境界线调整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边,并将界线调整后的数据库及界线调整前后的对比表(详见附录C表)提前上报国土资源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当年变更的基础数据库。(二)地类调查要求宽度小于上图标准的单线

3、线状地物,作为境界或权属界线时,线状地物准确位置应调绘上图,并标注清楚线状地物的归属,但该线状地物不参与面积计算。23(一)遥感监测图斑调查要求结合遥感影像提取的变化图斑,在开展变更调查同时,调查变化前后地类;填写《遥感变化图斑记录表》,按有关规定上报成果。(二)新增可调整地类调查要求1.可调整地类指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后,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程中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2.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耕地改为未成林地、苗圃)、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和可调整坑塘水面等7个可

4、调整地类。3.可调整地类,在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K”。(三)新增耕地来源类型调查要求对来源于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原因的四种类型的新增耕地进行调查,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如果属于新增耕地情况必须填写新增耕地来源类型,见附录表1。(四)基本农田调查要求将依法依规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当年基本农田现状和变化状况。(五)建设用地类型调查要求查清年度内建设用地的变化类型,分为“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本年度批准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四种类型。其中后三种类型属于年度新增建设

5、用地。建设以施工人员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或地基已开挖为判断标准。1.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国家确认的“批而未用土地”,及二次调查后通过变更调查确认的已批准未建设,且在本年度建设的土地,在相应属性字段中去掉“P”。232.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指依据本年度合法有效的批地文件,本年度建设的土地。3.本年度批准未建设指具有本年度合法有效批地文件,本年度未实质性建设的土地。将本年度批准未建设土地的位置、范围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相应属性字段中加注“P”。本年度批准未建设土地按建设用地调查,地类按批准用途认定。4.本年度未批先建指

6、没有合法有效批地文件,实质性建设的土地。将建设用地类型,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录表1。(一)新增建设用地统计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中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时,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细化统计到商服用地(05)、工矿仓储用地(06)、住宅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特殊用地(09)的一级类和二级类街巷用地(103)、空闲地(121)中的一类或几类。细化调查的图斑在数据库中不标绘,直接填写《新增建设用地细化面积统计汇总表》,细化后的各地类面积之和必须等于细化调查前图

7、斑面积。(二)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调查要求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指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耕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可以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将调查认定的“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在相应属性表中加“KB”记录。“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包括可视为补充耕地果园、可视为补充耕地茶园、可视为补充耕地其他园地。将新增“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录。23(一)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规程》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见附录。(二)关于县级统计汇总内容和要求《规程》中新增或者调

8、整了以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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