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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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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完善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木科学牛学籍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近年来我校推行选课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选课原则1、学校实行以弹性学制和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本科学生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制),允许学生在3至6年(建筑学专业为4至7年)内完成学业。学生选课必须以所在年级修读大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为依据(具体内容见《
2、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在学院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2、学院应指导学生了解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衔接关系,明确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使学生掌握选课的先后次序。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及学校开课情况,白主选择修读课程。3、如果同一门课程由多位具备任课资格的教师在同一学期同吋开课,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在选课容量允许的情况下自主选择授课教师。4、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有条件的跨类选修其他大类(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每牛每学期选课的课程学分以25学分左右为宜,最少不得低于15学分,以免对后继学期的学
3、习产生压力,最多不超过35学分。5、学生应在每年9月份开学缴纳专业学费,并有效注册后,获得该学期的选课资格。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审请,经学工部门审核、岀具有关证明并到校计财处办理开通选课相关手续后,方能取得该学期的选课资格。否则将以未注册(未缴费)不予选课。6、学生取得该学期选课资格后,方可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于下一学期开学第三周缴纳选课产生的学分学费。学分学费缴清后,方可获得这学期的选课资格。二、选课的组织与管理1、教务处总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木科学生选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制定与选课相关的政策、办法
4、和流程。2、学院负责根据各专业年级培养计划对学生选课进行专门培训和科学指导,学院须指定班级导师帮助和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科学有序地选课。3、选课是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认真对待,并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和补、退选。学生选课前应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学分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仔细阅读有关的课程简介,并了解授课教师的相关资料信息。4、学牛在选课前应检查木人的学习进度,特别是要检查是否有前期应修读而未修读的课程,或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
5、课程。如有此类课程,应在下次选课时首先选择修读此类课程,以免影响正常学习进程。5、选课时,学生一般应在选定其大类(专业)的《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的基础上,再选修与必修课吋间不冲突的选修课。同时应注意课程的修读顺序,有明确先后修读顺序规定的课程,若先修课程未修读者,不得选修后修课程。6、选课结束后,学生应按课表上安排的课程、时间、教室听课,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换课程、擅白跨班听课。各任课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并作为学生平吋成绩,确保选课结果得到执行,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7、选课期间学生若对选课有疑问,
6、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咨询选课有关事宜,并注意从教务处网站获取最新的选课动态和信息。三、选课办法与结果处理I、新生入学后第一个学期的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年级培养计划排定,并以推荐课表形式发给新牛,不进行选课。2、学生选课包括专业选课、体育课选项目、英语分级课选教、全校公选课选课、重修选课。为保证选课工作的公平有序进行,学校采用三轮选课及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办法。具体操作程序见《本科生选课手册》说明。3、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选课,学牛无故不参加选课或错过选课机会,一般不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休学、复学和变换主修专业
7、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学校集中组织一次补、退选工作,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的第1・2周进行。学生对选课结果有疑问可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和教务处反映。4、每学期开学第3周起学生所选课程一般不再进行补、退、改选。同吋,教务处网站公布最终选课结果,学牛可以打印木人该学期准确的课程安排表,任课教师可以打印学生名册,任课教师不得口行接受学生的选课或退课。5、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未在教学班名单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否则课程成绩无效,不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又不参加正常的教学环节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缺考”记
8、录,并记入学牛成绩档案,课程学分记入收费学分。6、每学期学生选课结束后(含补、退选阶段),学生最终所选修课程的总学分将作为学分学费收取的依据。四、附则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的木科学牛。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教务处2011年6月附件: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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