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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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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第七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第七章《行政诉讼法》是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中的重点章,在历年考试中独占行政法的半壁江山。2006、2007年分值为17分、14分。2008年第一篇的考试重点向第六章转移,第七章的分值大幅下降,仅为6分。2009年本章的分值回升至13分。2010年预计分数仍会维持现有水平,单选题、多选题、综合分析题三种题型都有可能出现。 第一节 行政诉讼概述 本节是考试的非重点。学习时应着重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这个知识点以前年度曾经出过考题。2009年教材在第一节第三个问题的第(二)个标题“行
2、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中,增加了第3点内容——审理程序规则不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 )属于行政诉讼的原则。 A.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B.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C.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 D.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E.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 这道题考核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行政诉讼(相对于其他诉讼)特有的原则有四个:(1)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4)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司法变更有限原则,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
3、变更原行政决定,只有在特殊的条件和情形下才能变更。要结合行政诉讼判决中的变更判决、行政复议决定中的变更决定学习。 本题中,ABDE四项都是行政诉讼的原则,其中,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在行政复议中也有该项原则,即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只有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属于行政复议特有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叙述,正确的有( )。 A.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原告或申请人均必须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B.凡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都可以申请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则未必都能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
4、议制 D.行政诉讼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E.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过程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停止执行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原则以及二者的区别。 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原告或申请人不一定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要大。如,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选项C、D的表述都是正确的。注意教材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的表述。 选项E错在“一律”。
5、 【提示】答题技巧,特别关注“一律”、“只能”这样的词语。 【例题·单选题】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正确答案』C 『答案
6、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本节的内容很少,但在历年考试中是重点内容,其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的范围更为重要,学习时应重点掌握。 【例题·单选题】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006年) A.区监察局对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进行违纪审查,在检查甲、乙公司合作开发
7、某房地产项目的财务资料后,向银行发出冻结乙公司银行资金30万元的书面通知,乙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起诉 B.区人民政府决定处分某块土地,该土地系某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由某乡镇企业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取得,该乡镇企业对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 C.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实某企业有偷税行为,经审理后向该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该企业对处罚告知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 D.市经济发展局根据甲公司的申请,作出乙公司退出合营公司并恢复确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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