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的合理期限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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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令的合理期限问题探究商业秘密的侵权救济是指再说那个也秘密受到侵犯是应予实施或请求实施的救济的方法,商业秘密的特征及侵权手段,侵权原因的复朵性决定了商业秘密侵害救济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商业秘密的禁令救济就是商业秘密侵害救济屮的一种,在我国的不正当竞争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屮对这种救济方式都有涉及和覆盖,而禁令的期限问题直接关系到商业秘密侵权双方的根本利益,因此期限的合理与否是关系到司法正义司法公平的重大问题。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禁令的由来及现状禁令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1817年发生在英国的NcwbcrvJames案是近现代商业秘密法制史上最

2、早的判例。在该案中,被告擅白使用了原告一种治疗痛风病的秘方,由于原告举证的原因,法院无法确定满足哪些条件的秘密才受法律保护,所以最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但拒绝给予原告禁令救济。182()年英国衡平法院审理的YovettvWinyard-案则以判例的形式确定了商业秘密的禁令救济制度。在该案屮,针对被告偷抄原告秘方,欲自己生产的情形,法院以被告破坏保密关系为由发出了禁令,禁止被告使用或者泄露该药方。此后,禁令救济便在英美国家的众多商业秘密侵权案中得以适用,成为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最主耍的救济措施。如1868年,美国马塞诸塞州最高法院审理Peabody

3、vNorfolk―案时,在未援引先例的情况F发布了禁令,并指出:“当损害赔偿不足以弥补原告损失时,法官便可以行使衡平权发布禁令以阻止对保密关系的破坏。"1886年,新泽西州法院在审理SalomonvHartz一案时指出:“如果不适用禁令救济,任由被告自由使用和泄鉤原告的商业秘密,原告的胜诉将变得毫无意义。"虽然此吋的禁令制度尚未成熟,也没有实际操作的基础,但这成为商业秘密侵权禁令的来源,也为真正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开启了新的篇章。禁令制度虽然起源于英国,但是其真正成熟和发展起來却是在美国,早在1939年,《美国侵权行为法笫一次重述》及其述评就规定:

4、“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取得禁令以预防因未来披露或者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害。”1979年,《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则明确规定:“对商业秘密实际的或者潜在的侵占都可以采用禁令禁止。"1995年,《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重述》在笫44节“对侵占商业秘密的禁令”中规定:“可以下达禁令。"此外,《统一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重述》述对适用禁令救济的细节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美国复杂而成熟的商业秘密禁令救济制度C经成为当前世界研究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范木,其品类繁多、层出不穷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不仅为美国商业秘密禁令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也为众多初涉商业秘密

5、研究的国家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正如黄武双教授在课上所言:“商业秘密法的研究的基础是市场,而市场是不分政治制度的,因此美国的研究大可为我国现时所用”,都把美国的现成先进成果引进,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禁令制度虽然没有被正式提岀,但司法实践屮正是以这种理论来操作的。以美国的理论,商业秘密侵权禁令救济有三种,临时禁令、初步禁令、终局禁令。临时禁令是原告在诉前为了避免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泄霜而对口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法院巾请的,其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初步禁令是原告在临时禁令期限届满前捉出的,它的作川是在防止商业秘密在审理期间泄露,其期限一•般随审判结束而结

6、束,长短是审理进度而定。终局禁令是法院在判决会正式发布的,它作为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经济赔偿相结合,构成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禁止使用或泄露商业秘密。前两种禁令的期限基木确定,没有探讨的必要,在下面将对终局禁令的期限进行深一步的探究。禁令的三种期限之一:“公众知悉”规则广联印花厂是深圳市的一家来料加工厂,陈某于1997年进入该厂工作,2003年3刀20日,该厂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陈某在该厂为副经理,期限至2004年3月1日,并在职工规章手册上申明陈某对该厂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2003年2月至4月,陈某开始口己筹办与该厂有竞争关系的

7、公司。2003年6月,陈某在该厂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客户联系并征得客户同意,将一些客户存放在该厂的25个卬花版运到自己的工厂,其示,陈某从该厂辞职,并向包括上述客户在内的有关企业发送函件,告知其己于2003年6月18日离开了该印花厂。2003年8月25日广联卬花厂以陈某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中,由于陈某非法使用了广联印花厂的客八名单,构成商业秘密侵权,陈某认为离职后就不受企业保密制度的管理,已不再对企业负有保密义务,而法院给出的答案是,“通常来讲,保密义务应当持续至该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知悉为止”。】这虽然不是禁令制度在小国的显现

8、,但是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我国司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态度是以“公众知悉”为界限的。也就是说,只要一项秘密尚未被公众知悉,就可以得到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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