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作者 李世炜4.《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各项目任务检测与实训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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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各项目“任务检测”与“项目实训”参考答案项目一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一、“任务检测一”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C2.D3.A4.D5.D6.A7.A8.C9.A10.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BCD3.CD4.BC5.BC(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题1.(1)本案涉及五种法律关系:李四与张三之间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王五与李四之间的转委托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王五与张三之间的转委托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肇事司机与李四之间的侵权与被侵权的关系;交通警察与李四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2)张三的转

2、托行为,没有超越代理权。李四途中将鱼委托王五处理,是紧急情况下作出的保护被代理人张三利益的转委托行为。(3)因为李四的转委托行为有效,所以,王五与李四之间是转委托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4)张三的损失首先直接由张三自己承担,但张三有权向造成车祸的侵权人——肇事司机进行追偿。因为本案发生的代理与复代理行为都符合法律的要求。2.乙的诉讼时效期间截止到2010年8月30日。因为乙的追讨使甲答应付款,导致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所以新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10日。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到最后6个月内的2010年4月14日,乙出差遇险20

3、天,致使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所以事后顺延20天。截止期限为2010年8月30日。二、“实训”部分项目实训一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的书写(略)项目实训二仲裁申请书的书写(略)项目二公司法律制度与训练一、“任务检测二”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C2.C3.D4.A5.B6.A7.C8.B9.D10.D17(二)多项选择题1.CD2.AB3.ABD4.AC5.ABCD(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题(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

4、要求的。(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二、“实训”部分项目实训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规范分析(1)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5、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本题中,三方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2)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在本题中,三方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3)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

6、资。在本题中,甲出资的计算机软件属于知识产权,符合出资规定。(4)甲、乙的出资期限符合规定,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在本题中,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项目实训四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的规范化(1)该公司的机构设置合法。《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的,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因此,本案中,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

7、,乙任公司监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丁未作答复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丁在收到通知后满30天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17(3)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规定负有如实出资的义务。(5)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股东享有监督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

8、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广大利益的,股东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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