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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1
《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工作,到2017年底,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在职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一)领导干部兼职基本情况。通过开展清理规范,截止目前我县在册社会组织114家,在社团兼职的在职科级以上干部共31人,涉及兼职社团21个,其中13人兼任社团法人代表。(二)清理规范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情况。2014年经我局调查摸底以来,在社会组织兼职超数量、超届数及超任职年龄界限的退(离)休干部共29人(
2、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24人),涉及兼职社会组织16个。经三年来的清理规范,2017年底,共清退(离)休干部27人(其余两人以备案)涉及15个社会组织。(三)八项规定及遵纪守法情况。在排查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工作中,发现在社会组织退(离)休干部兼职领取津贴的处级干部3人,在今年2月底,以全部退还该社会组织共计4.73万元。其中:柘荣县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兼职的张滔已退回津贴0.2万元(共需退回0.2万元);柘荣县扶贫开发协会兼职的张增椿已退回津贴1.98万元(共需退回1.98万元);柘荣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兼职的张素秋已退回2.55万元(共需退
3、回2.55万元)。在根据各社会组织陆续报送的《社会组织自查表》、《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登记表》反馈及历年年检、双随机等情况看,不存在以社会组织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存在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其他社会组织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或获取其他利益,对确需的工作经费不存在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等问题。社会组织暂不存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关联方式交易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不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社会组织严格的按规定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研讨会、论坛、
4、展会、博览会活动情况;暂无发现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贿、强拉赞助,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收取会费问题等问题。二、多举措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结合“双随机”加强监管。我局每年不定期开展不少于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市场主体、检查人员,抽取5%的社会组织进行检查,主要从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将抽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社会组织事后向我局提交书面
5、整改汇报,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内部建设。(二)结合年检促监管。每年度的年检工作,我局都会召开专门的会议进行部署,下发年检通知,并通过电话督促通知年检等措施,促进会社组织及时参加年检;年检工作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在自身建设、开展活动、财务管理、党团建设和遵纪守法等情况。针对每次年检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求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年检结束后下发年检情况的通报进行公告。下一步,我局将与县委组织部加强沟通配合,对在职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未备案人员,进行加强清理,确需要备案人员,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强化政策宣传、督促整改落实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工
6、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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