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080874
大小:55.4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20
《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安全生产各级各类督查工作,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和被查单位的整改责任,确保各级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坚持“分级实施、督检并重、留有痕迹、跟踪问效”和“谁督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派出综合督查组或行业督查组。第四条督查组长由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各有关单位要接受县政府或县安委会抽调,支持督查组人员开展工作。第五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
2、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发布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同时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根据需要进一步明确。第六条安全生产督查组在实施督导检查活动中必须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向县安委办备案。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写检查文书。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时,应填写《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附件一)。督导组组长、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督导组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向所督导乡镇政府、本单位领导或县安委会及时
3、汇报。对各乡镇政府进行督查时,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和所督导乡镇政府交换意见,并填写《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意见书》(附件二)。督导组组长、成员和所督导乡镇政府负责人要确认签字。对现场检查记录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被督查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将整改情况写出整改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乡镇政府汇总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向督查组报告。各督查组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安全生产复查意见书》(附件三)。第七条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3日内,将督查情况报告1=1县政府或县安委会。根据情况需
4、要,县政府或县安委会也可组织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汇报。第八条督查活动结束后的7日内,县政府或县安委会要将督查情况统一汇总后,通报相关乡镇和企业。第九条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督查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予以通报。督查通报分别由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县安委办领导签发。第十条督查通报实行奖优罚劣。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受到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总分的5%。受到县安委会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总分的3%。受到县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总分的1%。所扣分值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实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