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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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局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的管理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和《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管干部,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内部管理的,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所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内管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

2、务,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局内审部门对第二条所列人员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采取任中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离岗的内管干部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一般情况下内管干部每二年进行一次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第六条实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3、、阻碍、干涉。第七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局计划财务处负责实施。单位审计力量不足或遇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第八条加强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成立局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处,具体负责局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日常工作。第九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讨论、决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草案,确定审计对象和重点内容,监督检查、交流通报

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十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有关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搜集、反映本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第十一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每年底,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局党组织、行政的意见,与负责内审部门商议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向相关单位提交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的对内管干部

5、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书面通知,单位审计部门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内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临时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审计通知,单位内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推动内管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发展为目标,以内管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资产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界定审计内容。第十三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一)所在单位各项管理及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二)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三)所在单位

6、和被审计者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四)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第十四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及方法:(一)单位内审部门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经济责任审计通知,组成审计小组,编制审计方案;(二)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三)采用审查被审计内管干部的述职报告及所涉及的财务资料、查看工作记录、实物资产、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审计,按规定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四)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征求被审计内管干部和所在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内管干部和所在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内审部门,逾期

7、视为无异议;(五)审计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需认真研究、修订。在此基础上,单位审计部门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六)将审计报告报党政主要领导,并存入被审计内管干部本人档案,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内管干部的重要依据;(七)根据审计发现问题下达督促审计整改通知书,被审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A)单位内审部门组织进行后续审计。第十五条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一)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财务资料;(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业务档案等资料;(三)被审计

8、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四)其他有关资料。第十六条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及其他部门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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