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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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员工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阅读参考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

2、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3、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

4、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

5、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6、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7、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

8、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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