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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二、承办单位:顺德区文体旅游局顺德区北滘镇宣传文体办公室顺德区活力体育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三、协办单位: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四、竞赛日期、地点2014年1月18日至19日在顺德北滘活力体育中心举行。五、竞赛项目(男、女项目相同,共44项)(一)成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二)青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三)少年甲组: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活力
2、板200米计时赛。(四)少年乙组:300米计时赛、4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6(五)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六)少年丁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活力板100米计时赛。六、参加办法(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可以不办理注册手续,但运动员注册管理仍然有效,如各队需要对本队运动员进行注册管理,可按规定时间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办理注册手续。(二)凡今年内代表省外任何单位(代表国家队参赛除外)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对违犯本
3、条规定的运动队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还将禁止该队参加广东省举办所有比赛。(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广东省户籍的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广东省内暂住证(或省内学校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四)各队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赛。(五)严格按年龄组参赛,不能以大顶小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六)各组年龄规定:1、成年组:1995年以前出生;2、青年组:1996年至1997年出生;3、少年甲组:1998年至1999年出生;4、少年乙组
4、:2000年至2001年出生;65、少年丙组:2002年至2003年出生;6、少年丁组:2004年至2005年出生。七、竞赛办法(一)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二)少年组除500米争先赛外,其他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八、器材规定(一)必须穿单排轮滑鞋(活力板项目除外)。(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速滑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一)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1-3名颁发证书和奖牌,4-8名颁发证书。(二)参赛不足8人的项目,减一录取;参赛人数
5、不足4人,取消该项目比赛。(三)特邀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参赛,其所取得的成绩按其在比赛中所排列的名次并列录取。十、报名及报到(一)报名:参赛单位及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二份(电脑打印,经手工改动报名表无效)经队伍所属地级市主管轮滑的体育部门盖章后,于2014年1月6日前传真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传真号:020-83820274,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林连安,联系电话:13802509103。6(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成年组及青年组比赛,每队每项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300米个人计时赛除外);少年组参赛运动员报项不限。(三)
6、各队于2014年1月17日到赛区报到,17日晚上8时召开联席会议。十一、其它(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由各队负责;各队负责安排参赛运动员体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水平符合比赛要求。(三)运动员报名费为每人50元,由省轮滑运动协会收取作为省轮滑运动发展经费。(四)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必须经该队领队签名认可,并交纳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一半原申诉费给申
7、诉方,另一半申诉费上交省轮滑协会,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省轮滑协会。(五)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十二、主要裁判员和仲裁由省轮滑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和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十四、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6“森海·动感杯”2013年广东省速度轮滑锦标赛报名表 队名:领队:教练员:序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姓名性别出生年参赛组别报项1 2 3 4 5 6 7
8、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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