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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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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晨陽锦囊笔记经济法基础(2017版)晨陽编写11初级会计笔记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知识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理解以下观点:阶级•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物质生活条件•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国家意志•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2.法的特征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晨陽秘诀:范例(利)强国【知识点2】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
2、三者缺一,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主体:至少两个以上(1)主体种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晨陽提示:公民有国籍,自然人未必有国籍,自然人>公民。(2)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法人行为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同上)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晨陽秘诀:生来平等)自然人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分情况(晨陽秘诀:后天不同)晨陽提示:自然人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以上”等价于≥,“以下”等价于≤,下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自然人限制民
3、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初级会计笔记2.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行为权+请求权+获得法律保护权•积极义务+消极义务晨陽提示: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关系客体物可以有形态(土地、建筑、人身等)也可以没有形态(有价证券)。物晨陽提示:活人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不得超越法律授权的界限。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
4、彰)行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知识点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绝对事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不可抗力)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法律事实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以主体意志为转移)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晨陽提示:法律行为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知识点4】法的
5、形式和分类1.法的形式(1)我国法律主要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大(基本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基本法律)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行政法规国务院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规章
6、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国际条约3初级会计笔记晨陽提示: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变通规定优先;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规定优先•在本自治地方、本经济特区适用。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
7、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2.法的分类标准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法和私法4初级会
8、计笔记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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