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秘密浅谈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在民事审判中的证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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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在民事审判中的证据效力彭洋所谓私自制作视听资料是指除司法机关以外的公民、个人、单位等未经对方同意的录制的提供的视听证据。它与司法机关制作的视听资料是有严格区別的,司法机关制作的视听资料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故其一•般都被合议庭认可并采纳。而私录偷拍行为因收集人地位、收集手段方式方法受到制约,且难以核实和帀查,往往被审判人员定为瑕疵证据,对其效力所轻视,正是如此,作为审判人员更要对其客观、全面的分析并加以正确认识。到忖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私口制作视听资料作出限制性规定,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属于瑕疵证据范畴,对其效力各国的

2、规定却有所不同,美国早在1897年各州就规定了根据强制所得的供述予以排除的规则。此后,最高法院乂于1941年规定了对瑕疵实物证据的排除规则。60年代出现了著名的“毒树Z果”理论,即把程序比喻成树,把实体比喻成果,如果诉讼程序不合法或有瑕疵,其诉讼实体必然是错误的或不完善的。为此,各州法院将程序上不合法的瑕疵证据一概予以排除,但引起了激烈争论。1984年,最高法院在该规则的适用上增加了两项例外,即对于以下两种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1)“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2)侦查人员出于善意即不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宪所获得的证据。英国的民事瑕疵证据被划分为非法获得的陈述和

3、非法收集的物证(书证)以示区别对待,在瑕疵证据的适用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对于前者,原则上予以排除;而对于后者,则予以采纳。而意大利对瑕疵证据适川是全盘否定,该国法典规定,在违反法律禁令的情况下获得的证据不得加以使川。而在我国,对视听资料取得的方式方法各大诉讼法也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即“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木案的其他证据

4、,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也将视听资料确定为一种独立的行政诉讼证据。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5条也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规定。不难看出,上述规定的视听资料是指广义上的,它包括偷录偷扌n情况下的视听资料,可见,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可作证据使用是有其合法性依据的,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5]2号规定:“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耒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咅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

5、用”。这一规定是对上述广义上的规定的一种缩小解释,而司法解释是位阶于法律之下的,很显然,这一解释是越权的。结合现实情况分析,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处于对立的平等的诉讼地位,两者之间对立程度包括感情的因素在内已相当尖锐,这种尖锐才厉的利害冲突使双方不可能在彼此争议的事实上达成相互配合的意向,其合作根木是虚无的。一方岀于取证的目的,要求对方当事人对其谈话进行录咅表示同意,是非常幼稚的想法,而対方当事人出于身利益的考虑是不可能同意的,既使同意,他也决不会陈述对其不利的事实的,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该批复对于程序违法所取得的一切证据使川的规则为一概排除,但是,随着我国

6、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充分证明了该《批复》对调整社会关系的影响总体上是消极的和带有负血性的。所以,故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中,对视听资料的地位亜新审视,做出了新的规定,该规定第六十九条笫三项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第七卜条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作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少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7、上述中的视听资料其含义无疑是广义上的,它包含着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但对其效力如何认定?该《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八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显然,这是对所有瑕疵证据在适用上的一种原则性规定,结合《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七十条的相关规定,从这些规定的法理精神上看,它实际上是以赋予了法官在采信证据上的i种有条件的自由裁量权。在我们的现实牛-活中,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在众多领域中广泛的加以利用。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大暈资料来源均是通过秘密制作的手段来完成的,如众所周知的《焦点访谈》、《以案说法》、《东方

8、时空》等栏目中的人量的珍贵镜头,乂诸如交警部门在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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