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doc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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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由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2条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  二、安全规定  第3条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第4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三、观测准备  第5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6条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第

2、7条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姓名。  第8条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四、水文地质观测  (一)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第9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第10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第11条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

3、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第12条地表水观测。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13条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第14条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观测流量

4、。  第15条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16条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第17条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直径20厘米的雨量器,或与雨量器口径相匹配的雨量杯。雨量器、自计雨量计应保持清洁。要经常清除盛水器内的淤杂物,擦洗自计雨量计的虹吸管。需每日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观测要求:  1、观测降雨量记至0.1毫米,不足0.05毫米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至分钟。  2、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

5、降水量。  3、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时段及其相应时间如表:  4、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但降雨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5、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分钟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分钟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第18条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毫米。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簿中。  3、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簿内。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计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

6、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第19条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时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月、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计雨量计的记录还要作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虹吸记录纸倾斜订正等工作。  必须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江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对渗漏情况,要在井下设点定期观测,并对地面相关水体、水量等进行监测。必要时取水样作全分析、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等工作。  第20条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应

7、符合以下要求:  1、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2、实测观测站基面坐标、高程,测定不同高程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位的过流量。  3、实测水位标尺标高。  4、根据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重新计算水位,并用红墨水填在“水位”栏内。  第21条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库及塌陷积水区等设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第22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第23条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必

8、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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