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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购置税管理2010.11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单一;2、征收环节单一;3、征税具有特定目的;4、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这一表述,界定了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征税区域和纳税人的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车辆购置税是以
2、列举产品(商品)为征税对象的。所谓“列举产品”,即指《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因此,《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是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条例》没有规定的车辆,就不是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2、摩托车(1)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2)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3)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
3、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cm3,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3、电车(1)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2)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4、挂车(1)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2)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牵引行驶的车辆5、农用运输车(1)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2)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
4、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四)车辆购置税纳税环节1.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使用前。2.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3.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5、前缴纳车辆购置税。(五)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包括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五)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
6、费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完税证明资料确定。(五)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3、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4、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它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之一。5、最低计税价格的适用(1)《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
7、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2)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计征车辆购置税。6、其他适用最低计税价格的情况(1)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
8、等。(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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