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845061
大小:81.98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1-18
《写给老婆的检讨书201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写给老婆的检讨书2019 在日常生活中犯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关于给老婆的检讨书怎么写呢?下面是由为大家的“写给老婆的检讨书2019”,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亲爱的老婆: 您好! 遵照您的旨意,我在电脑前反省了3个小时20分钟,喝了瓶可乐、一瓶您剩下的饮料、一瓶矿泉水,吃了两块巧克力,冲了两次澡,上了一次卫生间,抽了2根烟,以上事实准确无误,请审查。以下附上我的检讨报告,不当之处可以协商或重写,但态度绝对诚恳认真。 老婆伴随我度过了这段让我今生也无法忘记的时光,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我,能够在如此复杂动荡的社会遇到您,我真得很幸运。
2、 老婆作为一个柔弱的女子,却用您那不甚宽阔的肩膀和无私的爱点亮了我的世界。而我作为一个大男人,不仅没有做到自己应尽的责任,用自己的百倍努力去和老婆一起去经营这段感情,反而像小孩子一样经常无理取闹。虽然也是因为在乎您,但是方法非常的不对,态度也非常恶劣,脾气也越来越暴躁。 经过老婆今天在楼下的一番教诲,我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老婆平时对我照顾有加,让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我本应该好好去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没想到却在我们感情的上升期,这个关键的时刻迷失了自己,犯下了令老婆无法容忍的态度性的错误,我有愧,我有罪。可以说这些错误情节及其
3、严重、态度极为恶劣、行为及其讨人厌。 如果换成其他人,早就不会理我了,绝对会抽我100个耳光,然后离我而去,还会背地里面诅咒我,噩梦里在才会梦到我。但老婆您不是一般人,您是伟人,您心胸宽阔、思想成熟、美丽善良(而且还是超级耐看型)、知书达理、最重要的是您有一个包容我的心。我活了27年多了,除了我爸妈之外没人像您一样的包容我,照顾我。认识您之前,我就像从垃圾堆里面出来的外星人,又脏又臭。是您不辞辛苦的照顾与关怀,把我塑造成现在的人见人爱、衣着得体、仪表不凡、勤劳干净的的优秀青年。 我深刻的反省今天以及近期我犯的错误,主要错误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
4、不该任性冲您发脾气。 第二,我不该对您说脏话。 第三,让您生气、让您最近心情不好,基本都是我的错,而我却不知悔改,不知道反省自己每天的错误,反而变本加利,每天都让老婆生气。 第四,我态度不应该那么恶劣,您是我老婆,我应该对您小心呵护、应该关怀体谅。 第五,我有时候认错态度很不诚恳。 第六,我对您的关心太表面化了,并且有时候说话没有想到您的感受,总是在言语中刺激您。 第七,我不该当您的面做您不喜欢的事情,比如抽烟(不过我已经在戒烟中了,相信您可以看到我的一点点进步) 第八,我不该总喝酒喝那么多,喝多了我不该跟您闹。
5、第九,我不该对自己照顾得那么差劲,让自己总生病,因为我生病了,老婆比我还要难受。 第十,我不该言而无信,答应您的事情总是做不到,比如买早餐,洗头洗澡刷牙洗脸。 总而言之,我的错误就是不该跟老婆闹别扭,违反了“老婆爱我,老婆做什么都是对的,老婆不会伤害我”这条基本路线,轻视了“如果老婆错了,请参照基本路线”的政策方针。对于我所犯的错误,请老婆给予我最严厉的处罚,同时,为了表示我爱您尊重您理解您的决心,我决定从今天起进行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让自己思维成熟起来,不莽撞行事,在我自己心里爆发一场大革命,希望老婆看在我们来之不易的感情的份上原
6、谅我。亲爱的老婆大人,遵照您的要求,我今后每一秒钟都听您的。请老婆监督审查。 检讨人:xxx 2019年x月x日 亲爱的老婆: 您好! 老婆大人,我错了,不该惹你生气,让你不开心,每当你难过伤心时我自己心里也很不舒服,我很想去逗你开心,但又怕说错话让你更生气。你说你不想理我啦,那时真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顿时觉得心很慌,我不知道该做什么,该说什么,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一样只有无奈的等待,渴望被原谅。老婆,原谅我吧,好吗? 我知道你是担心我背着你跟别的女生交往才生气,我理解,其实同样有时我也会担心老婆不要我啦。但老婆我真的没有做任何对不
7、起你的事,我心中只容纳的下你一个人,我从没想过要丢下你,我希望的是能和老婆一起去共同面对未来,我不希望我的世界没有你。老婆,对自己老公有点信心,好吗?老婆,我保证不会沾花惹草,跟除你之外的其他人保持距离,我知道因为相隔太远难免会有些忧虑,你可以对我发牢骚,可以埋怨,但请一定相信我。我真的不愿再看见老婆伤心,我希望你能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知道你会回来时,我真的很开心,真的很想你了,老婆。还有很多话想当面对你说,那天你生气时,真的很想亲自搂着你,好想亲口跟你说声“对不起”。 最后,诚挚的说声“对不起,老婆,原谅我好吗?” 检讨人:xxx 2
8、019年x月x日 亲爱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