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大作业答案-0323刑法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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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答: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泄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日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属于抢,区别在于-•个在与劫,一个在于夺:1,社会危害性不同。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它既侵害了人身权利,又侵害了财产权利,因此抢劫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Z-O抢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侵害财产权利上,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比抢劫小,但也受到国家的严厉打击。2,暴力的作用对象不同。

2、抢就意味着使用暴力。其中抢劫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耍在于被害人身上,抢劫者通过暴力打击、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用于被害人身上(包括心理),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对财产的非法占有。而抢夺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彖主要在于财物上,抢夺者往往乘人不备,出其不总,公然对财物行使暴力,在他人来不及抗拒的情况下非法占有财物。3,犯罪标准不同。抢刼社会危害性大,只要属于抢劫就算犯罪,而抢夺危害性较小,一般要求数额较大才入刑,按最新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

3、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Z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

4、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屮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屮,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

5、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试论述间接故意与过于口信的过失的异同。答:二考相似Z处,(1)认识上,都有预见;(2)意志上,都不是希望。无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间接故意,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都不抱希望的态度。但它们又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心理态度,表现为:(1)两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认识程度不同。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的结果有较清楚、肯定的认识;而过于自信的情况下

6、,行为人的认识较模糊,只是一种非现实可能性的认识。(2)两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过于自信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完全持否定的态度。(3)两者的行为特征不同。过于自信的情况下,行为人总是希望凭借或运用一些有利条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的情况卞,行为人既不采取也不依靠任何条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在犯罪构成的主观因素方面,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都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且二者都是结果犯,即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然而二者显然隶属于不

7、同的罪过形态,较之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在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明显较小,反社会的动机和目的相当小。明确区分两者,有利于准确认定犯罪人的罪过形式,使其承担适当的刑事责任。一、间接故意的内涵界定我国刑法规定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口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这一规定指出间接故意应由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部分构成。行为人能够认知其行为具有社会非难性,而放任其行为的心态。因刑法川未明确规定间接故意中认识因索的程度,理论界对“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而放任,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存在争议。通说认为

8、这种情况属于直接故意。对此,笔者将在下文关于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别中予以阐述。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认识到其行为的内容与社会性危害,认识到行为将产生的危害结果等,但并不要求其认识到了行为的违法性。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来说,间接故意并没有独立的犯罪行为,是行为人为了追求其他目的,如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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