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ID:44653759

大小:80.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10-24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_第1页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_第2页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_第3页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_第4页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_第5页
资源描述: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摘要】在发改委等九部委2007年发布的《标准丿施工招标文件》中,同时使用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两个概念。前述二者Z间在责任期限、责任范围等方面存在重复,但又存在区别。为避免使用上的混乱,笔者对二者进行解析,并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新版《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征求意见之机,提供相关建议。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同时使用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两个概念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

2、条款”第1.1.4.5目、第19条规定了“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具体如下: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才艮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19.7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二、在《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和联系(-)在承包人责任内容上,保修责任基本覆盖了缺陷责任1、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责任(简称缺陷责任)可以简化理解为修复。《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9.2款规定的缺陷责任如K:19.2.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19.2.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才佥验合格为止。19.2.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清查缺陷

4、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9.2.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19.2.3项约定办理。根据前述规定,承包人的缺陷责任可以简化理解为修复。2、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责任(简称保修责任)除了保修之外,还有损失赔偿。《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9.7款得规定,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

5、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前述规定,承包人的保修责任除了保修(可与修复作类似理解)之外,还有损失赔偿。由此可以得出,在承包人责任内容上,保修责任基本覆盖了缺陷责任。(-)在期限上,“保修期”基本覆盖了“缺陷责任期”1、缺陷责任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9.1款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

6、提前。第19.3款规定,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是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用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根据前述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实际竣工FI期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2、保修期的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9.7款规定,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

7、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前述规定,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Z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2年,防水工程为5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休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如50年)。由此可以得出,在期限上,保修期基本覆盖了缺陷责任期。(三)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期满的后果不同1、缺陷责

8、任期期满的后果——发包人返述质量保证金《标准施工招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