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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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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组织政策理论成果选编(1)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对策建议康晓强潘娜所谓“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指的是在现代社会视域下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的体制架构、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2013年3月26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时间表”:到2017年要基本形成。就是说,旧体制改革必须抓紧完成,新体制的建立必须在4年后实现。特建议如下:一、破除两大认识误区,辩证看待社会组织观念是实践的先导。在这个方面需克服两个认识误区。其一,过分夸大社会组织的消极效应:把社会组织等同于''非政府组织”,把“非
2、政府组织”片面化、简约化地理解为“反政府组织”。其二,过分夸大社会组织的积极效应:把社会组织看得神通广大,给予过高的道德期待和神圣光环。这两个认识误区事实上走向了两个极端,并不客观、全面:只看到社会组织的积极效应而忽视其消极效应,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只看到社会组织的消极效应而看不到其积极效应,就会对社会组织悲观失望、严加防范。二、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政社分开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前提。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话,那么,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社分开的核心在于:正确厘清、科学定位政
3、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当前阻滞政社分开主要有4个原因:一是缺乏鼓励引导政社分开的具体制度举措、配套政策,不知如何分开;二是缺乏政社分开的内在动力,不愿分开;三是缺乏有效的、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不敢分开;四是缺乏适用性强的利益阻隔机制,政社分不开。为此,必须:1.实现“观念的革命”。如果畏首畏尾、虎头蛇尾,光说不练、说多做少、说得好做得差,“雷声大南点小”或“只打雷不下雨”、装腔作势,光开口头“支票”,将很难取得实效。推进政社分开需要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厘清政府职能的边界、区间、限度:一方面,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把政
4、府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得优质、有效;另一方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努力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不该管的事情坚决剥离出去,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实现政府适度"瘦身”、“减肥”。1.基于政府职能边界清晰的前提下,实现党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在组织结构、功能体系、人员管理、财产运作、活动运筹、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分离,尤其要强调社会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庸、附属物,尽量减少对社会组织具体项目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2.当前,需要突出解决的问题是: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这方面,中央虽陆续发布一些文件打但目前这一顽疾仍无法根本消除。建议:实行“一刀切”政策
5、,只要是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就不得兼职担任社会组织的领导职务,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独立于政府、企业的“第三部门”o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痛下决心,政社分开将很难有实质上的推进。3.慎提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政社分开不等于社会组织不需要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尤其在现阶段。三、真正实现“权责明确”权责明确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关键要素。权责明确的“权”,不仅指政府的公共“权力”,还指社会组织的社会“权利”。“责”,既指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章对社会组织享有管理的责任,又指社会组织基于章程、宗旨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核心在于:既要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权力空间、责任边界,也要明晰社会组织的权利范
6、围、责任区间。实现“权责明确”,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对于政1例如,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部门领导同志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的通知》、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199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关于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对党政领导卡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都作了限制性规定。府部门而言,做到权力与责任明确;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做到权利与责任明确。1.权力与责任明确。核心问
7、题是:明晰不同政府部门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责任区间、边界,做到权力明确、责任明晰,是谁的权力就该由谁行使,是谁的责任就该由谁担当。关键:在国家层面设立统一的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是统一管理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日常活动、规制监管的政府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管问题,享有■执法权和部分立法权,承担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监管的责任。在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委员会这个整合平台,各相关职能部门Z间信息共享,强化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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