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法律主要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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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09年实施的法律以及报检员扣分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1、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法检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商品货值5%—20%罚款。擅自出口未报检或未经检验的法检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5%—20%罚款。2、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商品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者出口,没收违

2、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货值1—3倍罚款。3、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证单,或对法检商品不予报检,逃避商检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从业注册。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证单的结果的,对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2万-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撤销其报检注册登

3、记、报检从业注册。4、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5、擅自调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取的样品或者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的,责令改正,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商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6、出口属于国家实行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管理而未获得注册登记的商品的,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10%以上

4、50%以下罚款。7、进口或者出口实行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而未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化妆品的,责令停止进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0%—50%以下罚款。  已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经查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证书。8、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未取得注册登记,或者未进行装运前检验的,责令退货;情节严重的,处10万—100万元以下罚款。  已获得注册登记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

5、货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注册登记。  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退货;情节严重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9、提供或者使用未经鉴定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或者使用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装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处20万元以下罚款。10、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或者使用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船舱

6、、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20万元以下罚款。11、擅自调换、损毁商检标志、封识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12、未经注册登记擅自从事报检业务,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违规扰乱报检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也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代理报检业务;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  报检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执业

7、;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检从业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1、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的,应当在口岸补办检疫审批手续。2、重新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一)变更进境物的品种或者数量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的;  (四)超过检疫审批有效期的。3、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4、无输出国家或

8、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特殊情况下无法办理的,可以补办。5、下列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检、未办理检疫审批、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  (二)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已取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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