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928013
大小:2.46 MB
页数:26页
时间:2019-10-16
《【历史】4.3《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课件(新人教版选修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第3课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1学习目标:掌握重要概念:大陆会议、邦联国会、《邦联条例》、美国1787年宪法、制宪会议、代议制共和制、三权分立、联邦制等。2.了解《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3.结合材料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理解美国宪法确立的政治体制的内涵。4.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2为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北美英属13个殖民地与1777年通过了《邦联条例》。规定: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各州保留他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各州派2至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
2、有一票否决权;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邦联3一.《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1、历史背景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例》,建立了松散的邦联。国会是唯一中央政府,没有一个有效的全国性政府。各州具有财税、货币、军事和外交权。经济困难,社会矛盾激化,人民起义。目的:保卫独立战争的成果第一,缺乏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4第二,麦迪逊等人的努力1787年,12州的代
3、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重新设计美国的政治体制。来自弗吉尼亚州的麦迪逊等成为核心人物主要是采纳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主张。1809年~1817年第四任美国总统美國「憲法之父」,和傑佛遜共同創建共和民主黨,奠定美國兩黨政治的雛型。任內擴張美國,路易西安那州和印第安那州先後成為第18.19個州。後協助傑佛遜創辦維吉尼亞大學,1826年繼任為校長。1836年6月28日逝世,享年85歲。5理论基础: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他明确指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时,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
4、,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掌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则一切都完了。”分权制衡的目的在于达到最终的平衡。62、制定的过程1787年,12个州(罗得岛除外),55个代表来到费城,原计划是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后来决定重新设计美国政治体制,因此这个会议后来被称为制宪会议。55个代表中,39人在宪法上签字,通过了《联邦条例》。1788年,宪法得到最低需要9个
5、州得批准候,正式生效。在1787年宪法得制定得过程中,核心人物是来自弗吉尼亚州代表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71787年9月17日,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最终形成。1789年4月,华盛顿正式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联邦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使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了。8二·美国的政治体制:1·美国1787年宪法的组成序言:阐述目的和宗旨——保护独立战争成果,协调美国社会各种矛盾,加强中央政权,挽救邦联危机,巩固统治。正文(共7条):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并对其他立法事项,州与联邦的关系,修正案制定和生效的问题进行了规
6、定9(2)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归国会分权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联邦法院:监督和解释宪法制衡2:主要内容(1)确立代议共和制:以“主权在民”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3)确立了联邦制:对联邦和州的权利做了规定,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10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司令,行政权集于总统,总统决定对内对外政策,拥有极为广泛的权力。总统的权力:军事权、行政权、任免权、否决权、特赦权11美国总统权力在行政方面的主要表现为:总统有权主力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
7、认可),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宣战权归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定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12立法权归于国会(1)国会实行两院制(2)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3)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4)国会拥有宣战权(5)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6)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13国
8、会机构任期选举规则产生方式权力范围参议院众议院6年2年各州2名联邦比例间接直接立法权、审批权、监督权、宣战权国会立法程序:国会议员提出议案,经国会两院审议后表决通过,再经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14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处于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顶端,它的裁决是终审裁决。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一名及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