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农: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 20.pdf

ST三农: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 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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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ST三农公告编号:2010-39号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交易概述1、基本情况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称“贸易委”)、三明市财政局(以下称“财政局”)签订《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异地搬迁技改补助协议书》,搬迁补助资金总计人民币18,619.05万元。公司与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称“收储中心

2、”)签订《三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收储补偿费计人民币14,045.95万元,两项合计32665万元。另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约22.98亩,待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财政局和收储中心也将分别按每亩57万元和每亩43万元的标准,给予拨付搬迁补助金和收储补偿费。2、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收购方: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注册地址: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12楼法定代表人:郑江南举办单位: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业务范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土

3、地市场供求的实际情况,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和出让的前期工作。以收回、收购和统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储存,并对储存的土地进行前期的开发和经营。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本次交易标的三明市梅列区徐碧205国道旁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宗地号:M-1-1、M-1-2)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具体收储地块位置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其中:收储土地面积约217,769.95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05,138平方米。本公司租用徐碧村22.98亩土地,待公司办理征收手续后一并纳入收储(具体数字以政府批复为准)。2、最近一

4、次经审计的标的物资产账面价值1)2010年6月30日公司,纳入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512万元。2)2010年6月30日公司,纳入本次交易的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净值为8,140.80万元。3)上述两项合计8652.8万元。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1、搬迁技改补助协议主要内容1)公司整体搬迁后的发展目标及建设规模: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2)搬迁补助资金确定的收储土地面积326.65亩,以57万元/亩对本公司的搬迁予以补助,搬迁补助资金总计人民币18,619.05万元。另外,正在办理土地

5、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约22.98亩,待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搬迁补助金也按每亩57万元的标准执行。上述土地面积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最终确认数据为准。3)本公司承诺将收到的搬迁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搬迁和技改项目建设,确保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挪作其他用途。4)资金拨付与监管A、搬迁补助资金将根据本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工程实际进度审核拨付。补助资金预留1000万元,待本公司投资项目正式投产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拨付。B、公司应在三明市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作为双方拨付搬迁补助资金及本公司建设资金的唯一资金账户,独立核算公司搬迁及新厂建设支出。公司应按月向经贸委及

6、财政局报送该账户核算情况并接受监管。2、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主要内容1)土地收储补偿费:土地收储补偿费合计14,045.95万元。另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约22.98亩,待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也按每亩43万元的标准执行。2)资金支付方式土地收储补偿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补偿款计2,809.19万元到本公司专用账户;(2)余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3)资金监管A、收储中心支付给本公司的土地收储补偿款,须用于以下:(1)企业搬迁和新厂区的建设和技术改造;(2)发放停产期间工资

7、及支付离岗职工的各类补偿;(3)支付员工安置补偿款;(4)拆迁损失及搬运费等支出;(5)因拆迁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6)在三明市现有生产性项目(包括汇天医药公司)的建设及技改;(7)在三明市的新增投资项目。B、本公司必须在三明开设专户核算管理土地收储补偿款,并接受三明市财政局及收储中心对土地收储补偿款使用的监督,三明市财政局及收储中心有权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移交和其它事项A、公司收到收储中心支付的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当日(以银行转帐支票签发日为准),公司应将收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付给收储中心,并配合收储中心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的有关手续。B、所移交的地块应在公司迁厂完成后(2011年2月10日前),一次性移交给收储中心。收储中心移交相应地块范围时,人员应全部撤离,并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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