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695562
大小:4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25
《营口市XXX(部门名称)XXX(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营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有关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办事指南一、事项编号:GGFW0075。二、事项类别:社会保障三、办理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最低工资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9)《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0)《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3)《社会保险费申
2、报缴纳管理规定》(14)《工伤保险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6)《辽宁省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17)《失业保险条例》(18)《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4-(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四、受理单位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五、基本流程案件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登记立案受理条件:①违法行为发生在2年内;②
3、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申辩法律法规规定应依法听证的,应告知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听证。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提出行政决定意见依法告知用人单位复核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意见,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4、,作出行政决定。撤销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制作行政决定书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送达行政决定书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履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结案归档-4-六、申请材料营口市劳动监察局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所需材料:(1)投诉人本人身份证;(2)投诉文书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无。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办理时限劳动监察局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5、长30个工作日。十、表格下载无。十一、咨询渠道联系人:营口市劳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方式:2980300。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监督途径联系人:营口市人社局监察室周毅;-4-联系方式:2980153。十四、其他事项无。-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