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517124
大小:140.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11-24
《贵州省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贵州省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的频次和内容3第三章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程序第一节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12第五节检查资料归档13第二节检查实施6第三节检查结果的利用9第四节后续跟踪检查16第四章网点检查的责任与考核15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健全我省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检查工作操作程序,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防范邮政代理金融各类操作风险,根据并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常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邮政金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实施细则(
2、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邮政企业代理业务检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黔邮银联[2011]8号)的总体框架,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是指各级邮政企业为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邮政代理金融营业机构和重要岗位的操作风险,根据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频次对网点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以及后台相关监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的综合性检查。第二条全省各级邮政企业检查人员对所辖网点及后台相关监控岗位实施检查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网点指邮政企业代理网点及二类支行。第二章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第四条代理金
3、融业务检查频次1.省公司代理金融业务检查人员应每半年对各市(州)局检查人员履职情况普查一次,并抽查20%的县(区)局,每年组织专项或综合检查一次;按季调审各市(州)局检查报告书1.市(州)局代理金融业务检查人员每季度对县(区)局检查人员履职情况普查一次,并抽查不少于30%的网点,每半年组织专项或综合检查一次;按月调审各县(区)局的检查报告书。3•县(区)局代理金融业务检查人员每月至少对辖网点普查一次。第五条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内容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内容包括各级邮政企业检查人员对网点的检查,以及对后台综合管理、储汇会计、出纳、事后监督、汇检员、检查人员(含电子稽
4、查值机人员)等监控岗位履职情况的检查等。其中对网点的检查内容分为必查项和选查项,具体分类由省公司代理金融业务检查部根据全省代理网点风险状况确定,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各市(州)局、县(区)局可根据本局情况将部分选查项H调整为必查项0,但不得将上级机构所确定的必查项H调整为选查项Ho各市(州)局在制定网点常规检查方案时,应包含全部必查项目和部分选查项目,对每个网点一年的常规检查工作应覆盖所有选查项目。后台相关岗位归属于邮储银行管理的,不纳入代理金融业务检查范围。省公司制定的网点及后台各监控岗位常规检查内容详见《贵州省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工作表》(附件1)。第
5、三章代理金融业务检查程序第一节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第六条省公司、市(州)局和县(区)局代理金融业务检查部每年应制定对下级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各级机构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时,在遵循有关制度和上级机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可与同级邮储银行制定的年度检查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避免双方针对同一单位的业务检查时间过于接近,以提高检查工作效率。第七条各级邮政企业制定的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年度计划应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检查部门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也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检查部门备案。第八条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应以风险为导向。在检查实施前应进
6、行查前调查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关注数据间的异常变动和关系,查找被查单位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以便制定检查方案。查前调查主要对拟检查单位以前被检查的情况记录、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等。对网点的查前调查还应通过电子稽查、会计、出纳、事后监督相关监控岗位和监控系统提取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以了解网点的风险状况,对网点检查的查前调查内容见《网点查前调查记录表》(附件2)。查前调查工作应避免直接到被检查单位开展,同时不应将相关信息透露给被检查单位,以确保调查结果能反映真实情况。第九条根据查前调查情况,应制定检查方案并经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
7、准后组织实施。检查方案应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与重点、时间安排等,针对网点的检查还应明确纳入检查范围的选查项目。第十条检查计划和方案等应向被检查单位保密。第二节检查实施第十一条代理金融业务检查原则上应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的,应在请示检查部门负责人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被检查单位,但不得透露检查内容。第十二条市、州局以上机构的检查人员对网点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双人持有效证件同时进场,其中一人可为被检查网点的上级机构检查人员。第十三条邮政代理金融业务检查人员的检查权限1.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人员就检查事项如实提供有关业务资
8、料和证明材料。2.对网点实施检查时,有权对被检查网点的库存现金、有价单证、空白凭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